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现代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华东师范大学商业学院金融学专业02级硕士生 刘凤连 莫燕霞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渐成熟,各种融资方式各显其能,银行信贷、债券、股票、基金等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而作为5大金融支柱(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和租赁)之一的租赁业却难觅寻踪。现代融资租赁把金融、贸易和技术更新结合起来,对各方当事人以及宏观经济的调节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作为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它是不可或缺的,我们应该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金融实际,大力发展现代融资租赁业。

    一、现代融资租赁业的起源、内涵、发展、和特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第三次科技革命引起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原有工业部门大批设备相对落后,同时也产生了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为特点的耗资巨大的新兴工业部门,使得这些国家固定资本投资规模急剧扩大,设备更新速度空前加快,造成企业一方面急需大量资金购置设备,另一方面又要承担因新技术运用设备无形损耗加快的风险,在这种背景下,以融资为核心机能的现代融资租赁业应运而生,解决了企业面临的上述两难困境。

    现代融资租赁是指设备需求者(承租人)在需要添置技术设备而又缺乏资金时,由出租人代其购进或租进所需设备并出租给其使用,按期收取租金,待租赁期满,承租人可选择退回、续租或者以象征性的价款购买租进设备的一种把金融、贸易和技术更新结合起来的租赁方式。之所以称作现代租赁,是因为它与传统租赁有很多不同点:首先,从当事人关系分析,传统租赁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两方关系,而融资租赁则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三方关系;其次,从设备选择权分析,传统租赁中设备由出租人事先购买然后向承租人出租,设备一般为通用设备,承租人处于被动地位,而融资租赁中租赁设备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设备和指定厂家的要求购买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处于主动地位;第三,从租期分析,传统租赁租期短,按月交租,而融资租赁则租期长一般都在两年以上;最后,从租期期满对租赁物的处置分析,传统租赁在期满后退还出租人,而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则可以选择续租、退还或者留购。

    1952年,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在美国成立,掀开现代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进程,截止2000年,据《世界租赁年鉴》统计,全世界租赁成交额1978年是410亿美元,1987年是1038亿美元,2000年达到5000亿美元,平均每年以30%的速度增长,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从融资租赁在设备购买的市场渗透率(租赁交易总额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率)来看,美国为30%,德国为18%,日本为8%,发达国家平均的市场渗透率在15-30%;从融资租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来看,美国租赁业对GDP的贡献已超过30%。现代融资租赁在从无到有的80年历史中,取得突飞猛进发展的原因归结于它不同于其他融资方式的特殊优势,从当事人各方获取利益的角度分析:

    1.对承租人而言,融资租赁给予承租人选择设备类型和厂家的自主权,掌握设备随时更新的主动权,这在新技术发展迅速的今天有利于降低承租人技术更新、设备无形损耗加剧的风险;融资租赁使承租人无需一次支付巨额资金购买设备,而是按期支付租金,这可以降低承租人在固定设备上的资金投入,把资金投向收益率更高的其他资产,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和收益率;融资租赁的标的物通常是技术含量高,价格高昂的设备(如医疗设备、信息处理设备,飞机等),大部分需要进口,由出租人购买则可以避免承租人的利率、汇率风险;最后,因融资租赁有租赁标的物作为担保,它的手续要比银行贷款简单。

    2.对出租人而言,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租期内是分离的,这有利于融资租赁风险的锁定、分担和控制,若承租人无法按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收回租赁设备,并依据与供货人的回购协议处理设备,因此是一种安全的投资方式。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出租人,则扩大了资金投向范围,增加了利润增长点。

    3.对供货商而言,融资租赁是一种促销方式,可以扩大其产品的销售范围,值得注意的是为设备制造商服务是现代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初始动力,也是融资租赁业务最具有发展潜力的领域。

    现代融资租赁业发展到今天,已经不仅仅是承租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出租人获取安全性较高的投资方式、供货商扩大销售渠道的手段,同消费信贷一样,已经成为促进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二、美国现代融资租赁业务的特点

    美国是现代融资租赁业的发源地,也是现代融资租赁业最庞大的市场,分析其融资租赁业务的操作方式和特点,可以从中得到启示和借鉴。

    1.融资租赁公司三分天下。截止2000年底,具有厂商背景的占25%,具有银行背景(银行直接或透过其子公司、附属公司从事租赁业务)的占35%,独立的租赁机构占40%。制造商建立内部租赁机构或者租赁子公司在美国很普遍,如IBM、HP和DELL都有自己的租赁机构或子公司,为其产品销售做出了巨大贡献,设备制造商在美国的租赁市场上非常活跃,他们经营某一特定范围的设备,并在这一领域掌握专门的技术知识,特别是在计算机、飞机以及建筑机械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参加租赁业务,银行获得了一种新的资本来源方式,通过对各种类型的设备提供资金融通,银行取得租金收入、手续费、贷款利息等,创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美国大部分独立的租赁公司都是地方型的,只为当地市场服务,也有少部分全国性的独立租赁公司。从美国租赁业的发展经验来看,厂商从事租赁业务可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商业银行从事租赁业务具有资金和成本优势,而独立的租赁公司则可以提供设备选择的咨询、选定、租后服务等一系列的综合性服务,三者各有优势,支撑起美国租赁业在世界租赁市场上的霸主地位。

    2.融资租赁创新产品不断出现。一开始是简单的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不可撤销的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承担购买设备的全部价款,承租人以年金的方式等额定期支付租金,出租人不提供除出租以外的其他服务。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新的租赁品种不断出现,如杠杆租赁,出租人承担设备成本的20-40%,剩余部分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出租人把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合同的担保收益权等权利转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对出租人无追索权,该种租赁方式一般用于购置成本特别高的飞机、卫星通讯设备等,杠杆租赁在美国租赁业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转融资租赁,出租人从另一家租赁公司租入设备然后转租给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扮演一个类似证券经纪人的角色,该种租赁方式一般用于跨国租赁;售后回租,设备拥有方先把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获取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再把该设备从租赁公司租回按期支付租金,该种方式可以改善承租人(即出售方)的财务状况,盘活其存量资产;此外还有合成租赁、风险租赁等方式。多种租赁产品满足了不同承租人的需要,活跃了租赁市场。

    3.政府优惠政策和完善的法律法规。现代融资租赁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税收优惠,可以说没有政府的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扶持政策,美国的融资租赁业就不会有那么快速的发展。这些优惠扶持政策包括:美国的《投资税扣除法》规定出租人投资用于租赁的设备按其购置成本的10%减税,出租人可以将这一优惠通过优惠租金的方法转移给承租人,租赁双方特别是出租人的税收优惠构成美国租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另外,会计准则规定,租赁公司计提折旧可以在直线折旧法、双倍余额折旧法以及150%折旧法中自主选择,呆帐准备金比例自定,允许承租人把租金计入成本,这使得租赁双方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减少了所得税费用。这些优惠政策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向该行业且竞争日益加剧,良性的竞争又促使租赁业的进一步发展。另外,政府对租赁公司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开展业务的租赁公司提供全面的政治风险保险,进出口银行对租赁公司的对外租赁交易提供综合性的出口信贷、出口担保和政治、商业风险的保险。美国没有专门的融资租赁法律,但在相关的法律中规定如果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取回设备(若承租人阻拦则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可以继续向原承租人或担保人收取所有未付(包括未到期)的租金。美国的信用评价系统发达,出租人可以容易获得承租人的资信状况,从而决定是否向其提供租赁服务。

    4.融资租赁观念深入人心。美国人习惯“把明天的钱拿到今天来花”,这促使其消费信贷得到长足发展,并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二战后,“收益来源于财产的使用而非拥有”这一观念成为美国企业人的经营理念,从而推动了美国现代融资租赁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我国的现代融资租赁业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在当时资金严重短缺,先进设备急需的情况下依照日本租赁业模式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在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发展我国工业化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监管不利及其对该新生事物的不了解,许多租赁公司目前不良资产比例大,经营陷入困境。虽然融资租赁已经有20年的发展历史,却和我国总体经济规模不相称:市场渗透率仅为1.5%,租赁总额仅占国内资本份额的4%,对GDP的贡献仅有0.3‰。借鉴美国经验,在我国资本市场逐渐发展成熟,各种融资方式各显其能,2006年履行加入WTO的承诺率先开放租赁业的现实状态下,各有关方应联合起来群策群力,把具有特殊优势的融资租赁推向市场。

    1.从租赁公司的类型看,我国目前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有15家,由商务部(原外经贸部)监管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42家,还有原国内贸易部监管的几百家内资租赁公司,但是能合法开展租赁业务的仅仅是前面两种类型。厂商背景和银行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国是一片空白,现有的这些独立融资租赁公司规模都比较小,且处于资不抵债或者整顿重组中。因此,现阶段,应该大力培育具有厂商背景的租赁公司,我国国有工业企业一方面设备普遍陈旧,技术水平低,另一方面又存在大量闲置设备,建立厂商背景的租赁公司,工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设备的特点作为出租人或承租人,盘活存量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允许商业银行开展简单融资租赁业务,在存贷差逐年降低,各种直接融资方式挤兑银行贷款的状况下通过融资租赁业务拓展利润来源渠道;培育大型内资和中外合资的独立租赁公司,可以聘请国外经验丰富的租赁专家参与公司的设立和运作。通过这3种租赁公司的建立,完善我国租赁业的组织系统。

    2.从融资产品看,我国目前开展的仅仅是以使用设备为目的的简单融资租赁,对于技术要求高、程序复杂、涉及当事人广的杠杆租赁和售后回租等租赁方式还没有涉及。创新产品要结合我国当前实际,不能完全照搬国外模式。2003年,上海金海岸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针对我国当前企业信用不理想的现状,与贵阳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签订金额2.9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1亿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和6000万元的医疗设备、机械制造等十几个项目,由贵阳国投按季向金海岸支付租金。该融资租赁合同把政府信用和贵阳国投的高信用引入,大大降低了租赁风险。把政府信用和信用度高的贵阳国投引入是这笔融资租赁合同的创新点,值得其他租赁公司借鉴和学习。

    3.从政府优惠政策和法律法规看,我国目前还缺乏对融资租赁业在政策上的优惠扶持措施。现行会计制度把融资租赁设备等同于企业自有固定资产,租金不列入成本,税收优惠方面则仅对中外合资的租赁公司和开发区的租赁公司给予比例很小的减税政策,其他租赁公司无法得到税收减免;在信贷政策上,租赁公司自己承担信用风险;租赁公司市场准入条件严格,《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金融租赁公司最低资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经营外汇业务的租赁公司还应有不低于5000万美元的外汇资本金,这一规定使得许多想参与融资租赁业的公司心有余而力不足。监管当局规定资本金规模的目的在于降低租赁公司的经营风险,但在当前经济现状下(如投资消费需求不足,中小企业融资难,国有企业设备闲置率、陈旧度高),应该把重点放在融资租赁所具有的融资、成本、资产管理等优势上,降低进入门槛,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降低租赁公司的经营风险。2000年6月和2001年8月相继出台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使租赁业有法可依,降低了行业风险,提升了租赁业相关当事人的信心,使我国的融资租赁业驶入正常发展轨道。

    4.从租赁观念来看,重购买轻租赁的观念始终根植于我国企业人的经营理念中,加上对融资租赁具体操作的陌生,使得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发展缓慢,在人们的消费观念逐渐改变的今天,租赁业人士应该通过媒体等手段加大租赁业的宣传,相信已经经历过市场经济多种观念洗礼的我国民众在接受租赁这一新鲜行业时心态会更平稳,认可速度也会更快,态度决定一切,一旦大众接受了这一新事物,那么在原本就有需求的基础上融资租赁会快速发展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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