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租赁呼吁取消行政限制调动资源

 

2004年03月18日  中华工商时报

  针对目前北京汽车租赁业存在的行政限制,北京华磊邦得公司董事长石向阳日前提出建议,放宽汽车的租赁范围,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允许租赁公司开展转租、代租、融资租赁、带司机租赁等业务。

  目前政策受质疑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开放的仅仅是一般性的汽车租赁,租车人凭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租金、押金就可以到汽车租赁公司租到车。但是,转租、代租还是因为行政限制不能开展。转租就是把生产厂家的车租赁给客户,租赁公司收取一部分代理费。目前,租赁的汽车产权规定必须是租赁公司的,这就限制了此项业务的开展。代租就是把私人闲置的汽车由租赁公司代租,因为同样的理由,也不能开展。行政还规定,“行驶和运营的牌证齐全有效”,行驶证齐全有效不难理解,运营证是否有必要,一直受到质疑。

  汽车租赁业规范的运作、合理的资源调配,已肩负起除出租车、家庭用车以外更多的社会职能。

  据统计,自从1989年我国出现第一家租赁公司后,目前全国约有4万辆租赁车。1996年到2000年期间,北京市租赁车从5千多辆发展到2万辆,年均增长达到37%以上。租赁车型中排气量1.4升以下的低档车占4%,奥迪、奔驰等2.0升以上的高档车占5%,1.4升到2升之间的中档车占91%,车型以富康、桑塔纳等中档车为主,年均生产总值近10亿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租赁车辆状况堪忧

  一般情况下,运营三年的租赁车辆收入与成本相抵。如果继续经营,将出现亏损,多数汽车租赁经营者需要通过出售租赁车辆,获得租赁车辆的残值来实现利润,然后再进行车辆的更新。但由于汽车租赁经营过程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租赁企业的实际更新情况与理论更新速度有很大的差距。

  据对北京市汽车租赁企业近1万辆租赁车辆的调查数据显示,租赁车辆的使用期基本都在2-5年左右,占总数的89.5%。其中低、中档车的使用期基本都在5年左右,高档车、大客车、特种车一般在7-10年左右,均已接近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车辆更新已刻不容缓。

  以目前运营的2万余辆租赁车来说,大部分都是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购置的,车辆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都不能达到标准,已到了更新的阶段。但大多数企业自有资金不能完全满足更新要求,需要有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

  短评

  法人汽车消费信贷滞后

  与私人购车信贷业务的蒸蒸日上相比,目前法人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却曲高和寡。汽车租赁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汽车消费结构的变化之外,法人购车付款形式相对单一也影响到法人的购买力。目前,北京市30%的私人购车采用贷款的形式,而占汽车消费主体地位的法人购车信贷服务却相对是空白,缺少相关方面的金融配套服务项目。

  以汽车租赁行业为例,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仍然没有形成规模。最大的汽车租赁公司也仅有2000余辆车,与国外相比相距甚远,缺乏新车型和车辆使用年限过长等原因一直困扰着经营者。

  究其根本原因,除了我国汽车租赁行业起步较晚,管理运营模式简单外,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少资金支持。

  汽车租赁行业的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置车辆,而资金回笼又慢,无疑给经营者造成很大负担,在经营过程中,还要不断更新车辆,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这都需要大量后续资金的支持。

  目前,各租赁公司基本都是自筹资金,缺少金融机构的支持,导致租赁车辆使用时间过长,磨损现象严重,更新速度慢。使用五六年的富康、普桑和捷达车还在营运的现象非常普遍,这极易导致车辆的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下降。

  大部分的租赁车辆仍在使用化油器,虽然已安装了三元净化装置,但随着车况的老化,已越来越不适应北京市政府提倡的“新北京,新奥运”对环保的要求了。

  而近期汽车租赁融资市场正逐步开放,国外汽车租赁企业和国外汽车生产厂家将直接进入中国汽车租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