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租赁协会代表团来访给我们的启示
作者:姜仲勤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会长

  以德国租赁协会会长舒尔茨为首的代表团来访,在北京和租赁业委员会举行了研讨会,在上海对我国各种类型的租赁公司进行了访问和交流,时间虽然很短,但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上,给我们的启示不小。

  一, 经营租赁的地位问题。
  据德国租赁协会介绍,德国租赁的渗透率为16%,其中经营租赁在90%以上,而融资租赁不足10%。
   而在我国,一提到租赁便是两会(金融租赁研究会、租赁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开展的融资租赁,两会单位被视为"正规化部队",所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是"阳春白雪",而广大的开展经营租赁的单位被为"非正规部队",所开展的经营租赁业务是"下里巴人"。我国从上到下(包括两会本身)的这种对租赁的观念必须更新。我曾经认为,我国从整体上对租赁业的认识程度,是阻碍我国租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现在看来,对经营租赁的认识,又是对租赁业认识的关键因素。
  在与德国租赁协会的交流中,德方人员对租赁会计准则的深刻领悟和娴熟运用,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租赁会计准则的领悟和运用,应成为租赁业界同仁的基本功。

  二, 租赁市场的问题
  据德国租赁协会介绍,德国的租赁以经营租赁为主,经营租赁中又以和大众消费有关的租赁为主,例如汽车租赁,房地产租赁等。
  而我国对租赁市场,视野似乎欠开扩。单以租赁委员会为例,某些会员的思维模式仍停留在"找一家能提供资金的外方股东,引进外资,做简单的融资租赁,获取利差"。至于经营租赁和我们身边的市场,恐怕根本不予考虑。
  交易环境不成熟,导致对租赁市场的开拓缺乏信心。租赁委员会的某些会员反映:汽车租赁能否对个人还吃不准,至于房地产租赁,市场还没有规范,更不敢涉足其间。

  三, 业绩统计问题
  德国租赁协会对租赁业绩的统计,各种数字、图表,令租赁委员会方面有一种望尘莫及的感觉。最近,租赁委员会在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征求意见时反映:"(我国)租赁业的业绩统计无人问津。仍以外商投资企业租赁业委员会为例,迄今为止,所谓业绩统计仍停留在热心人的"业余爱好"状态,既没有科学的统计口径,也缺乏监管部门的授权。至于广大的经营租赁公司的交易量,则无人过问,更无人统计。在德国,经营租赁占整个租赁交易的90%以上,而融资租赁的交易量不足10%。汽车租赁、房地产租赁在经营租赁中又占相当大的比例,而在我国,这些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统计的缺位,加剧了租赁行业的公众形象欠佳"。
  业界内的普遍说法是:我国租赁渗透率不足2%。这种说法很不科学,这个"不足2%"只能反映两会会员的情况,即使是两会会员的情况,单就租赁委员会的情况来讲,也缺乏科学的统计口径和真实性保证。最近,租赁委员会向国家经贸部贸易市场局提出了下列建议:
  建立和完善租赁业的业绩统计机制。鉴于我国目前租赁行业三足鼎立的管理格局,建议首先由国家经贸委就统计口径问题,分别对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的租赁公司和其他租赁公司作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权威性的管理办法。统计的实施,拟由各监管部门授权相应的行业协会执行。租赁业的业绩统计不应该仅限于金融租赁研究会和租赁业委员会的会员单位的业绩,广大的经营租赁公司的交易量,包括汽车租赁、房地产租赁,特许的飞机租赁、船舶租赁都应列入统计,使租赁业的业绩统计与国际接轨。

  四, 行业协会的机制问题
  德国租赁协会是一个民间机构(a private institution),很受租赁业界同仁的欢迎,德国租赁业的成功,德国租赁协会功不可没。德国租赁协会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1)协会领导由企业领导兼任。例如,会长舒尔茨是德国最大的KG通用租赁公司的总经理,其他副会长都是各租赁公司的总经理。
  (2)协会的经费来源于各会员单位的会费,会费的多少,按该公司的营业额大小定,最高的达到15000欧元,平均为5000欧元。
  (3)协会的具体工作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等专职人员完成,专职人员约有10人,受雇于德国租赁协会,负责会员单位的法律咨询、税务咨询、业绩管理、职工教育等。专职人员的工资来源于会费。
租赁委员会实行民间化机制,和德国租赁协会的机制大体相当,也很受租赁业界同仁的欢迎,这是值得欣慰的。但是,在其他方面借鉴德国租赁协会的做法还不可能。我国从总体上来讲,行业协会仍处?quot;官办"状态,似应逐步过渡到"官助民办"和"民办官助"的状态。

  五, 交流中反映的其他问题
  德国租赁协会代表团在上海对我国各种类型的租赁公司进行了交流。从交流中反映出,我方对外交流的技巧还有待提高,如何有目的地吸取对方的长处以改进自己的工作,还需要改进。另外,个别单位的公关工作尚需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