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租赁的灵活性
作者:罗晓春

    金融租赁是融物与融资相结合的一种金融工具。在中国金融实行严格管制的大背景下,金融租赁率先市场化,体现在业务运营上的最大特征就是经营的灵活性。深刻研究金融租赁的本质特征,并广泛宣传让社会接受,在业务经营中充分运用,以更好地发挥金融租赁的独特功能,提升市场份额。本文主要以银行信贷为参照,阐述金融租赁的灵活性特征。
    一. 收益率实现协议化
    目前银行存贷款利率受中央银行严格控制,不同性质的商业信贷机构只能在规定的幅度内浮动利率。比如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在人行基准利率为基础,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上浮不超过30%,农村信用社上浮不超过50%,下浮均不超过10%;对大中型企业贷款利率上浮、下浮均不超过10%。对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收益率(相当于银行的贷款利率),率先实现了市场化,即完全由出租人和承租人根据风险、产业利润、供求关系以及以银行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为参照等因素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即为协议收益率。
    收益率实现协议化,一方面可以从产业利润高的承租人分享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收益,提高金融租赁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其抗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对融资供给方强竞争性的优质安全客户,则以低价策略实现快速进入,抢占市场份额,建立长期稳定(微利)的业务“根据地”。
    二. 资金来源更集中更宽泛
    1.资本金 。 中央银行关于一般工商企业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现行政策明确限定:单一股东不能超过单一金融机构股本的10%。虽然实现了股权分散,但限制了资金更多投向其中意的金融机构,从另一角度讲,也限制了金融机构可以更多地获得资本金(而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是中国银行业加入WTO后面临的一项大挑战)。经过1998-2000年中国整顿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秩序后,金融机构率先从金融租赁公司打开缺口,允许单个股东超过10%的资本金,并欢迎民营资本进入金租行业,还允许单一民营资本绝对控股金租公司(占超过50%的股份)。因此,一些金租公司资本金一次达到5亿元以上,个别公司资本充足率超过40%,给公司发展创造了很大的空间(一般要求金租公司资本充足率在10%以上)。
    2.借款 。 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金租公司不得向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存款,即不得开展融资零售业务。现实的主要资金来源即向金融机构借款。对短期头寸不足,也可通过拆借解决。因而金租公司机构简练、人员精干,员工从事批量业务,劳动生产率高,在今后的上市、吸引外资入股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在优势。
    3.发行金融债券。适于大型、长期的租赁项目融资。 这是其他金融机构少有的条件。发行金融债券获得的资金成本低(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低近一半)、期限长,是第二资本金,对金租公司的业务运作益处甚多。
    4.租赁保证金。 保证金是承租人证明其诚信与实际支付能力的一种保障方式。虽然目前的操作惯例是先租赁、再存保证金,但进一步的发展顺理成章可扩展到:有租赁意向(草签租赁的框架协议)即应存入保证金;或者承租人为争取到融资租赁的支持,先存入保证金建立信用关系后,再申请融资租赁。这就为金租公司更大范围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开辟了运作空间。
    5.委托租赁资金。 通过委托租赁,使委托人获得大大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收入。以此为依据,作为既合规合法、又安全的租赁项目,可以动员更多的社会资金(主要是企事业单位闲置资金)投入租赁业。
    三. 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既有稳健的国债、金融债券、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券投资,又有高风险高收益的股票投资。中国严禁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股市,限制了银行业分享股票投资利益。金租公司则可利用一定期限的间隙资金,在股市较合适的时机,一则直接入市投资股票,争取理想的收益;二则委托实力雄厚的综合券商理财,无投资专业技术也可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
    金租公司还可向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尤其投资于新兴的股份制金融、证券、保险机构,既可获得较平稳的金融利润,还可在金融对外开放的进程中,较快实现股权的增值。
    但金租公司仍如其他金融机构一样,不能向实业投资,这需在金融开放过程中,逐步放开,最后达到工商企业(经批准)向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经批准)向工商企业双向投资的格局。允许金租公司对工商企业直接投资,金租公司则可对不能正常支付租金的企业直接债转权,加强对企业控制,努力盘活企业,再转让股权实现租赁资金的回流。探索一条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专门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收购不良资产相并行的,盘活不良资产的新路子。
    四. 帮中小企业和一些特殊企事业单位融资
    对负债的回收有充分可靠保障的中小企业和一些特殊企事业单位,金融租赁公司因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在审批条件上较之银行贷款大为放宽(比如承租人可以达到100%负债),以支持其发展。
    同时承租人因增用租赁物引起流动资金短缺,金融租赁公司可匹配相当于租赁物价值60%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对承租人来说,从表面看租赁成本高于信贷,但相比之于其获得延迟交纳所得税、降低负债比例(以争取上市融资),节省筹资时间所获得的市场先机而言,承租人的收获是十分显著的。
    五. 加速折旧,延迟交税
    按法定折旧期限与租赁期限孰短原则确定融资租赁物的实际折旧期,可加速折旧,扩大当期成本,降低当期所得税的交纳,使承租人享受到延缓交税之益。
    六. 灵活付租
    1.租前、租后支付。如果项目金额不大,相对风险较高,则可以采取先收租金后融物的形式,把收取租金的时间提前,即租前支付。反之,亦可租后付。
    2.匀速、加速、减速支付。目前多采取直线平均法支付。但是因为具体行业的不同,其收入规律也不一样,与之相适应,也可以采取租金递增或递减支付法。比如娱乐行业当购进游乐设施后,其收入会随着知晓度的提升越来越高,宜用先低后高的租金递增计收法。
    3.变额、等额支付。目前金融租赁公司多参照银行贷款利随本清的计收方式,即按承租人未支付的租赁资产与租赁收益率和占用时间得出租赁收益,加当期应付租赁资产予以支付,因而各期须付的租赁资产相等而租赁收益不同形成总租金是变动的。也可以用一个期间利率将整个租期的收益内置在各期租金中,使租期内每次支付的租金完全相等,这更符合人们运用经营性租赁的支付方式来接受融资租赁。
    4.宽限期。一些大型设备建设安装周期较长,有的长达半年至一年,在此期间只有费用支出而没有收入。如果金融租赁公司仍然照收租金,企业只可能“拆东墙补西墙”,或加大直接负债。我们认为可以引入国际金融行业的惯例作法,即给予融资企业一定的宽限期(即只计利息或收益,不支付),从设备开始正常运转发挥效用时方才正式收取租金,这样承租人更容易接受。
    七. 绕开贸易壁垒,扩大利用外资
    国与国之间的贸易都有一定的限制,尤其是“直接购买”引进高精尖技术和产品受到的限制更是普遍,通过跨国租赁、转租赁,则可绕开壁垒。
    同时,租赁业务不纳入一国的外债盘子。可放大利用外资的规模,降低外汇融资风险。
    八. 规避通胀及利率、汇率、税率风险
    任何经济活动对未来的不可确定性即是其风险,尤其是政策风险是经营个体无法回避的。通过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利率、汇率、税率变动在一定幅度内(如+5%)则租赁收益率稳定不变,有利于承租人更好地预测,控制未来的成本开支,减少通胀及利率、汇率、税率变动对经营的负面影响。
    九. 经营工商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除经营融资租赁(金融)业务外,还经营与租赁有关的部分工商业务。
    1.经营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最大的一个优势是:承租人表外融资,达到融资而不提高资产负债比例。尤适于高负债、上市或拟上市的企业以及对受国家固定资产指标控制的银行、保险、证券公司及国家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变卖处理租赁物。 其实质是一般商贸业务,在金租公司对某一行业的租赁业务介入很深的情况下,还可成为专门采购业务部门,赚取商业利润。
    3.经济咨询。 发挥金融机构业务面宽、消息广而灵等优势,通过咨询服务挣取收入;通过租赁帮助设备供应商销售产品,一次性支付贷款、省却收款麻烦,可从供应商那里分享少部分利润。
    4.经济担保。 金租公司可按资本金1:2放大担保能力,实现担保收益。
    5.盘活资产、管理资产。
盘活存量资产,扩大再生产。通过回购租赁,可将承租人已有的存量资产盘活,增加承租人可支配的现金流量,支持企业扩大生产经营。
    资产管理。一方面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在出租人,尤其是经营性租赁物纳入出租人资产负债表,由出租人计提折旧,管理资产。另一方面,租赁合同证券化,即租赁公司以租赁合同为依据,以租赁物为实体,以租赁收益为权利基础,将未来收益有价证券化,进入资本市场流通,实现实物资本与证券资本的转化。

    十. 决策效率高 
    比之于全国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全国共12家)层次少(基本没有正式的分支机构),即一级经营,一级管理(审批);加之在对优质客户来源上,金融租赁事实上与银行形成竞争,便以其机构小而灵活的优势,简化手续,快速审批,高效服务。另一方面,租赁将融资与采购合二为一;金租公司经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和进出口业务,可节省承租人换汇、进口、引入技术等工作环节。

    此外,租赁对象广,除设备外、只要具有市场价值都可作为租赁对象,比如人才、管理、无形资产等都可进行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