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租赁呼唤春天

记者:吴学松,侍田田

摘自《建筑机械化》杂志

    上个世纪90年代,工程机械租赁业务开始在我国出现,但由于市场发展不成熟等种种原因,租赁的积极作用一直得不到体现,发展缓慢。直到最近几年,随着国内建设工程的蓬勃发展和工程机械市场的变化,这一情况才有所好转。
    现在,租赁对工程机械的推动作用已经在社会上形成了共识,如何更好地运用租赁为工程机械市场服务成为大家最为关心的话题。但是,目前我国工程机械租赁业还存在许多棘手的问题,这些难题如果得不到迅速有效的解决,我国工程机械租赁业将很难崛起
    1 发展初级阶段 市场有待规范
    目前,我国的租赁公司大部分为小型企业,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的仅有百余家,尚无归口的管理部门,没有相应的行业准则和市场法则,租赁企业的装备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现在仅北京一地就有起重机械租赁企业300多家,这些租赁企业只能承担小型设备的租赁业务,而对于施工单位亟需的大件设备和少有涉及,无法满足承租者的需求。业内人士认为,整个市场正处于“春秋战国”时期,这种小作坊式的操作方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社会发展。
    长期以来,建筑机械设备从属于施工企业,以服务于本企业施工为目的,导致机械设备的利用率低。投资效果差。同时相当一部分人强烈的“占有意识”,使得重复投资现象严重,有些特殊工程所购设备一旦工程完工就会被打入冷宫,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很难进行设备的更新换代。
    租赁形式单一,主要停留在经营租赁的层面上,融资租赁业务还鲜有涉足。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国外大多实行财务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租赁业务的发展,而我国则长期将租赁融资视作贷款,在税收上视同一般商业行为;卖方信贷及信用保险不配套,目前仅有部分银行的一些部门(主要是信贷部)认识到了租赁的价值,信托、基金。证券和保险公司还处于蒙昧阶段;国内大量企业对于融资租赁还缺乏了解;租赁媒介的信誉度差及国有经济惧怕风险等。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系史燕平教授曾撰文指出,从租赁在整个经济中的渗透率看,中国的融资租赁行业仍游离于主体经济之外。
    租赁价格起伏波动大,在工程机械租赁企业多的地区竞争激烈,租赁价格可能被压得很低,出租人甚至没有利润可言;而一些在区域或设备上形成相对垄断的公司则又把价位抬得很高,抑制了承租者的热情。
    信用意识普遍欠缺,承租人欠租、违约现象比较严重,三角债成为最令出租人担忧的老大难问题,甚至租赁物丢失。损坏、变卖等问题也时有发生,严重困扰着租赁企业的业务开展。债务链在我国的经济活动中习以为常,导致租赁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这种现状除了需有法律加以强制约束外,还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来改变,最终形成全民重信用的良好氛围。
    在国内工程机械租赁市场众多存在问题中,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没有政府部门的协调以及行业协会的管理,资产评估鉴定。结算、保险,则保仆的缺席以业租赁机械进入现场以后的责任问题、现场管理、现场的安全协议等,租行合同还没有一个规范的界定。
总体上来看,我国工程机械租赁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对于存在的众多难题,我们只有找到症结之所在,才有可能配以合理科学的“药方”,使这些疑难杂症得以根治。
    2 需求推动发展 企业各得其所
据2000年统计一数据,工业发达国家工程机械的租赁交易额已占全部交易额的60%-80%,而我国仅有约70亿元,市场渗透率 1%左右,这表明我国工程机械租赁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可以走。工程机械租赁的发展之所以有如此诱人的前景,是由于它有着充分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我国工程机械租赁业要向更成熟的阶段发展,必须做到租赁形式多样化,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并举互补;租赁业的经营主体也要实现多样化,施工企业可以做、制造企业可以做、金融机构也可以加入,当然也要鼓励民营和个体经济成份,集中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和资源参与其中。良性的市场竞争往往能催化更简约、更合理的方式和方案,单一模式下的竞争对行业的发展起不到催化作用。
    2.1 施工企业:使用创造效益
    从用户角度看,租赁业务可以满足对设备不同使用期限的需求。用户无须投巨资购买昂贵的设备,有利于更好地利用资金,能够根据工程需要,随时得到新的。高生产率的设备,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某些使用频率低的设备,如大型工程起重机和高空作业平台等最适合 采用调剂租赁的方式解决急需,避兔工程结束后设备闲置,减少资金占压。客户还可以通过租赁进行设备采购前试用,避免采购的盲目性。
    同时,施工企业一定要树立“归我所有不是目的,使用创造效益”的观念。企、Ih在进行任何一笔投资时,都应从设备的实际使用率、通用性。设备的陈旧风险可能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设备投入产出比、效益变化预测、现金流的匹配等多种因素进行“租赁还是购买”、“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的决策。
    大型工程的建设工期长,参与施工的单位多,工程所需的关键设备可以由工程建管单位出资集中购买再租赁给承包商使用,租金可以从工程款中扣除。几个施工单位可以交替使用,这就大大减少了总投资并提高了设备的利用率。
    2.2 制造企业:扩大经营范围
    目前国内工程机械市场竞争激烈,制造企业必须采取各种方式扩大自己产品的市场份额,如可以采用“分期付款”。“以租代购”或“先租后购”等类似融资租赁的灵活销售手段。据业内人士估计,近年中国工程机械有10%是通过“以租代购”方式销售出去的。制造企业利用企业的技术支持和社 会信誉作后盾,将部分人员分流出去从事配件的销售和租赁服务,既可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又增加了职工就业机会。徐工、柳工、厦工、三一重工和中联重科都有自己的租赁服务或租赁销售部门,制造企业的新产品在技术未完善之前先租出去试用,在试用中进行考核和改进,待技术完善之后再正式进入市场,这样既赢得了改善产品性能的时间,又赢得了占领市场的空间。
    国内企业重现货买卖、轻租赁销售和服务的营销理念已不能满足客户多种形式的购买、使用需求。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二手设备出租、回收改造不仅是其营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最大限度发挥其品牌效应,维护自己产品市场流通秩序的有效措施。
    国外制造商特别是一些跨门公司,他们有实力雄厚的资本、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完善的营销体系的支持,随着我国对国有企业各项保护性政策的逐步废止,这些外资会加快进军我国市场。他们的加入,使我国制造业向临双重危机:不仅得面对产品技术创新的挑战,更要面对外商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和全方位服务的分销体系的直接威胁。
    美国卡特彼勒公司充分利用经销网络和金融公司的支持,把租赁业务作为重要的营销方式。该公司外工程机械的市场前景持非常乐观的看法,开拓租赁业务同样是其在中国的战略目标。
    2.3 租赁公司:发展融资租赁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屈延凯先生一再呼吁加快推进融资租赁的开展他认为在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记录的情况下,企业想要得到一笔与自己承债能力相适应融资的话,融资租赁无疑是一种最便捷有效的途径。在同币种、同等期限条件下,租赁公司提供的融资成本一般说来要比银行信贷略高一点,但租金支付方式比信贷偿还方式灵活,企业可根据今后的效益预测和对市场前景的判断,与租赁公司商定支付方式。对承租人来说,租金可以记入经营成本,而租赁负债可不进资产负债表,承租企业因此获得的税收好处和享有的表外融资,也是企业合理利用融资租赁最重要的决策因素。
    有关资料显示,在美、英、德等发达国家,租赁业在融资市场中所占的比例均高达15%-30%,而我国2000年所占比例仅为1.5%,市场空间之大显而易见。我国租赁企业也开始逐步认识到开展金融租赁的巨大潜力,不久前从国家商务部传来的信息称,已有34家内资租赁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金融牌照的申请,其中可能有20家会如愿以偿。
    之所以提倡发展融资租赁,乃是因其本身与市场经济相辅相成的作用:融资、理财、促销是其三种基础功能,进一步将租赁和投资、经营、管理、资本运作等市场经济构成因素进行创新性的结合,可以达到更好的整合资源、增加效益的目的。美国迪尔公司2000年投资1亿多元人民币,建成了上海迪尔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其总经理保罗·比尔相信“在未来的5到10年内,中国的租赁业一定会有很快发展”。就在萨马兰奇先生宣布北京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第二个月,上海迪尔的北京分公司有布成立,该公司目前已购置厂大批高年作业车,准备在奥运工程和场馆建设中发挥作用。相比两方,同内的租赁公司由于融资手段的缺席,企业规模、资产流动等各方面都表现得有些先天不足,对他们而言,“奥运租赁”这块大蛋糕多少有点像美丽的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对及!
    世界租赁年会组织执行上席、国际租赁专家阿曼伯先生在考察世界租赁业的发展趋势时指出:“金融公司、制造商。供应商之间的战略联盟是当今全球租赁业最强劲的趋势,也是对70年代融资人与制造商各自为战风格的否定。”
    总之,租赁是金融机构、设备制造企业和施工单位充分运用自己全部资产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如果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好合适的租赁形式就会大大促进本单位向前发展!

    3 重视协调运作 提升竞争能力
    工程机械租赁行业要尽快形成一个稳定的经营格局,既要有一批有规模、有实力、规范运作的大型公司担当市场的中流服柱,起到稳定和推动作用;同时也要孕育出一批规范灵活运作的中小型租赁公司,对市场起平衡和补充的作用。从事租赁业的公司要不断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手段,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
    在国内外工程机械租赁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之下,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工程机械租赁营销体系已迫在眉睫。这种改变并不是独立进行的,它得与租赁公司运作方式的发展相配套。今后租赁公司的发展主要体现在金融租赁公司上,传统的经营租赁公司发展空间不大。按照专家建议,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发展应重视以下四个方面的协调运作,即市场区域化。经营专业化、服务个性化、形式多样化。
    3.1 市场区域化
    目前,我国的工程机械租赁公司规模普遍较小,金融租赁还处于起步阶段,因而,对所处地区周边市场的区域化开拓就显得极为重要和必要。
    区域化的市场战略有以下几大优越性:可以降低经营成本,在差旅费、通讯费、服务费、管理费等开支上都会有较大的节省;可以真正体现租赁业务灵活和不需担保的特有优势,便于开展“次优”项目;可以降低后续管理风险,便于对用户各种情况及时了解并调整管理方式和手段;可以体现“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心理优势;可以构建完善的关系网络,取得行政、工商、税务、商检、保险和公证等相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争取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可以在市场上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影响,进而打造出一个小有名气的地区性品牌。
现阶段全国各地大小工程普遍开花,容易引诱租赁公司四处出击,有些公司在还没有完整的市场开发计划之下就试图开拓全国范围内的业务,这表面上是一种开放,实际上是一个存在极大风险的误区。
    3.2 经营专业化
    世界经济发展的实际早已证明,专业化经营的企业最易成功,其次是相关多元化企业,而多元化经营企业最易出问题。专业化是市场经济充分竞争的产物,是企业经营的必然法则,多元化应该建立在专业化运作良好的基础上,即有限度有选择重成效的多元化。
    我国的工程机械租赁公司力量还很弱小、条件也很有限,只有理性地克制资本扩张的天然冲动,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形成一定的力量。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大、施工企业多,以工程机械租赁为主的专业化租赁经营在现 阶段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经营领域相对专业化有利于集中企业的主要力量,形成批发优势;有利于更好地为承租人提供专业化服务;有利于企业建设一个正规化、集约化的租后管理体系,降低管理成本和信用风险;有利于有效地控制资)水风险,而且还可以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营建一个更牢固的供货方、相关部门、承租人网络,为市场的深入开发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利于改善一些领域目前的政策壁垒,为租赁争取到更好的发展。
所谓专业化主要指对租赁设备的专业性理解和掌握,不要把“专业化”与“绝对的单一经营”划上等号。相反,好的专业化是围绕核心业务领域广视野、多触角的运作模式,世界成熟租赁市场的业务经营也呈现出较明显的专业化倾向。
    3.3 服务个性化
    租赁服务要树立为施工企业服务的思想,要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出租人应该在某些方面或某一点上达到并超过承租人的信息和能力,能够切实满足用户的施工需求,并能够创造更多的价值。
个性化是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金融租赁因为本身的特性比其它金融机制更具有个性化服的优势。租赁主体应主动出击。贴近市场、深入实际、随时跟踪,真正了解资本。环境。担保、信用、效益和人事等第一手资料,综合配置、灵活安排,用各种优势方案努力满足不同服务对象不同时期项目的具体需求。
    3.4 形式多样化
    租赁的形式在国外十分繁多,如融资租赁、干租赁、湿租赁、出售回租厂商租赁、租购、节税租赁和非节税租赁等。在我国,租赁的形式较为单一租赁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租赁形式多样化是市场竞争的必然趋势,是个性化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实施保证,是租赁主体实力的外在表现。传统租赁的主体往往采用一成不变的租赁形式来开展业务,而且这种形式往往是以自我为中心,围绕自身利益、条件甚至喜好开展的,期限、付款方式、管理等都很单一,画好框框等承租人来适应,这种业务方式已被证明是风险大、收益低的重要原因。
    实现产品多样化的关键在于创新能力。新兴租赁主体应努力建立以创新为核心理念、可以满足承租人不同需求的“租赁超市”,这个发展方向的实现将会为租赁主体在终会到来的全面竞争中赢得先机。
    4 完善政策法规促进租赁发展
    现在我国租赁业的大环境正得以逐步改进,支持中国租赁业发展的四大政策支柱相继出台:1999年3月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融资租赁合同定位为“新型独立合同”并以专章加以规定,规范和调整了租赁交易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000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金融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经营范围、监督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2001年1月8日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确立了正确的租赁会计核算,规范信息披露;2001年9月1日外经贸部颁布实施了价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对内外资投资人的准入资格给予了明确规定。
    对于租赁业相关税收政策,人大、财政部、税务总局也一直予以积极关注和支持。特别是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2003]年16号文件,解决了多年来悬而未决的金融租赁公司按利差缴纳营业税的问题。这些相关政策的不断建立和完善,为金融租赁公司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对于金融租赁公司的清理整顿工作虽然尚未结束,但鼓励行业发展的基调已经确定。
    作为整个租赁业系统的一个分支,工程机械租赁也必将享受政策改善带来的便利之处。同时,作为独立的分支构成,工程机械租赁行业自身也在为追求本系统法律规范的完善做出努力,并已取得一定的成绩,建设部委托建筑业协会建筑机械分会起草的《租赁市场管理办法》正在进行之中。
    这些法律法规的效力在实践中还没有得以充分发挥,而且相关的法律细则还是不很完备,要形成一个规范有序的租赁市场体系还得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磨合期。随着实践的深入,法律规范也必须适时地加以改进才有利于辅助和推动租赁业务的发展,比如租赁设备不应成为施工企业资质认定的条件。
    国际租赁专家阿曼伯先生指出:“像美国这样的成熟市场,租赁业的资产回报率一般为1%,但在中国,由于利差较大,这个比例起码在2%-2.5%之间”,这里蕴藏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但必须谨慎的是,把租赁作为一项产业来做,对于我国许多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和施工企业来说还是一个新鲜的课题,没有任何经验可言,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造成盲目扩张,结果可想而知。所以,要加深对市场的研究,对基础理论分析和运营能力的学习一定要跟上来,加强相关人才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符合市场的需要,赢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有关主管部门、大专院校、金融及经济理论研究部门要加强对融资租赁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大力加强对融资租赁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大力加强对融资租赁理论和实务的普及宣传,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企业界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现有专业人才的培训和提高,尽快培养自己的融资租赁专家。
    具有融资功能的现代租赁业在国外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一直有“朝阳产业”的美称,而我国租赁业却一直徘徊在传统经营租赁层面。相信有了全社会的重视,“朝阳产业”也比将在我国取得辉煌!我们衷心希望10月在北京召开的“首届中国租赁业论坛”能如屡屡春风,融化租赁业长久不化的层层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