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融资租赁的比较研究 ——兼论对中国的启示(五) |
作者:蒋振声、周英章 |
四、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对策
(一)正确评价融资租赁业的地位和作用
对融资租赁业的地位和作用给予客观的正确评价是我国发展融资租赁的根本前提。目前我国对融资租赁业的地位和作用的评价,由于考虑角度不同还存在着争论。笔者认为,在评价融资租赁业的地位和作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发展融资租赁业有利有弊,关键是如何除弊兴利。租赁与证券、银行、保险、信托等一样既有积极作用,也存在许多消极作用。除前面所谈到的融资租赁业在微观和宏观方面的积极作用外,其消极作用当然也是不能忽视的,如租赁标的“两权”分离影响了企业对设备的技术更新改造、租赁筹资成本高等。与证券等行业一样,从总体上说租赁业的利大于弊,国外融资租赁业多年的成功实践经验也表明了这一点。对于融资租赁的积极作用或消极作用进行盲目的夸大或忽视都是没有根据的。
2.对我国的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现状应客观分析,不能因我国租赁业的暂时困境而认为融资租赁一无是处。造成我国融资租赁业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微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宏观管理方面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对与融资租赁有关的各项原因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目的是消除阻碍租赁业发展的不良因素,客观评价融资租赁业在我国近二十年的地位和作用,不致因我国租赁业暂时的困难而对融资租赁业的作用丧失信心。因噎废食更是不可取的。
3.应从长远的角度看待融资租赁业的地位和作用,而不应是短期的权宜之计。首先应从全面的观点理解融资租赁,而不是从某一狭窄的片面角度,否则就不能正确认识融资租赁的地位和作用。如果仍然将融资租赁看成仅是改革开放初期为摆脱经济落后状况而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途径,或是在资金短缺时银行业务的一个简单补充等,都是不全面的,没有看到融资租赁对于国家控制投资规模、调整产业结构、配置社会资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融资租赁看作是特定条件下的权宜之计,在对融资租赁业的地位和作用进行评价时必定会犯“盲人摸象”的错误。
(二)中国融资租赁的市场定位
准确的市场定位是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关键,也是融资租赁业能否健康成长的基本前提。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并没有摆脱银行信用的简单补充地位而得到长足发展,与传统的银行信贷等融资方式相比仍处于竞争劣势。要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在国民经济中的独特作用,对融资租赁的市场定位必须进行调整。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融资租赁业的市场定位应为:政府实行产业化政策和技改政策的有效调控手段,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方式。
首先,技术进步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是起主导和决定性作用的,产业结构的调整是对技术进步的响应。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较易获得融资机会,融资系数高,方便性和灵活性强,为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调整提供了必要的信用基础。政府可对符合产业政策和技术改造政策的投资项目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并利用租赁公司控制资金的实际投向。对于因产业结构调整而出现的过剩生产能力,可利用融资租赁方式,按照技术梯度转移的原则将其转入技术相对低的地区,如我国已确定的对中西部地区大开发的投资取向和技术改造政策,并为其提供融资支持,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效率低下。
其次,我国的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十分落后,面临着严峻的全面技术改造任务。据《中国工业发展报告》(1996)分析,我国工业企业“目前技术装备水平达到8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的只有20%,属于国内先进水平的仅占21.8%,大多数只有六七十年代水平,还有15%以上的设备超期股役”。而企业用于技术改造的资金无论是固定资产折旧基金、企业留利,还是银行技改贷款都不能满足我国企业的技术改造需要。融资租赁应充分发挥其担保安排简单、易控制资金使用方向等优势,有效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第三,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等原因,设备不足和设备闲置的现象并存。据统计,我国工交企业约有2700亿的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且与日俱增,而同期被调剂利用的闲置设备只占其总量的1%,说明我国的闲置设备资源极为丰富,但调剂难度大。而又有许多企业由于资金紧张和国家政策等原因不能如愿更新、添置设备。融资租赁具有转化资本形态灵活、能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共同参与洽购设备以及能帮助企业转移设备技术过时风险等优点,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中国融资租赁的微观组织
1.开展的传统融资租赁为主的多元化创新业务
租赁公司只有坚持融资租赁业务为主才能在竞争中发挥独特优势,但以融资租赁为主并不意味着租赁公司不需要业务的开拓创新。事实上,融资租赁业务是一个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行业,可以将租赁业务延伸到许多领域,开展灵活多样的融资租赁业务,大力开拓融资租赁市场。从形式上看融资租赁业务有直接购买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赁、杠杠租赁、风险租赁等;从租赁标的看可以有生产设备、医疗设备、通信设备、运输设备、房地产等;从是否跨越国境看,有国内租赁、出口租赁和进口租赁。只有大力开拓这些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多元化创新业务,才能满足承租人复杂多样的市场需求,才能为租赁公司的业务经营注入活力。
2.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
融资租赁业务具有一次投资金额大、租期长、投资回收期内不可预测因素多等特点,因此,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对租赁公司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首先,要全面建立租赁担保制度,重点是审查担保人的实力和资格,减少信用担保,增加抵押担保。其次,健全租赁业务程序,在租前与有关当事人配合进行严格的项目可行性论证,防范风险发生。在租后加强对承租人的监督,促使承租人按期交纳租金,将违约风险降至最低程度。第三,建立科学的风险决策机制,明确风险责任人。第四,分散风险、建立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等当事人的利益共同体,互相关心、互相制约,改变以往租赁公司独自承担租赁风险的被动局面。另外,可以考虑建立租金保险制度,在承租人违约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以减少损失。
3.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效益。首先,应摆脱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改变封闭式分散经营管理现状,对租赁项目进行精心管理。其次,对所投资项目的判断标准,应以其所带来的收益状况为标准,而不是租赁项目的投资规模。既要注重扩大资金的投放规模,又要注重资金的周转利用率。第三,加大现代管理科学技术的投入,第四,以资本运营理论为指导,对现有资产进行重组,提高资产质量。
4.推行市场营销管理。市场营销是现代企业的业务龙头,但它却是我国融资租赁业的薄弱环节。我国的租赁公司可以借鉴商业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较成熟的市场营销经验,变等企业上门联系为租赁公司的主动出击,在营销分支机构上合理布局,充实营销力量。由于租赁公司的营销对象多为企业而非广大的消费者个人,所推销的产品具有专用性强的特点,所以在借鉴其他金融机构的经验时应注意消化吸收,更应重视专职营销部门的人员推销作用。在我国租赁市场不发达、企业重视所有权并对租赁有误解的情况下,加强市场营销管理无疑具有特殊意义。
5.成功的模式–––“浙江租赁有限公司模式”介绍
浙江省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租公司”
)从1984年成立以来,已从资产50万元、租用2间办公室的四人小组发展到拥有近20亿资产的“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希望之星”,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融资租赁发展之路,被誉为“浙租模式”。其特点主要有:
(1)针对浙江经济环境准确市场定位:面向中小企业,着力于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针对浙江经济的“轻”、“小”、“集”、“加”即轻工业、小企业、集体企业和加工业特色,浙租公司没有象其他租赁公司那样“贪大求洋”,而是把自己定位于为占全省工业企业总数90%的中小企业提供快捷、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满足了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技术进步的需求。经过浙租公司直接服务和支持的企业大都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的创业过程。据不完全统计,至99年6月已参与培育的利税超千万元的企业已达130家,大部分已进入浙江省“五个一批”企业。
(2)充分利用税收杠杆,积极寻求和财税部门合作,开展合作租赁和财政信用委托租赁。针对财税部门对租赁这一新型金融工具不了解,担心给予承租企业税收优惠会减少当期税收收入的情况,出租公司与财政部门在萧山、鄞县、绍兴等地进行了“合作租赁”的试点。试点结果的成功迅速引起了各地财税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租赁业务量也因全面推广合作租赁而翻一番。浙租公司现还积极探索“财政信用委托业务”。目前浙租公司在全省经济发达市、县与财税部门合作设立的代理处已达三十多家,建立合作关系达50多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租赁代理网络。
(3)始终围绕租赁主业,充分发挥融资与融物相结合、金融与贸易相结合的优势和功能。浙租公司一直坚持以融资租赁为主业,租赁资产净值占总资产比例一直控制在60%以上。浙租公司积极探索“直接租赁”模式,成立专业公司专门为承租企业进行设备选型、选购及商务谈判等服务,使承租企业减少项目环节,争取实现当年签约、当年投产、当年获利。同时建立设备后道处理网络,在二手设备市场和物资市场定点,为承租企业提供处理旧设备的服务,使大量中小企业步入技术改造、技术进步的良性循环。
(4)对传统的融资租赁方式进行大胆的创新。浙租公司所创新并成功应用的融资租赁方式有合作租赁、杠杆租赁、收益百分比租赁、风险租赁。
合作租赁:除前面所提到的租赁公司与财税部门试点的“合作租赁”外,浙租公司对之进一步创新,扩大到了设备生产商、当地财税局、承租企业等多方共同出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租赁”。已通过“合作租赁”完成新昌合成化工总厂二期项目。
杠杆租赁:浙租公司通过构造在银行、投资机构与企业之间的资金融通中介桥梁,吸引其他金融机构的中长期信贷资金投向租赁项目。浙租公司已通过杠杆租赁在99年1~9月份完成杭州市公交巴士和省市医院医疗设备租赁合同1.3亿元。
收益百分比租赁:浙租公司对回笼期较长但收费稳定且具有一定垄断性的项目,尝试采用收益权担保、收费分成的租赁方式。已完成南通广电网项目合同300万美元的租赁业务。
风险租赁:浙租公司主要对医疗、电子设备等高科技产品实行风险租赁。一般由租赁公司以设备价款的60%买下设备,与承租方共同组建营运管理中心,参与各项重大决策,在收回本金后仍保留项目的20~30%收益权。
(四)中国融资租赁发展的宏观环境营造
1.政府的政策支持
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必须有一个良好的适合租赁业发展的宏观环境,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国外租赁业的发展经验表明,政府对租赁的优惠政策对租赁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初期几乎是决定性的作用。与银行、证券、保险等较成熟的行业相比,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还是新兴的稚嫩行业,与其他行业在市场竞争中尚不处于同一条起跑线上,缺乏必要的竞争能力。另外我国的融资租赁业由于各种原因目前陷入了困境,非常需要有优惠的政策支持为租赁业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目前国家应考虑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税收上允许加速折旧,给予投资税收折扣,承租人的租金可以进入生产成本;
(2)国家设立融资租赁专项基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的租赁项目在信贷上给予资金支持;
(3)建立融资租赁信用保险制度,降低各方当事人的风险损失;
(4)在外汇和关税政策上对发展出口租赁和引进外汇的租赁项目给予外汇额度支持,并适当降低关税;
(5)允许租赁公司进入资本市场,拓宽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和规模;
(6)放宽融资租赁业务的准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等非金融机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
(7)对租赁公司的资产重组给予特别政策,帮助租赁公司早日渡过困难期。
2.国家的法律规范及自律组织的建立
我国政府应尽快颁布《融资租赁法》,使融资租赁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动融资租赁业的规模发展。颁布适合我国融资租赁发展特点的《融资租赁法》是我国融资租赁业健康、有序、高效发展的关键保障。所制定的《融资租赁法》应对租赁组织机构的注册、业务范围、租金计算、租赁方式、资金来源、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等等有详细的规定,并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在税法、会计制度等方面也应考虑到融资租赁的特点而有所规定。因融资租赁的涉及面广,其立法的意义已超出了融资租赁业本身,不仅仅是维护融资租赁所涉及的所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有着深远意义。
在我国当前对融资租赁业的行业管理政出多门的混乱情况下,也应尽快归口统一管理。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行业管理办法,在我国融资租赁业目前规模不大的情况下可以更多的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即行业协会的作用。当然,目前的租赁业协会也有一个归口统一的问题,应尽快建立国性的“中国融资租赁协会”,由其协调、管理融资租赁业内部的有关问题,作为政府与融资租赁业的沟通桥梁。
3.其他
(1)建立人才培养制度。融资租赁在我国的发展时间短,适应融资租赁业需要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少。又由于我国融资租赁业的长时间不景气,人才流失严重。租赁公司应一方面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必要的引进,另一方面对现有人才应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调动其积极性。另外,在宏观上国家也应重视对融资租赁相关学科的建设,在有条件的高校可与租赁公司联合定向办学,提高融资租赁人才的理论素养,以科学的理论指导我国融资租赁业的正常健康发展。
(2)加强对融资租赁的宣传力度,扩大融资租赁必要的社会影响。目前绝大部分企业对融资租赁的了解和认识还停留在表面上,甚至对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得企业设备还有偏见和误解,对融资租赁缺乏应有的需求和正常运用。融资租赁作为一个新的融资、融物方式,也未引起政府主管部门在政策和其他宏观调控措施上的必要关注。因此,对融资租赁的宣传,一方面要针对广大企业进行,向他们介绍融资租赁不可替代的优越性,帮助企业更新观念,更加重视设备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另一方面利用时机向政府有关部门介绍融资租赁在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特殊作用,设法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致
谢
本研究报告是在浙江省租赁有限公司的直接支持下完成的。
在本研究项目进行过程中,得到了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青高级工程师的热情鼓励与关照。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研究会信息培训部、国际商报特约记者沙泉同志、中国租赁有限公司第二业务部经理叶振华同志、浙江省租赁有限公司市场策划部副经理杨宇军同志为本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国际、国内资料,对保证本研究项目的按时按质完成起了重要作用。在此向所有支持关心帮助过我们研究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