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融资租赁的艰苦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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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沙泉 |
汽车融资租赁不是什么新鲜产物,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展的如火如荼。为什么早在计划经济年代汽车融资租赁如此火暴呢?这得从当时的历史环境分析。
1984年尽管中国已经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5年,但是计划经济的体制并没有改变。尽管有个体经济的出现,但绝大多数企业还处于“国有”阶段,国家的经济实力还没走出文革的百废待兴的阶段,租赁行业还没有法律、法规,中国的经济刚进入第一轮高潮。
当时汽车还只有少数高级领导才能使用,汽车不是消费品,而是具有权利的象征的交通工具。局级干部用的是“上海牌”轿车,部级干部用的是“红旗牌”轿车。企业拥有汽车还受到数量和相应级别限制。
那时租赁公司刚成立不久,到底开展那方面的租赁业务也不太明确。此时国家政策开了一个口子——允许进口汽车。于是租赁公司就钻到汽车融资租赁里面,当时全国只有10家允许进口汽车的企业,就有2家是融资租赁公司。
他们依靠关系先争取到汽车进口批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口汽车后高价、短期“租”给企业。企业借助租赁的名义买车,避开政府对汽车使用的级别限制。租赁公司高价卖车,企业逃避政策,一个愿意“打”,一个愿意“挨”。那时的融资租赁实际上是卖汽车批文。
85年以后,国家发现这个漏洞,出台汽车不可以开展融资租赁的政策,堵住企业超前消费。租赁公司被迫转向工业设备的租赁业务。汽车融资租赁渡过了第一次高潮,租赁公司完成了原始积累。
进入90年代,汽车出租服务开始崛起,有些租赁公司也开始尝试用融资租赁的方式销售汽车。尽管此时国营企业变成国有企业,私人经济开始发展,但还是抑制不住国有企业的乱投资和超前消费的问题。97年国家又出台 《关于不得以融资租赁方式变相销售购买小汽车的通知》政策,叫停汽车融资租赁。汽车租赁公司开始用“以租代售”“租赁赠产权”等方式变相经营融资租赁业务。
这种暗箱操作的方式主要针对企业。既,先以企业名义租赁2年,然后卖给使用者个人。这种运作模式并没有解决广大汽车个人消费信贷问题,而是变相把企业资产变成个人资产。由于政策模糊,缺乏监管,因此这种做法一直沿用到现在 ,但也问题多多,许多地方自动停止了这项业务。
进入21世纪,中国的经济体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国家由限制消费和投资转变为鼓励消费和投资。汽车融资租赁又一次被人们关注。由于人们一直把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金融行为,因此主体经营资格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2000年出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没有提到汽车融资租赁,但租赁物件界定为固定资产,按说企业可以使用,但汽车不允许做融资租赁的政策并没有取消;新出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也没有允许做融资租赁业务。有关汽车融资租赁的监管按照国务院的责任划分,自然地落在商务部身上。《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中明确融资租赁包括汽车,内资融资租赁试点单位的审批中还特批了两家汽车融资租赁公司。
由于汽车融资租赁涉及到产权转移和过户问题,有一些政策可能还要和交通管理部门协调,不管怎样,汽车融资租赁将以健康的形象再次进入中国的汽车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