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对银行和租赁业的流转税政策迫在眉睫

作者:屈延凯

 租赁与税收政策探讨之一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进程中,一个国家的竞争力主要表现在某些产业和具体的企业身上,直接面对竞争的也是企业。银行是金融服务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安全的核心。银行又是投资、保险、证券、债券、票据、租赁等各种金融工具正常运转的最重要的原动力。未来的世界经济中我国的银行业、租赁业必须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如何尽快增强我国的银行实力,培育和发展我国的租赁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目前,我国对银行实行的税收政策,仍有明显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银行承担着过重的为国家财政直接上缴税利的义务,不利于银行增强自身实力,更好地发挥银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融资租赁业具有很强的金融服务性质,同时,融资租赁业在加速物流和资金流方面有着特殊的中介功能,是一种发展前景很大的金融服务行业。但现行的税收政策不利于银行和租赁业的发展。在入世前,尽快调整银行和租赁业的流转税政策迫在眉睫。

 

  1. 现行税收政策对我国银行和租赁业的不利影响

    据资料显示,工业发达国家对银行(包括融资租赁业)的流转税普遍实行免税或低税政策。相比之下,我国对银行的税赋可能是全世界最高的。不仅如此,我国对银行和租赁公司利用外资和本币业务按不同税基征税,显然严重影响了我国本币租赁业务的开展。最近,税务部门又决定对非金融机构的所有权转移的融资租赁业务增收增值税,对以开展国内设备为主的非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包括外商投资的租赁公司)更是致命的打击。我国与工业发达国家银行业、租赁业相关税收政策及业绩状况比较见下表:

 

表一、我国与工业发达国家银行业(包括融资租赁)税收政策比较

企业所得税

美国

超额累进税率15~35%,金融业为35%

 

无增值税。

各州对自定销售税,税率最高10% ,由消费者缴纳。

 

 

日本

资本额1亿日圆以下28%1亿日圆以上为37.5%

无增值税。

开征消费税,税率5% ,由消费者缴纳。

 

德国

分配收益32%,未分配收益48%

免增值税,欧共体内租赁业务增值税,由承租人按所在国的税率标准缴纳。

州政府以利润为基数开征营业税,税率5%

英国

超额累进税率25~33%

免增值税

法国

短期收益36.6%,长期收益20.9%

免增值税,欧共体内租赁业务增值税与德国相同。

意大利

综合税率53.2%(中央37%、地方16.2%

免增值税,欧共体内租赁业务增值税与德国相同。

加拿大

各省不同,14~17%

免增值税

 

 

 

 

中国

 

33%

1994年新税法实施以来对银行(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免增值税。但从今年7月开始,对非金融机构的所有权转移的租赁业务征收增值税,税率17%

外资转贷按利差8%征税。

本币信贷业务按利息收入8%征收。

融资租赁业务按租金收入减租赁成本(本币利息支出不扣除,利用外资可扣除境外利息支出)后8%征。

经营租赁按租金收入5%征收营业税。

 

注: 工业发达国家税收政策引自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1998年编译出版的《外国税制概揽》。

 

表二、我国银行与工业发达国家大银行资产状况比较 单位:亿美元

名次

银行名称

一级资本额

资本充足率%

资本回报率%

资产回报率%

不良贷款比%

1

美国

花旗集团

476.99

7169.37

159.48

6.6 %

35.6 %

2.22 %

1.4 %

3

英国

汇丰空股

285.33

5691.39

79.82

5 %

28 %

1.4 %

4 %

4

日本

东京三菱

260.19

6782.44

38.31

3.8 %

15 %

0.56 %

4.84 %

7

法国

农业信贷

233.35

4415.24

40.95

5.28%

17.9 %

0.93 %

10

中国

中国工商

219.19

4275.46

4.98

5.13%

2.3 %

0.12 %

18

德国

德意志

174.18

8437.61

41.06

2.06%

24.5 %

0.49 %

1.44 %

38

意大利

联合银行

122.49

3053.54

17.87

4.01%

0.59 %

4 %

50

加拿大

皇家银行

81.75

1776.97

18.9

4.6 %

23.5 %

1.06 %

0.98 %

 

注:此表是从最近公布的全球100家大银行名次表中,将各工业发达国家和我国在表中按一级资本排列最靠前的大银行做的对比。

 

表三、我国与工业发达国家租赁业务额的比较 单位:亿美元

 

名次

租赁业务额

设备市场渗透率

1

1834

31%

2

633

9.2%(包括不动产)

3

375

19.7%

4

205

15%

5

186

17%

6

意大利

136

12.3%

8

加拿大

95.8

22%

24

18.4

2 %左右

注:(1)租赁业务额、名次、市场渗透率引自伦敦金融集团1998年全球租赁年报,全球设备租赁业务额已达到4300亿美元,尚不包括约1500亿美元的汽车租赁;

我国银行的收益性和流动性令人堪忧

    从表中数字分析,可以看出工行的资本充足率在八家银行中处于中间偏上水平,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说明我国银行经过商业化改革抗风险的能力有所加强。

    但是工行的税前利润、资本回报率、资产回报率都是八家银行中最低的。工行与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的资本和资产规模相当,但税前利润、资本回报、资产回报却只相当于法国银行的八分之一。美国花旗银行的资本回报率是工行15倍。我国与德国的税制接近,若剔除由于工行的资本充足率高于德国银行2.5倍的因素,德行的税前利润仍是工行的3.3倍,资本回报率约高4倍、资产回报率约高1.6倍。我国银行的收益性和流动性与工业发达国家差距很大,缺乏竞争能力。一个真正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商业化银行,作为一个投资载体,资本回报率起码要在15%以上,否则,哪个投资人愿当银行的股东呢?按这样的回报率,除国家投资外,任何投资者都不可能接受。

    我国的银行所得税税率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居于中等水平。但对于流转税,我国银行的税务负担明显过重。工业发达国家普遍免增值税,或由购买方、承租人交纳。德国和我国一样,也开征营业税。不过德国的营业税是以所得利润为纳税基数。一般来说,因存贷款利率的不同,金融服务业的利息收入一般是利差的2?/FONT>5倍。若我国对银行也按利润征收流转税,则工行的税前利润、资本回报率、资产回报率将与德国银行接近,但与其它基本实行免流转税的发达国家在资本回报率、资产回报率方面仍有2?/FONT>3倍的差距。

    从表中还可以看到,现代租赁业已成为世界上工业发达国家促进设备流通的重要的金融服务方式和促销方式。我国的租赁业务额远远落后于工业发达国家,市场发展潜力很大。

    工业发达国家把融资租赁业视为金融服务业,普遍实行免流转税,或由承租人缴纳。体现了这些国家促进和鼓励投资的税收政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科技不断进步的今天,租赁方式正是企业加速设备更新,避免设备陈旧风险,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措施。合理的税收政策对租赁业的发展起了很大推动作用。

 

  1. 调整银行和租赁业税收政策的建议
  • 调整银行业的营业税纳税基数

    税收政策的目标是公平税赋、调节收入,培植税源,体现产业政策,增强国家实力。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一个合理的,有利于银行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增强银行实力,提高银行收益水平至关重要,有利于降低企业和整个资本市场的融资成本,有利于促进投资和经济的发展。要改变我国银行目前赢利水平低,竞争能力差的状况,除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信贷结构、加强银行信息化和信用环境的建设外,调整对银行的税收政策非常重要。

    为保持人民币币值的相对稳定,银行采取降利率促进投资的空间已经不大,相反,随着本外币存贷利率差距增大、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银行将面临利率调高的压力。为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减少连续两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给财政部门带来的压力,可利用今年财政收入有较大增长的大好时机,调整银行税收政策,进一步发挥银行对促进投资、扩大内需的拉动作用。

    为避免在调整税收政策过程中,财政收入发生太大波动,可以借鉴德国的做法,将对银行本币信贷业务按利息收入缴纳营业税改为和外资转贷业务一样按利差收入缴纳,税率暂时不变。按现有的10万亿信贷规模和6%的利率、3%的利差水平估算,可能减少营业税240多亿。但银行税前利润将会成倍增长。若银行能将这些利润投入经营,带动的新增信贷规模至少2000亿以上。因带动整个金融业和经济的增长而新增的各种税收,将肯定大于200亿。

若银行用减轻税收增加的利润,增加银行资本金,加速处置不良资产,五年金额至少可达1200多亿。有利于银行尽快进入良性循环,对增强银行自身实力和竞争力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促进和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发展。

   最近,人行颁布了“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这是租赁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性质的重要文件。它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两类机构业务发展的方向,解决了资金来源的问题;实现了在分业管理体制下,建立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流通渠道;提出了大租赁和为财务公司成员的生产和流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概念。新办法提高了两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和市场准入条件,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未来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得到增强。对我国租赁业的发展和规范化管理势必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两个办法的颁布为使金融机构的租赁业务成为今后我国租赁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奠定了基础。

    融资租赁业务除具有融资功能外,还有促销、投资、资产管理等多种功能,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内贸主管部门分别审批管理的外商投资的租赁公司和其它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是根据投资人的不同投资愿望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而设立的,在扩大投资,促进设备和资本的流通方面,也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我国的融资租赁业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为了真正促进我国租赁业的发展,促进国产设备的流通,降低征管成本,各类租赁公司应施行统一的流转税政策,应当给予比较宽松的税收环境。

    流转税最终是要转嫁给用户的。对金融机构的租赁公司的本币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利息支出不扣除),对非金融机构租赁公司的所有权转移的租赁业务征收增值税,必然要使用户在通过租赁公司融资或承租设备时,要比向银行借款的成本高很多,用户难以接受,显然不利于具有中长期融资性质的租赁业务和本币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不利于以促销国产设备为主的非金融机构的内资租赁公司和以引进外资、引进设备为主的合资租赁公司的生存。

    据业内估计,我国现有租赁公司每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能力仅有100多亿人民币左右。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经营租赁按营业额的5%征收,融资租赁是按利息收入的8%征收,若这100亿全部按业务额5%计征营业税,也不过5亿税收。若全部按租赁净收入缴纳营业税,税收可能减少3-4亿。但租赁交易额将会大幅度上升。合理的税收政策使租赁业带动的增值税及其它税收远大于营业税收减少额。同时促进了投资和就业,其正面效应是非常大的。

    建议财税部门对凡是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并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融资租赁业务的规定,或租赁期限二年以上(或租赁期限等于或大于设备使用年限30%),或承租人最小租金支付额等于或大于设备购买价值的30%的经营租赁,都免增值税。对非金融机构租赁公司也应象对金融租赁公司一样征收营业税。而且应从扶持的角度出发,不论是利用外资还是本币,出租人在缴纳营业税时,出租人为购买租赁物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均可列入租赁物的实际成本,从纳税基数中扣除,税率为8%。

    其它短期出租类型的经营租赁仍按租金收入的5%计征出租人的营业税。

 

外商独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

常 务 副 会 长 屈延凯

二OOO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