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能为中小企业做什么

作者:唐雄伟

    我国中小企业在总量上“五分天下有其四”,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九届人大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全面改善中小企业软环境,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有许多值得重视的内容,包括:中央财政预算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地方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信贷政策指导;鼓励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等等。那么,金融租赁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做些什么呢?
  一、金融租赁是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最有效的手段
  以浙江金融租赁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浙租”)为例,18年来,经浙租租赁扶持过的企业已达1900余家,其中约1800家企业初次签约时为中小企业。当年的万向节厂、新昌制药、杭州富通、亚东制药、上风包装、盾安空调等数百家中小企业,如今都已成为浙江“五个一批”、“小巨人”企业。据不完全统计,浙租迄今为止累计投放160亿元(不含租赁项下流动资金贷款),带动项目资金800亿元,拉动新增产值1600亿元,租赁投放对带动项目技改资金的杠杆比达到1:5,与新增产值的杠杆比达到1:10,对地方经济的良性循环起到了放大作用。金融租赁由此被诸多中小企业和新闻媒体誉为“腾飞的翅膀”、“企业发展加速器”。
  二、金融租赁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障碍
  这突出表现在两方面:
  (一)金融租赁有利于在市场化运作中降低各类扶持资金的风险,解除向中小企业“资金输血”过程的后顾之忧
  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显示,金融租赁以其“所有权、使用权”两权分离和“融资融物紧密结合”的特性,为各类金融资本加上了一道安全阀门。与信贷资金相比,这一点尤其体现在一旦出现风险的物权处理上。租赁的回笼率一般在97%以上,远高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回笼率。如果能配套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或联保,则各类扶持资金通过金融租赁机制的优势,在一定的期限内安全退出还是有较好的保障的。
  (二)金融租赁可以为各种闲散资金提供向优质项目输送对接的管道
  一方面,各种资金,包括大量的民间资金,苦于找不到好的投资渠道,处于长期闲置和分散状态;另一方面,许多中小企业的优质项目苦于找不到资金而无米下炊。金融租赁可以通过定向委托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等,以对应或不对应的租赁资产及收益权作为质押的方式,使资金供需双方进行对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资本导向。
  三、金融租赁可以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调节器
  欧美日韩等一些发达国家通过金融租赁,广泛地运用加速折旧、财政贴息、租金进成本等政策,根据产业结构的倚重,导向性地发挥金融租赁中介的政策杠杆效应,实现重点扶持产业的企业技改和产品更新换代。这是十分符合企业“成长发育的生理规律”和经济规律的。这种方式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获得了良性的、加倍的回报,成为地方涵养税源、财源,放水养鱼的培养剂。
  四、中小企业可以运用金融租赁,在产品促销、引进技术、综合服务上,获得全方位的创业扶持
  金融租赁的促销功能日益为企业所认识和重视。譬如,以金融租赁中厂商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了一般生产厂商采取分期付款、赊销等方式留下的“债权不清,产权不清”的后遗症,帮助中小企业迅速打开市场,扩大销路。
  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中小企业可以借助金融租赁的融资渠道、平台、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获得融资方案设计和实施、项目管理顾问、理财顾问等一揽子的专业化服务,等等。
  在跨国合作中,中小企业可以借助金融租赁的手段,规避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高技术产品转让出售的限制。
  总之,将金融租赁作为中小企业拓展直接或间接融资渠道的一种重要手段,继续加大其在企业技术改造中的扶持力度,通过市场原则,鼓励各类扶持资金、社会闲散、富裕资金用委托租赁、杠杆租赁、风险租赁等方式,利用金融租赁的管道和机制,有机嫁接,化解中小企业的资金瓶颈难题,在目前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