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上半年深圳市人才租赁市场兴旺

作者:陈娜

 (2004-7-27)摘自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记者陈娜报道除了聘用,人才也可以像商品一样租用。记者近日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发布的人才供求信息报告获悉,作为一项新兴的人才中介业务,我市人才“租赁”业务兴旺,上半年全市120家用人单位共“寻租”2390人(次),租赁岗位种类及数量主要以普工、技术工种和业务员为主。

  本月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开始统计人才租赁(派遣)业务的开展情况,首次统计范围包括全市6家人才中介机构。从今年1至6月份的人才租赁数据看,上半年全市人才中介机构人才租赁需求单位120个,总需求岗位为1926个,登记“寻租”人才2390人次。

  从租赁需求的学历结构来看,以大专及以下层次的要求为主,占76.26%;其次是本科,占19.99%;研究生学历的只占4.27%。从租赁时间长短看,目前人才租赁以短期为主,合同期在1至3月内的占53.75%,在3至12月内的占26.88%,一年以上的仅占19.37%。

  租赁岗位主要以普工、技术工种和业务员为主,前10位则依次是:装配工、普工、机器冷加工、销售业务员、机械工程师/模具设计、国外贸易/涉外业务、程序员/软件工程师、电子工程师、化工制药、网络工程师。

  租赁实现人才共享

  所谓人才租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人才机构选聘急需的人才,并通过该机构为所聘人才发放薪酬以及代办养老保险、档案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的一种“人才共享”的用人方式。它的特点是用人不养人,与被聘人才不存在隶属关系。人才租赁,在国外是一种常见的劳务方式,但在国内还是一项新兴的中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