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门类及内部分工

作者:裘企阳

    金融租赁公司的内部分工无一定之规。我也未曾认真研究过,在这方面没有多少发言权。下面说一些粗浅的看法。
    讲内部分工,前提是看看有哪些类别的事情要做。下面我一一罗列。
    融资租赁业务。这应该是任何金融租赁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这类业务大致包括市场调查、项目开发、租赁方案设计、租赁报价、合同文本制定、相关契约性文件的签署及其必要时的公证或公示、对履行中合同的管理、合同因故需中途解约时的处理、合同发生纠纷时的处理、以及合同正常履行完毕时的处理等等。承担这类业务的部门通常称“业务部”,往往会有若干个,各自针对特定的行业、不同的地区或承租人类型开展业务。在这些部门工作的人员应该是金融、特别是金融租赁、法律、贸易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应该了解宏观经济的走向和相关行业、地区和各类企业的需求变化、熟悉金融租赁的市场功能和操作方式、熟悉相关的民商法律及涉及机构、税收、会计处理、外汇管理、进出口管理、资金和资本市场管理的监管法规,熟悉适用于融资租赁的各类财产的贸易和监管规则。还应该有对投资项目经济可行性的初步评估能力和对融资租赁项目效益的基本测算能力。我认为,某个融资租赁项目,从开发到合同履行完毕的处理,都应由同一承办人及其所在的业务部负责。固然,从项目开发到得以订立合同,是一个有相当高的筛选率的过程。但是,我认为,把开发和合同管理分割开来的作法,是不可取的。它既不利于分清责任,也不利于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例如,如果不是对合同履行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有“切肤之痛”的话,你能不断地、切实地完善新的合同文本的条款和表述吗?而且,不用说,就对员工和部门的业绩考核而言,也是这种“负责到底法”更为合理和有效。
    经营租赁业务。这是业内正在致力开拓的新的业务领域。其中,无论是融资性极强的近乎融资租赁的业务,还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传统出租业务,都有一个明显地有别于融资租赁业务之处,就是本公司要直接经营实体资产-租赁物,包括自己或外包地提供全程性的技术服务和投保,更包括在合同结束租赁物取回后的不同方式的再处置。因此,即使是外包,也还要有以下两类人员:一类是熟悉某类设备的制造厂家、型号、规格、技术性能、使用条件、维修保养要求、能源和易损件供应条件等的工程技术人员;另一类是熟悉某类设备的市场(尤其是其二手市场)需求、价格状况(包括对未来变现价值的预计)和交易条件的营销人员。当然,各类设备本身的专业区别太大。例如,懂得医疗设备的人,完全可能对电信设备一窍不通。因此,一旦某家租赁公司从事于经营租赁业务时,它所可能涉及的设备门类,虽然未必只有一种,但一定是极为有限的。
    投资业务。这里是指,某金融租赁公司或许经营的有价证券投资和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这类业务的性质及其对承办人员的专业要求,这里不予展开。我想说的只有两点:一是,如果有这类业务,应该单独设置一个部门,例如,称投资部。单独核算;二是,对于金融租赁公司来说,这类业务无论如何只能是兼营业务。其业务量一定不能超出《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五)款规定的限度。
    法律事务。就上述各类业务中的专门的法律事务而言,如果交易本身高度复杂,例如是飞机的杠杆租赁,或者如果公司业务量是庞大的,合同纠纷事件并不鲜见,则公司也可以考虑设置专门的法律部。该部门的人员必须是法律专业人员,尽可能是有律师资格的。他们将负责公司任何对外的契约性文件的把关、复杂交易的合同文本的制定以及处理涉讼事件。
    资金业务。金融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依法可以是净资产的十倍。构成公司各类资产的资金中,可能有九成来自外部。作为主营金融租赁业务的机构,资金是其唯一的“原材料”。资金跟不上就谈不上开展业务,资金成本过高就谈不上效益,资金积压还将带来损失。可见,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从外部筹集资金、调度资金,是金融租赁公司的一项关系重大的业务,而且,这里说的资金包括本外币。我认为,这项业务应该由一个单独的部门来承办。这个部门的人员应该是金融专业人员。他们应该非常熟悉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运作。就外部资金的来源而言,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境内外银行或银团或其它金融机构贷款、发行经批准的金融债券、以及,在高度成熟时的租赁协议和租赁资产组合证券化。资金部的基本职责是,在用足自有资金的前提下,按照具体项目对数额和时间的需要,根据履行中合同的资金回流的计划或预测,及时以上面列举的方式从外部取得新的资金,而且,其成本应该符合于(不高于)公司所规定的指标;从资金调度的角度确保对外部债务的及时和足额的偿付;从防止汇率、利率风险的角度对不同币种的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之类处理。资金部应该密切关注资金和资本市场的动向,向公司领导层报告各类资金成本的预期,由后者据以制定各期间(例如,下一季度)的资金成本指标。这一指标,既是对资金部门业绩的考核依据之一,也是对业务部门租赁报价的约束。就融入资金而言,资金部门不仅要进行常规管理,尤其要逐月测算各类资金的加权平均利率,使得全公司对融入资金的真实成本心中有数。我认为,这一部门最好是独立的。这不仅因为它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同租赁业务有所不同,还因为,这样可以是使得负责资金成本的部门同负责资金收益的部门之间,有一个相互制约的关系。就外部资金而言,还有法人机构的委托租赁资金和租赁保证金这两种。对此,我个人认为,一则,其起因都是租赁业务磋商的结果,是租赁交易或租赁融资方式上的特殊运用,因此,其取得是租赁业务人员的职责;再则,其实际效果或者是本公司并不承担任何资金风险(在接受委托租赁资金的情况下),或者是实际上减少了本公司在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融资额(在收取租赁保证金的情况下)。因此,无需纳入资金部的职责范围。就资金的运用而言,如果有向承租人提供租赁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则贷款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应该是这个部门的职责。
    财会业务。就反映会计而言,概念比较明确。任何金融租赁公司都有由专业财会人员组成的财务部,负责公司全部业务和事务中涉及财务的会计处理。包括主营的各类租赁业务、兼营的例如证券、投资业务、资金往来业务以及公司管理费用的会计处理、凭证填制、财务报表制作和财务报告编写。与之相关的是同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往来、税务的申报、外汇业务的申报或备案及结汇售汇、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各项准备的提留方面的向财政部门的申报或备案,以及接受和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等等。这里只强调一点,即使财务部还同时负责上面说的资金业务,也应该在里面设一个分部,由不同的人员来承办。
    项目审查业务。这里所说的“项目”,主要是指各类租赁项目,也包括或有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长期投资项目和对外担保项目。这里所说的“审查”,是指对于各部门经过调查、认为可行、正式建议公司受理的项目,进行独立的审查。这里说的“独立”,有两层含义:一是,负责此种审查的,必须是一个独立的部门,例如,称项目审查部;二是,它所提出的改进或修正意见以及最终提交的审查结论,都必需是独立的。既不为项目开发部门的意见所左右,也不为公司领导层的意见所左右。这个部门的人员,不仅应该精通项目开发和承办部门的人员所应掌握的全部专业知识,尤其要有能确保项目安全、赢利的专业知识。就项目安全而言,主要是指要有对各种风险的预测和防范的专业知识;就赢利而言,主要是指要有精算师水平的收益测算能力。
    业务统计和实时量化监控业务。我认为,金融租赁公司有必要在建立全公司的数据库的基础上,对全公司的各类业务进行逐月统计和实时量化监控。就融资租赁业务而言,可以考虑的常规性核算统计系统报表请参考拙作《融资租赁-理论探讨与实务操作》第四章的内容,可以考虑的内控指标体系及适用报表请参考该书的第七章的内容。这项业务应该由熟悉电脑编程的专业人员来承办,包括编程、日常录入及制表。其编制或许可以同项目审查放在一起。
    行政及后勤事务。这一块无需多作解释,通常是公司办公室的职责。值得考虑的仅仅是,人员管理是摆在里面,还是单独设立一个部门,例如有的公司所称的“人力资源部”。就人员管理而言,除了常规的招聘辞退劳动工资福利保险奖惩等等外,还有一个人员培训的课题。
    以上就是我对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门类和内部分工的粗浅认识。
    为了明确上述分工,自然要订立一系列的制度和规范。从各个部门的职责,到各类业务或事项的操作流程,到受理项目的标准,到员工奖惩的规则,等等,等等,不胜枚举。我这里只想讲一个关系。任何机构的设置和分工的明确,都是为了落实责任制。责任制的落实当然是任何公司有效经营的前提。而对于金融租赁公司而言,则更是防范风险的绝对前提。在这里,毋庸讳言,强调相互制约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我主张项目审查的部门以及资金筹集和调度的部门的独立,主旨是为了制约。另外,我认为,公司的领导层-总经理、副总经理以至总经理助理可以分管各个部门,但最好不要兼任部门的负责人。
    就最最要害的风险防范而言,以融资租赁项目受理或否定为例,其程序可以是,业务部门将填报的《租赁项目申请表》连同相关的材料正式提交项目审查部,后者如果同意,就提出自己的审查意见,报公司领导层审批。凡是公司领导层全都签署同意的项目,如果是在公司领导层的权限范围之内的,项目正式成立,可以对外正式订立合同。否则,上报董事会审批。如果项目审查部认为若干条件需要改进或变更,则提出书面意见,返还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有三种选择,一)改进或变更了上述条件之后,再此提交项目审查部;二)认为这些条件无可改进或变更,主动放弃本项目;三)书面申述理由,并声明不接受项目审查部的意见,则如果项目审查部同意承办部门的理由,则以同意受理的结论上报。否则,则应该请求举行有公司领导层全体、承办部门、项目审查部以及/或者法律部参加的项目评审会,由会议决定受理、要求改进或变更的条件或是否定。
    一孔之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