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经营租赁

作者:裘企阳

——经营租赁论丛之一

一、 问题的由来

  经营租赁这个词,人们耳熟能详。好象是,自八十年代初融资租赁引入我国时起,就同时有了经营租赁的说法。然而,值得玩味的是,这个用语正式见诸我国的行政法规,却是二十年后的事。我们首次见到有这个用语的行政法规,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00年6月30日发布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但是未见其定义。接着,我们在财政部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中又见到了这个用语,而且还见到了它的定义:"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它租赁。" 或许是受这个定义的影响吧,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1年9月1日起实施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中,我们见到的是"其他租赁"这个用语。至于法律文件,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我们只见到"租赁合同",而未见"经营租赁合同"的字样。面对法律法规中的不同表述,人们早已理出了头绪。原来,从随附于租赁物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向承租人转移的程度看,租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融资租赁。其中,随附于租赁物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是向承租人实质性地转移的;另一类是经营租赁。其中,随附于租赁物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是不向承租人实质性地转移的。我们所见的"其他租赁"和"租赁合同"中的"租赁",应视为是"经营租赁"的别称。而既然只有《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中给出了经营租赁的上述定义,人们在区分租赁的类别时,很自然地都是按这个定义考虑的。为了可操作,财政部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南中规定了两个量化指标:一是,凡是租赁期限不小于租赁物可使用年限的75%的,是融资租赁,否则,就是经营租赁;二是,凡是据以计算租金的金额不小于租赁物原值的90%的,是融资租赁,否则,就是经营租赁。至此,租赁的从这个角度的分类问题,似乎是圆满地解决了。多明白呀!判别是否是融资租赁,已经有了十分明确的量化标准。而只要不符合这个标准的,就必是经营租赁无疑!而且,从对各类租赁机构监管的角度,从规范各类租赁交易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角度,从会计处理规范和信息披露的角度,以及,从税收的角度看,这样的界定应该说也就够了,或者说差不多了。然而,难题也正是藏在这个地方。经营租赁不是融资租赁,这好理解。但是,经营租赁到底是什么呢?单凭着不是什么这一点,我们并不能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并非是要咬文嚼字,而是实践有这个要求。人们越来越感兴趣的是,经营租赁到底具有何种市场功能?例如,一部进口小轿车,价格是25万元,可以行驶30万公里,现在出租。如果据以计算租金的本金不小于22.5万元,或者出租的行驶里程不小于22.5万公里,那就是融资租赁。此外,就都是经营租赁。包括据以计算租金的本金从10元到22.49万元不等,或者出租的行驶里程从1公里到22.49万公里不等。试问,某人花十几元钱坐一趟出租汽车,同某公司总共花20多万元的租金长期租用一辆车,其市场功能是相同的吗?举这样的极端的例子,是为了说明,在经营租赁的帽子下,可能包含有功能十分不同的交易。既有我们太熟悉的传统租赁,例如租一间会议室用两天、租一部录像机用三个小时,租一件游泳衣用一个小时等等谈不上随附于租赁物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的租赁,也有上面所说的总共花几十万元租入一部小轿车用上好几年的、随附于租赁物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有很大程度转移的、现代的、但又并非融资租赁的租赁。正是后面这种租赁,在国际上广为流行,被国际知名的租赁专家称为是融资租赁的发展形式。而且,在我国,近年来对这种租赁的市场需求,也呈现出日益旺盛的趋势,令人不由地刮目相看。我们这里要重新认识的,也正是这种租赁。

二、 经营租赁同融资租赁的根本区别

  个小节的题目似乎有点怪。不是刚刚说过区别经营租赁同融资租赁的量化界限吗?怎么又来谈根本区别了呢?这是因为,上面说的量化界限,是为了规范会计处理和税收待遇的。正如合同法中对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分,是看租赁物是否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的。如果是,是融资租赁合同,如果不是,则不问租赁物的来源如何,就都是租赁合同一样,都仅仅是从某个角度所作的区别。我们这里说根本区别,则是要从交易发生的根本原因上找。我们知道,租赁是只能以实体财产为标的物的交易。租赁同买卖的区别在于,买卖转移所有权,而租赁则不转移所有权。买入是为了拥有,租入则是为了使用。租赁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出现了融资租赁这种方式。它不仅是为了使用,而且还为了最终拥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考虑,人们说它实际上类似于分期付款销售或抵押贷款,尽管就法律关系而言,它们是完全不同的。租赁带上了融资功能,是租赁所具有的明显的现代特征。但是,随着市场的发育,人们发现,租赁的融资功能固然可取,但是典型的融资租赁对于承租人来说,同时也有负面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两条。一是,承租人要完全承担租赁物的残值风险;二是,由于融资租赁项下的应付租金是承租人的财务报表上的负债,因此其负债对净资产的比率会加大,外部筹资的空间会被挤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又有别于典型的融资租赁的经营租赁应运而生。对于这样的经营租赁,我们认为,它同融资租赁的根本区别,就并非是它毫无融资功能,而在于承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残值风险。

 

三、 几个角度的对比

  下面,从几个角度将经营租赁同融资租赁作一对比。

  一、 全额支付还是非全额支付

  在典型的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几乎总是会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的。在租金的计算以摊提出租人所承担的租赁物全部购置成本为基础的条件下,融资租赁合同总是会约定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的支付租金的责任履行完毕时,以某个名义价格(象征性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金的计算不是以摊提出租人所承担的租赁物全部购置成本为基础,而是以不小于其90%的某个数额为基础的条件下,融资租赁合同又总是会约定由承租人或第三人对未摊提的那一部分购置成本(?quot;余值")提供担保。也就是说,租赁期限届满时出租人一定会收到该余值。不言而喻,届时承租人也一定会由此而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的。当然,也会有承租人以该余值为新本金而续租的作法。这时,在接续的融资租赁合同中,肯定地将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有权以名义价格留购。
  举例说明。例A:某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承担的购置成本是1, 000,000元,5年5期后付,余值为0,租赁年利率10%,筹资年利率8%。则各期租金及未考虑税费的毛收益如下:

期次 本期初
本金余额
折合占用
一年资金
本期年利率 本期租金 其中含本金 其中含收益 租金折现值
1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 263,797.48 163,797.48 100,000.00 244,256.93
2 836,202.52 836,202.52 10.0000% 263,797.48 180,177.23 83,620.25 226,163.82
3 656,025.29 656,025.29 10.0000% 263,797.48 198,194.95 65,602.53 209,410.95
4 57,830.34 57,830.34 10.0000% 263,797.48 218,014.45 45,783.03 193,899.02
5 239,815.89 239,815.89 10.0000% 263,797.48 239,815.89 23,981.59 179,536.13
合计 3,189,874.04   1,318,987.40 1,000,000.00 318,987.40 1,053,266.85
收益净现值           53,266.85
资金年净收益率           1.6699%

  例B:除了留有有担保的余值80,000元而外,其它条件同例A。则各期租金及未考虑税费的毛收益如下。其中,各期租金是250,693.80元,第5期的数额330,693.68元,是该日应付租金同应付的担保余值80,000元之和。

期次 本期初
本金余额
折合占用
一年资金
本期年利率 本期租金 其中含本金 其中含收益 租金折现值
1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 250,693.68 150,693.68 100,000.00 232,123.78
2 849,306.32 849,306.32 10.0000% 250,693.68 165,763.05 84,930.63 214,929.43
3 683,543.27 683,543.27 10.0000% 250,693.68 182,339.36 68,354.33 199,008.73
4 501,203.91 501,203.91 10.0000% 250,693.68 200,573.29 50,120.39 184,267.34
5 300,630.62 300,630.62 10.0000% 250,693.68 300,630.62 30,063.06 225,064.56
合计 3,334,684.12   1,333,468.41 1,000,000.00 333,468.41 1,055,393.84
收益净现值           55,393.84
资金年净收益率           1.6611%

  从以上两表的例示可见,出租人所承担的租赁物购置成本1,000,000元都是全额回收了。顺便提及,表内的租金折现值是以筹资年利率8%为折现率的。
  例B的租金中所含的收益大于例A。这是因为,例B前4期回收的本金是699,369.38元,小于例A前4期回收的本金760,184.11,使得至第5期初所占用的资金大于例A。
  正因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是以不同的方式收回所承担的全部成本的,因此,对于它来说,不存在涉及租赁物的资产风险,即,是否能够再处置,而只存在承租人是否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或其它费用的信用风险。
  经营租赁则不同。在经营租赁中,不可能有在一个合同项下租赁物购置成本的全额回收。否则就是融资租赁了。因此,在经营租赁中,必定就会有由出租人自己承担风险的租赁物余值。下面列表说明。
  例C:某经营租赁合同,出租人承担的购置成本是1,000,000元,租赁期是3年,每年末付租1次。假如每期收租金241,268.88元,则相当于本金为600, 000元和租赁年利率10%。如果筹资年利率是8%。则所回收的本金以及未考虑税费的毛收益如下:

期次 本期初
本金余额
折合占用
一年资金
本期年利率 本期租金 其中含本金 其中含收益 租金折现值
1 600,000.00 600,000.00 10.0000% 241,268.88 181,268.88 60,000.00 223,397.11
2 418,731.12 418,731.12 10.0000% 241,268.88 199,395.77 41,873.11 206,849.18
3 219,335.35 219,335.35 10.0000% 241,268.88 219,335.35 21,933.53 191,527.02
合计 1,238,066.47   723,806.65 600,000.00 123,806.65 621,773.31
收益净现值           21,773.31
资金年净收益率           1.7587%

  从上例可见,租金合计是723,806.65元,其中含本金是600,000元,含收益123,806.65元。收益净现值是21,773.31元,资金年净收益率是1.7587%。但是,还有400,000元的成本有待收回,这个未收回成本的以筹资年利率计的至该合同期末的本利和是503,884.80元。也就是说,如果该租赁物届时的市值低于此数,出租人就要受到损失。即使以租金全额的折现值621,773.31元考虑,也至少有还378, 226.69元的购置成本是在该合同项下未能收回的。换句话说,仅仅是为了保本,该租赁物在该合同期限届满时的市值也不得低于476,456.70元。这就是经营租赁中出租人的资产风险。当然,本例中的具体指标并无多少实际意义。因为,如下所述,经营租赁中租金的报价,绝对不会用本例的方法。

  二、 期末对租赁物的处置

  在经营租赁中,期末对租赁物的处置多半是返还出租人。当然,也有由该承租人留购的作法。但是,这时的买价可能是届时该租赁物的市值,或是双方商定的价格,包括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届时有购买任择权的某个价格,但一定不是名义价格。
  在经营租赁中,由于种种原因,承租人往往会希望提前结束合同。这在一定条件下对出租人未必不是好事。现在让我们来观察经营租赁在不同条件下的财务效果。
假设:某设备,购置成本是1,000,000.00元,可使用年限是5年。某用户希望租用3年。经营租赁合同  约定每年末付租金311,480.36元。又假设出租人的筹资年利率是8%。则,出租人的财务效果可以用例D和例E两种方式表示:
  例D:以1,000,000.00元为本金,以300,000.00元为余值,以10%为租赁年利率。

期次 本期初
本金余额
折合占用
一年资金
本期年利率 本期租金 其中含本金 其中含收益 租金折现值
1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 311,480.36 211,480.36 100,000.00 288,407.74
2 788,519.64 788,519.64 10.0000% 311,480.36 232,628.40 78,851.96 267,044.21
3 555,891.24 555,891.24 10.0000% 311,480.36 255,891.24 55,589.12 247,263.15
合计 2,344,410.88   934,441.09 700,000.00 234,441.09 802,715.10
收益净现值           102,715.10
资金年净收益率           4.3813%

  在本合同中,出租人除了有102,715.09元的净现值收益,使得资金年净收益率为4.3813%外,还回收了折现的700,000元的成本。未收回的成本是300,000.00元。在正常情况下,在3年末时,以400,000.00元的价格再处置该设备,应该是做得到的。又由于出租人这时只需再收回300,000.00元即无余值损失。因此,在这样的条件下,出租人的余值风险就减少了。
  顺便说明,上述要价,其实等于以700,000.00元为本金,不考虑余值和以15.9608194704%为租赁年利率。请看例E:

期次 本期初
本金余额
折合占用
一年资金
本期年利率 本期租金 其中含本金 其中含收益 租金折现值
1 700,000.00 700,000.00 15.9608% 311,480.36 199,754.62 111,725.74 288,407.74
2 500,245.38 500,245.38 15.9608% 311,480.36 231,637.10 79,843.26 267,044.20
3 268,608.28 268,608.28 15.9608% 311,480.36 268,608.28 42,872.08 247,263.15
合计 1,468,853.65   934,441.08 700,000.00 234,441.08 802,715.10
收益净现值           102,715.10
资金年净收益率           6.9929%

  现在假设,在例D中,承租人在第2年末要求提前结束合同,则对于出租人来说的财务效果见例F:

期次 本期初
本金余额
折合占用
一年资金
本期年利率 本期租金 其中含本金 其中含收益 租金折现值
1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 311,480.36 211,480.36 100,000.00 288,407.74
2 788,519.64 788,519.64 10.0000% 311,480.36 232,628.40 78,851.96 267,044.21
合计 1,788,519.64   622,960.73 444,108.76 178,851.96 555,451.95
收益净现值           111,343.19
资金年净收益率           6.2254%

  就本合同而言,出租人不仅在40%的可用年限内,收回了44.41%的购置成本,而且还有111,343.19元的净现值收益,资金年净收益率高达6.2254%。现在,还有555,891.24元的成本未收回。如果以此为本金,仍以10%为租赁年利率,再出租3年,则财务效果见例G:

期次 本期初
本金余额
折合占用
一年资金
本期年利率 本期租金 其中含本金 其中含收益 租金折现值
1 555,891.24 555,891.24 10.0000% 223,532.10 167,942.97 55,589.12 206,974.16
2 387,948.27 387,948.27 10.0000% 223,532.10 184,737.27 38,794.83 191,642.74
3 203,211.00 203,211.00 10.0000% 223,532.10 203,211.00 20,321.10 177,446.99
合计 1,147,050.50   670,596.29 555,891.24 114,705.05 576,063.89
收益净现值           20,172.65
资金年净收益率           1.7587%

  在该合同中,出租人不仅全部收回了余值555,891.24元,而且有20,172.65元的净现值收益。毫无损失。
  把两次出租合并起来考虑,出租人在折合占用一年的资金2,935,570.14元的情况下,收益净现值合计为131,515.84元,资金年净收益率为4.4801%。相当于下表(例H)所示的在筹资年利率仍为8%的条件下,5年期的租赁年利率为12.8674285%。

期次 本期初
本金余额
折合占用
一年资金
本期年利率 本期租金 其中含本金 其中含收益 租金折现值
1 1,000,000.00 1,000,000.00 12.8674% 283,395.45 154,721.16 128,674.29 262,403.19
2 845,278.84 845,278.84 12.8674% 283,395.45 174,629.80 108,765.65 242,965.92
3 670,649.04 670,649.04 12.8674% 283,395.45 197,100.16 86,295.29 224,968.44
4 473,548.89 473,548.89 12.8674% 283,395.45 222,461.88 60,933.56 208,304.11
5 251,087.00 251,087.00 12.8674% 283,395.45 251,087.00 32,308.44 192,874.18
合计 3,240,563.77   1,416,977.23 1,000,000.00 416,977.23 1,131,515.84
收益净现值           131,515.84
资金年净收益率           4.0584%

  可见,在上述条件下,提前结束前面的经营租赁合同,然后再出租,对出租人是有利的。

  那么,为什么第二个承租人愿意租用已经用过二年的二手设备呢?这主要是它同第一个承租人对设备的先进性的要求不同。对它来说,只要适用就行。先进与否关系不大。而对同样的设备是否能以较低的租金租用,则是其主要考虑。在本例中,第一个承租人每年的租金是311,480.36元,第二个承租人每年的租金是223,532.10元,只及前者的71.76%。这个代价很可能是吸引第二个承租人的地方。
然而,对于第一个承租人来说,如此高额的、如前所述相当于15.9608%的租赁年利率为什么可以接受呢?这是因为,它有一个绝对前提,就是认为该设备就先进性或实际用途而言,对它来说只有三年的使用价值。同时,它又没有再处置该设备的能力。如果它自己购买,成本是1,000,000.00元,现在租用,则三年租金的折现值是802,715.10元。两相权衡,还是租用合适。另外,租金的提高导致所得税应税数额的减少,也未尝不是某种"弥补"。

  三、捆绑服务

  就出租人是否向承租人提供服务而言,在典型的融资租赁中,通常出租人都没有服务功能,而在经营租赁中,则多半附带有服务功能。包括维修保养、安装调试、操作使用、技术培训、软件升级,以及保险等等。当然,这一点不宜绝对化,例如,在以飞机为租赁物的经营租赁中,除了少数"湿?quot;外,则又都是并不提供服务的。

  四、会计处理

  就国际会计准则IAS 17 和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而言,经营租赁同融资租赁的根本区别在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资产,是由承租人资本化的。具体地说,是由承租人以租赁融资金额借记融资租赁项下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以应付租金分别在期初贷计应付租赁融资额和在各月贷计应付租赁利息。也就是说,是承租人的表内业务。经营租赁则不然,租赁资产仍是出租人的资产,由出租人计提折旧,而与承租人无关。各次支付租金时,承租人记当期费用,出租人记当期收入。也就是说,对于承租人而言,是不影响其负债金额的表外业务。就计提折旧而言,在一定条件下,融资租赁的承租人可以加速折旧。经营租赁的出租人则无此优惠。

  五、税 负

  在我国当前,对出租人而言,经营租赁同融资租赁的税负区别在于经营租赁的营业税以租金为税基,税率是5%;融资租赁的营业税以租金中所含的收益为税基,税率2002年是6%,2003年起是5%。

四、经营租赁对各个参与者的好处

  一、对承租人的好处

  ◆不承担租赁物余值风险。就租赁物在经营租赁期限届满时的再处置而言,最主要的风险可能是因技术老化而社会贬值。在经营租赁中,这样的风险,是出租人承担的。

  ◆财务指标优化。经营租赁可以使承租人的财务指标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它是表外融资。由于租赁物不记为它的资产,因此,在同样的利润下,其资产利润率会提高。由于租金不记为其负债,因此,其流动比率和自有资金负债率也会提高。对于其现有的自有资金负债率已经达到临界状态的承租人来说,用经营租赁的方式租入所需设备,而不是直接购买,可以避免其贷款债权人提出苛刻的贷款条件。
  由于其租金支出在利润表内是按当期费用确认的,因此,其早年费用会低于融资租赁或借款中的用直线法折旧加上逐期下降的利息支出之和。在国外,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由于每股收益率是其最敏感的指标,因此,这一效果颇受重视。同直接购买或融资租赁相比,经营租赁可以使承租人避免因资产的未来市值低于账面价值而作减值准备时所造成的账面亏损。

  ◆税负减轻。由于经营租赁的承租人的租金支出,都是作为当期费用而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相当于所得税的抵扣。因此,其在减轻税负方面的好处是明显的。

  二、 对出租人的好处

  ◆扩大市场。在过剩经济这一宏观环境中,融资租赁的市场受到相当程度的挤压。选择开展经营租赁,是许多租赁公司保持甚至扩大市场份额的重要途径。

  ◆专业化所带来的市场优势及附加利益。如前所述,经营租赁涉及对承租人的可能是全程的服务以及对租赁物的再处置,它必需有对租赁物的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各家租赁公司不可能象融资租赁那样以任何适合于租赁的标的物为租赁物,而是只会限于某类设备。
  其结果是经营租赁市场的细分,各家租赁公司将争取利用自己在该类设备方面的专长来取得市场优势,保持和扩大市场份额。而所谓的附加利益,是指服务收入和租赁物再处置中所或有的收益。当然,这样的好处首先来自同特定卖主的紧密合作。

  ◆所得税税负减轻。租赁资产由出租人提取折旧,会使得出租人的账面利润下降。但是,折旧费用并非出租人的现金流出,而由于有该折旧费用,则一方面将是出租人账面利润的减小;另一方面又会使得出租人的所得税税基减小,因而应纳所得税的数额减小。结果将是出租人税后净现值的增大。


  三、对卖主的好处

  ◆加大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卖主的最大利益就是实现销售。但是,产品使用者会由于种种原因而不直接购买。对于这类用户,如果能够向它提供产品,能够有人融资,能够将产品和服务捆绑在一起,能够在它不想用时收回,那么,该产品的市场就会大大地扩展。如前所述,这样的好处有赖于同租赁公司的紧密合作。

  ◆ 强化同客户的联系。由于有全程服务,由于对租赁物的各种方式的再处置,包括在租赁期限届满时以旧换新之类,使得卖主同客户的联系会变得十分紧密,从而可以长期保持自己稳定的客户群。

  ◆增加保养良好的二手设备来源。在广大客户中,总会有一些客户为了节约租金开支而愿意用二手设备。但是,这些设备必须是保养良好、使用效果正常的。经营租赁恰恰是由于由卖主提供全程服务而可以成为一个保养良好的二手设备来源。

 

五、经营租赁对于出租人而言的内在风险

  一、余值风险

  所谓余值风险,就是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再处置时是否能实现其余值的风险。在国外,有若干减轻此类风险的方式。当然,余值风险管理、再处置能力以及技术,就成为从事经营租赁的租赁公司的重要业务内容了。

  二、会计信息被扭曲的风险

  由于租赁物由出租人提取折旧,因此,利润表上的当期收益是租金减折旧后的余额。这样,账面收益就会减少,会造成误解。现举例说明。
  某经营租赁合同。设备价格是1,200,000.00元,可使用寿命是5年,起租日是2002年1月1日,租赁期限是36个月,每月末付租金33, 620元,余值是360,000.00元,每年的折旧费用是280, 000.00(=(1,200,000.00-360,000.00)÷ 3)。则利润表上的表现如下:

年份 2002 2003 2004
租金收入 403,440 403,000 403,000
折旧费用 280,000 280,000 280,000
毛收益 123,440 123,440 123,440
年初资产 1,200,000 920,000 640,000
资产收益率 10.2867% 13.4174% 19.2875%

  所谓"造成误解",是指在完全正常和相同的条件下,由于严格按照直线法提取折旧的会计制度处理,使得各年的资产收益率相差悬殊。
  消除这种误解的办法可以是,在租赁公司内部核算时,不取会计制度规定的直线法折旧值,而代之以租金中所含的本金,这时的毛收益,就是租金中所含的收益。请看下表:

年份 2002 2003 2004
租金 期次 其中本金 毛收益 期次 其中本金 毛收益 期次 其中本金 毛收益
33,620 1 18,618.42 15,001.58 13 21,611.75 12,008.25 25 25,086.33 8,533.67
33,620 2 18,851.17 14,768.83 14 21,881.93 11,738.07 26 25,399.94 8,220.06
33,620 3 19,086.84 14,533.16 15 22,155.48 11,464.52 27 25,717.48 7,902.52
33,620 4 19,325.45 14,294.55 16 22,432.45 11,187.55 28 26,038.98 7,581.02
33,620 5 19,567.04 14,052.96 17 22,712.89 10,907.11 29 26,364.50 7,255.5
33,620 6 19,811.66 13,808.34 18 22,996.83 10,623.17 30 26,694.09 6,925.91
33,620 7 20,059.33 13,560.67 19 23,284.32 10,335.68 31 27,027.80 6,592.20
33,620 8 20,310.10 13,309.90 20 23,575.40 10,044.60 32 27,365.68 6,254.32
33,620 9 20,564.00 13,056.00 21 23,870.13 9,749.87 33 27,709.79 5,912.21
33,620 10 20,821.08 12,798.92 22 24,168.54 9,451.46 34 28,054.18 5,565.82
33,620 11 21,081.37 12,538.63 23 24,470.67 9,149.33 35 28,404.89 5,215.11
33,620 12 21,344.91 12,275.09 24 24,776.59 8,843.41 36 28,759.99 4,860.01
合计   239,441.37 163,998.63   277,936.99 125,503.01   322,621.65 80,818.35
租金合计 403,440.00 403,440.00 403,440.00
收回本金 239,441.37 277,936.66 322,621.65
占租金的 59.35% 68.89% 79.97%
毛收益 163,998.63 125,503.01 80,818.35
占租金的 40.65% 31.11% 20.03%
本年首期期初资产 1,200,000.00 960,558.63 682,621.65
本年末期期初资产 981,903.55 707,398.24 388,759.99
本年平均资产 1,090,951.78 833,978.44 535,690.82
资产收益率 15.03% 15.05% 15.09%

  上表数字确切地反映了该合同的资产毛收益率,可以消除内部人士的上述误解。然而,对于上市的租赁公司来说,由于所公布的只能是按照会计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因此,经营租赁由于直线法折旧而使前期的每股毛收益远远低于后期这一点,仍然可能是灾难性的。

  三、筹资风险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这里举两个十分简化(因而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例子。详见附表1和附表2。附表1:假设某租赁物,成本是1,200,000.00元,现在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租赁期限16个月,每月末付租一次,租赁年利率是10%,余值为0。附表2:假设某租赁物,成本是1,200,000.00元,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租赁期限16个月,每月末付租一次,租赁年利率是10%,估计期末余值为400,000.00,因此以800,000为本金来计算各期租金。
  现以筹资年利率8%为折现率来对比其效果:

附 表 1 2 附 表 1 2
各期租金 80,422.69 53,615.12 租金折现值 1,216,673.12 811,115.41
租金合计 1,286,762.98 857,841.98 收益净现值 16,673.12 11,115.41
回收本金 1,200,000.00 800,000.00 所留余值 0.00 400,000.00
毛收益 86,762.98 57,841.98      

  附表2的收益净现值只及附表1的2/3,但是由于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可以通过对其估计价值为400,000元租赁物的再处置来得到补偿。然而,对于出租人的贷款人来说,如果该余值不能实现,则出租人的还贷将受不利影响。因此,对于留有余值的经营租赁交易,贷款人很可能不愿意给出租人以余值部分的贷款。换句话说,出租人或者是动用其自有资金,因而使得其财务杠杆效应减弱,或者是不得不面对贷款人报出的较高的筹资利率,因而不得不提高自己的租赁利率,而减弱自己的竞争力。

附表1:融资租赁合同资金占用、租金构成、收益净现值及资金年净收益率
附表2:经营租赁合同资金占用、租金构成、收益净现值及资金年净收益率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