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使租赁合同即是融资租赁又是经营性租赁

程序设计:沙泉

    国际上把经营性租赁列为融资租赁发展的最高阶段,我国尽管在法律上没有详细划分,但在《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中。已经明确出划分两种租赁的标准,并把传统出租划到经营性租赁的范畴内。为了发展业务,怎样使租赁合同既是融资租赁合同,又是经营性租赁合同已经成为现阶段租赁发展的一个热点。怎样才能“鱼掌同得”这是许多企业都想利用这个特殊模式扩大租赁业务范围,增加盈利点,实现表外融资或者合理规避不合理的税制。

    这种运作技巧在国外这已经不是问题,而在中国却成为很大的问的题。为了避免开展业务中尴尬,一些租赁经纪人开始寻求特殊的办法处理租赁业务中遇到的问题。主要动因有以下几点。

  1. 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传统出租被定义为经营性租赁。在开展经营性租赁时不需要资质认证,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开展这样的业务,不象融资租赁那样需要资质认证或前置审批。由于融资租赁业务需要很高的注册资金,而且要受到严格的监管。因此一些企业或机构希望用经营性租赁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2. 我国的税收制度因对两种租赁模式很难掌握,因此采用缴纳营业税的方式征税,因此出现多次重复纳税的不合理现象。而且两种租赁方式纳税的税基使用不同标准:融资租赁是按照租金中的利息纳税,经营性租赁是按照租金全额纳税(不管其是否是融资租赁的高级形态)。在国外租赁的纳税标准是消费型增值税,只在增值部分纳税,不存在不合理的重复纳税。国内为了规避这种不合理的纳税标准,因此,有的人希望使用融资租赁降低税赋,同时使用经营性租赁实现表外融资。
  3. 我国对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的理解和定义有偏差,并没有把以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为基准计算租金的方式纳入融资租赁的范畴,而是以《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标准判定何为融资租赁,何为经营性租赁。这给租赁双方提供了设计了混合租赁的模式的基础,使之从一方角度上看是融资租赁,从另一方角度看是经营性租赁。

    这里说明一下:这种做法在国际上比较普遍,主要用在上市企业表外融资。在我国这种运作模式为了也不是偷税漏税,逃避监管。只不过业内的一些租赁经纪人根据合法的标准,合理规避了目前还不合理的政策规章。真正能否规避,还需要实践的检验。随着租赁的发展,政府对租赁好处的认识不断提高。一些不合理的规章制度逐步淘汰,这种做法就会逐渐减少。但是没有先驱们的闯荡,租赁的法律、法规永远不会健全。

    在运作本程序之前,本文作者提醒读者注意:在《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南基本要求中规定:“一项租赁应否认定为融资租赁,不在于租赁合同的形式,而应视出租入是否将租赁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如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那么无论租赁合同采用什么形式,都应将该项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如果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那么应将该项租赁认定为经营租赁。
  由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基础确定的,因此,通常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对同一项租赁所认定的类型应当一致。即如果承租人将其认定为融资租赁,原则上出租人一般也应将其认定为融资租赁,而不应认定为经营租赁,从而避免同一项资产在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作不同的认定。”
    本文注重交易实质,在两种租赁模式边缘中设计出一种特殊的混合模式。

    下面就国外的一些常用做法,结合中国的国情,设计出一个数学模型,供电子版读者设计、试用。如果仅有文本文件,不能实际调试和实验数据,在理解上可能会有一些困难。本文例题表格采用微软的OFFICE2000软件设计的,没有安装这个软件的读者可能看不到也使用不了。如特别需要,请与作者联系。 

    本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南中“第四,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这里的“几乎相当于”是指90%(含90%)以上。这条标准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从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或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占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比例来判断租赁的类型。”的原则来设计的租赁分类模式。

   缺少 Microsoft Office Web Components
 
此网页要求 Microsoft Office Web Components。

单击此处安装 Microsoft Office Web Components。.

此网页同时要求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1 或更高版本。

单击此处安装最新的 Internet Explorer.
 

制表说明:

  1. 本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南的原则,利用出租人在采购租赁物件时因收取销售佣金,造成融资成本降低,进而改变了租赁的余值,使得出租人与承租人在会计分类方面产生差异,同时还增加了出租人的内部收益和销售余值差价。
  2. 本表橙色部分是根据会计准则原则设计的程序自动分析租赁类别;绿色部分是可以录入的测试数据。通过改变数据可以得到不同的结果;粉色部分是可以调节租赁模式的销售佣金。通过和设计余值配合可以得到适合承出租双方所需要的租赁类别;白色部分的数据是给定或自动运算的,不能修改。
  3. 承租人每期应付租金是按照定额年金法,后付方式计算租金的,出租人的应收租金和承租人的应付租赁相等;出租人隐含利率是根据实际的现金流入用隐含利率软件包自动计算的;推算余值是通过表格程序计算自动出来的。
  4. 列表中本期回收利息是上期未回收本金X租赁利率本期回收本金本期应收租金-本期回收利息;本期未回收本金是上期未回收本金-本期回收本金
  5. 为了简化分析程序,年数每年期数给的是定量值,不可以调整。
  6. 销售余值差价=推算余值-给定余值
  7. 在本例中采用了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赁的判定临界点(本金的90%或余值不大于本金10%)为依据。如果条件不变,租赁双方都是经营性租赁方式。当余值小于本金的10%时,租赁模式同时显示融资租赁方式。此时,加入销售佣金给到一定金额时,出租人的租赁模式就会自动转为融资租赁模式。
  8. 在实际运作中应该注意:除了租赁合同外,对经营性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还需要另行约定,以防出现法律纠纷。如佣金过大,财务不好处理,可分为明佣和暗佣两部分。明佣用来调帐,暗佣另外列支。本运作模式都没有提取折旧,因此将失去折旧的好处。
  9. 本例是根据国外经验结合中国租赁会计准则设计的一种理念,目的是要增加灵活的运作能力,仅供实务人员参考。业务操作人员要按照法律的层面认真设计实用程序,特别在运作前要征得税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得到他们的允许。本文对借用这种做法引起的一起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 另外还有其他方式也可以达到承租人是经营性租赁,出租人是融资租赁模式。对于不每期不规则租金计算模式,请看本文的姊妹篇《租金是怎样定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