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还不上租金时承租人承担多大损失

    在印刷设备融资租赁中,尽管出资人可能是租赁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但投资人仍然是承租人,因为他们承担经营风险,承担经营失败的损失,获取租赁的收益。是他们完成租赁物件资本化(将租借的物件转化为固定资产),也是他们享受着租赁物件的政策优惠。因此最关心租赁失败的应该是承租人,一旦失败承租人应该担当那些损失,这些损失是否能承受,如果不能承受最好不要轻易使用租赁。

    租赁公司从项目安全的角度考虑,在合同中常给承租人施加了一些压力。比如说要收取一定的保证金、要企业或个人的财产做抵押,以保障租金的安全回收。如果说承租人没有压力,说明租赁项目的设计是失败的,是有风险的。因为历史上曾发生过供货厂商与承租人联手欺骗出租人的事件,也有承租人借助租赁项目骗取个人利益,根本没有人经营租赁物件的事件。这些历史的教训迫使租赁公司不得不采取一些极端的、如果不拖欠租金不会对承租人产生伤害的严厉措施。

    当还不上租金时承租人承担多大损失?主要有三点:一是承担有限责任;二是随着租金偿还的增加,这种责任不断减少;三是不同的承租人承担的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到底有那些?

    有限责任就是租赁债务,如果不能偿还租金,不管采取什么处置手段,出租人只能收回应收未收的租金和相应的罚息或延迟利息,处置后多余的资金按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由于承租人此时以没有资金来源,因此首先清算的是租赁保证金。不管是正常结束还是非正常结束,保证金支付后就不可能在收回。然后是租赁物件被出租人收回由变卖或转租。如果仍然不能满足出租人应收的租金,租赁公司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财产抵押资产处置原属于承租人的资产。对于一个大型企业来说,抵押资产可能是机器设备,对于小型企业来说可能是自家的房产、存款和有价证券,而这部分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能力偿还租金,并且把设备转移、损害和丢失,那么有可能造成你倾家荡产。

    按照新修改的《宪法》、《民法通则》、《刑法》以及即将出台的破产法、物权法、融资租赁法,都强调了保护个人财产的权利不受侵犯。如果承租人偿还不了租金还拒绝出租人收回租赁物件,或采取偷盗、破坏手段,就触犯了“非法侵占他人资产罪”此时已不是经济问题,而是刑事问题了。另外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破产法》有可能规定个人经济破产将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没有能力偿还租金至少不会“倾家荡产”。

    融资租赁虽然有“借鸡下蛋”的功能,如果你没有“养鸡”的能力,千万不要使用它。从损失的角度上看,印刷企业应该是规范经营,并有一定的实力资产,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尽量不要涉及自家资产。不要总是说我有现金收入,但没有资产实力证明。那么租赁公司只有那你家的个人财产开刀了。

    另外在还不了租金的情况下一定要保护好租赁物件,配合出租人处置设备,因为印刷设备的剩余价值足够偿还租金。这样才不会涉及企业现有的其他抵押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