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租赁网》原创 2006年02月17日
当生产企业找到租赁公司洽谈融资时,当设备制造企业找到租赁公司洽谈租赁销售时,往往谈不到位,给人以“鸡对鸭”对话的感觉,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主要问题出在“融资”二字。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当企业听到“融资租赁”这个词时,往往把租赁二字忽略只关注“融资”,而融资就等于“贷款”,贷款就要以和银行谈判的方式与租赁公司洽谈项目。他们以为融资租赁是比银行贷款门槛低的一种融资方式,在银行贷款遇到障碍时租赁公司应该降低门槛提供贷款,而且贷款利率不能高于银行。
企业之所有会有这种感觉不仅是名称问题,融资租赁行业长期以来一直把自己定位“转贷银行”的角色给社会造成了深刻的印象。然而这种错位经营几乎毁掉融资租赁行业。进入新世纪后,行业开始转变观念,重新定位,对融资租赁本身也有了深刻的理解。
我国大多数租赁公司都是独立租赁公司(非厂商、非金融机构),他们既没有设备,资金来源有限并且成本高,主要通过贷款购买设备用来租赁。如今他们都朝着“服务、创新”的方向发展。“要借款找银行,要借设备找租赁公司”这才是融资租赁的本来面目。因为在租赁交易中,租赁物件使用企业根本摸不到钱,反而要在租赁期间不停地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企业只能融到物,融不到资金。但这不影响租赁公司按照贷方的方式计算租金,也不影响企业因为掌握租赁物件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租期结束后,可以得到物件的处置权)。
从融资的角度看,租赁似乎比银行贷款门槛要低一些,其实不然。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任何一个投资者都不会把风险和收益分离。如果风险脱离了控制,在大的利益也不会有人投资。大多数融资租赁毕竟需要动用投资人的资金,因此对风险的态度银行和租赁公司是一样的,并不是租赁公司比银行愿意当“冤大头”。
为什么租赁公司和银行的项目评估有区别?主要还是区分在“物”与“资”上。银行只对贷款掌握债权,而租赁公司不仅掌握债权,还掌握租赁物件租赁期间的处置权。银行对资金的运作有经验,对物权的控制能力就比较弱,在考核企业时往往注重的是企业的财务报表和一些分析数据。租赁公司因为拥有对物权的把握,考核企业时主要注重项目本身的创利能力、现金流量和租赁物件的变现能力。数据分析方面处于次要地位(不等于不需要财务分析)。这时我们就知道,如果找租赁公司就不要谈贷款的事情,租赁公司不是银行,对物权不能控制的项目不会去做。这就是融资租赁看起来好处很多,但是要做起来是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环境。如果你的项目不适合某家租赁公司的专业特征,那么洽谈就没有意义。因为租赁公司此时只能担当转贷银行的角色,你如果从银行贷不到款,在租赁公司同样也融不到资。
融资租赁属于风险投资。风险的锁定和分散是项目成败的关键。在与租赁公司洽谈业务之前,首先应该想到租赁公司愿意承担什么样的风险,我能承担什么样的风险。租赁就是风险和利益的整合,租赁当时人在确定收益之前必须确定风险的分配。任何一方只想收益,不承担风险的做法都不会谈成项目。如果谈判各方都能从承担风险的角度开始谈判,就不会出现“鸡与鸭对话”的尴尬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