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才租赁成用工时尚

(2004-6-27)来源: job5490.com 

    人们常说,“造船不如买船,买船不如租船”。如今,“培养人不如招人,招人不如租人”,亦成为一种用人的时尚。在社会劳动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适应劳动力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必然要求,广州“人才租赁”、“劳务租赁”业日趋兴旺,单个或批量、短期或常年、整个项目或个别工种等各式各样的劳动力租赁方式各显神通。

    荔湾区带头吃螃蟹

    从最初劳动保障部门为失业人员解决就业问题,承担了“劳务租赁”的角色,现已发展到成立专门人才资源租赁中心。

    人才租赁,最早起源于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至上世纪90年代中期,广州市大批劳动力直接进入市场后,随着人们就业观念的转变,“人才租赁”、“劳务租赁”开始出现。

    敢带头吃螃蟹的荔湾区,当时正面临失业人员逐年增加,特别是年龄偏大、技能偏差、学历偏低的就业困难人员占了6成以上。区劳动保障部门为此设立专门机构,承担了“劳务租赁”的角色,挖掘就业岗位,组织失业人员劳务派遣队,有效地架起了租赁双方的桥梁。直至2001年,广州市第一家人才资源租赁中心正式注册,广州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也开始兼营这一业务。租赁的业务从服务外企发展至各行各业,租赁人员从外来工发展至高级技能人才,甚至白领。

    当好人力资源“保姆”

    租赁方式把原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建立的劳动关系,改由租赁机构与被租赁者代替,租赁机构承担了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服务。

    人才租赁是人力资源的“保姆”,这个“保姆”承担被租赁员工的工资、缴纳保险、劳动纠纷等一切与雇主有关的责任。用人单位只负责对劳动者的考核,租赁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对劳动者发放工资。租赁合同期满,租赁员工退回原租赁公司,重新出租。暂未租出者,由租赁公司支付其基本生活费。

    这个“保姆”也确实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白云山制药厂地处偏僻,经常有小偷盗窃,于是去年向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租”了一批保安员。为鼓励这些保安员尽职尽责,租赁中心设立了治安奖励基金,奖励立功保安人员,使企业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人才(劳务)租赁充分适应了用人单位降低用人成本的需要,受到了不少企业的欢迎。广州某地铁设计公司去年9月接受了地铁五号线的设计项目,急需地铁各类专业高级工程师上百人。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利用其与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建立的业务网络,四处搜罗人才,光批量面试就超过5次达数百人。地铁设计公司对人才租赁方式表示满意,认为这为企业节约了大量招聘时间和成本,也减少了企业短期用人的成本。

    目前,通讯、银行、保险等行业的人才租赁成为热点,部分大学、研究所转制后的编外人员,也采取寄放在租赁中心的形式租用,甚至连今年毕业的中专生也委托租赁中心出租,以利缓解社会就业的压力。 

  人才租赁形式多样

    完全租赁 由人才租凭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租赁服务,包括人才招募、选拔等。
    转移租赁 企业自行招募、培训人员,再由租赁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执行合约。
    减员租赁 企业对自行招募或已经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租赁公司。
    试用租赁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人才租赁公司,再以租赁形式试用,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上更有保障。

  一个“租”字益三方

    近年,随着我国人才政策的放宽、人才市场需求的多样化、新一代求职者就业观念的变化,人才租赁在广州破土而出。当理论界还在讨论劳动力是不是商品,人才算不算资本时,人力资源业界成功的实践,回答了他们的疑虑:人才租赁正是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必然结果。

    广州市的实践证明了人才(劳务)租赁的优越性:从劳动者的角度,人才(劳务)租赁为其架起了就业的便捷桥梁;从企业方面看,人才(劳务)租赁充分适应用人单位降低用人成本的要求,企业不需考虑办理招用工手续的成本支出,薪酬也只以职位效益等为参考依据制定,综合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从社会效益看,人才(劳务)租赁公司建立人才资源供应库,可避免人才流失和“跳槽”。真可谓一个“租”字益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