关于吉列特先生的简介

Steve C. Gilyeart

    STEVEN C. GILYEART是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市的一名律师,并兼犹他州盐湖城Aneinbal,Deane & Associates 公司的首席法律长官。他拥有得克萨斯大学荣誉法律学位及Oklahoma 州立大学荣誉经济学学位。 20年来他一直活跃于租赁业。他曾代表亚洲开发银行为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起草一项金融租赁法律,并设计一套私有财产登记系统。现在他正致力于另一个亚洲国家的类似项目中。他还曾经担任统一州立法律国家专员会议的顾问,并积极参与作为美国商业法主体的统一商业法规(Uniform Commercial Code)的最新条款《2A款——租赁》的起草工作。他的论著包括《设备租赁手册》 (Amembal&Halladay, 1995)第18章:租赁凭证及第19章:法律问题,《设备租赁》分析 (Wong, Matthew Bender编, 1995),并在租赁业各种出版物上发表一系列文章。自1981年以来,他为出租商、承租商、律师、会计及其它租赁业人士做了大量的演讲、并举办讲习班及研讨会。十多年来他还一直为Amembal, Deane and Associates 公司教授租赁凭证及法律事务分析方面的课程。
    他是西部设备出租商协会(“WAEL”)董事局前成员, WAEL法律委员会及政府事务委员会前主席,并曾在几个WAEL工作组,其中包括远期战略规化工作组工作过。他曾担任国家汽车租赁协会律师委员会主席,并积极参与设备租赁协会(前身为AAEL华盛顿设备出租商协会、 Puget Sound出租商集团及国际租赁联合会的工作。他还参与了众多租赁法规的制定(及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