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行业组织如何加强自律作用 |
作者:沙泉 |
租赁行业组织为什么要加强行业自律
租赁行业组织一般成立的比较晚,并且大都属于纯民间组织,和行业主管没有直接的人事和经济挂钩。入世后政府许多职能弱化,一些管理职能将转移给行业组织,因此需要加强行业自律;经过增资扩股、资产重组的改制阶段,金融租赁公司基本摆脱历史包袱,资产规模扩大一倍,不良资产减少60%,资本充足率达23%,租赁公司已经脱胎换骨,以健康向上的形象迎接新的挑战。为了巩固阶段性成果,防止穿新鞋走老路,行业需要加强自律;2002年2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监管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行业组织不仅要为会员单位服务,也要为行业主管服务,在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的情况下行业也需要加强自律。
提起“自律”,一些人认为又增加了行业组织这个“婆婆”。其实这是认识的误区。行业组织是民间自发,得到主管认可的社团机构。其经费和人员来自会员单位,主要的职能是服务。所谓“自律”,并不是又增加了一级监管机构,而是作为服务机构,即要对会员单位负责,又要对行业主管负责。自律也应该体现服务,体现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那方面服务不周到,都会影响行业组织的自身发展。由于定位于“发挥服务和桥梁作用”,因此行业自律行业组织应做如下事情:
行业需要修改行规
目前行业组织的功能大都停留在服务的层面上,自律的功能还是非常薄弱的环节。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加强行业组织的自律功能,行业组织的“行规”(组织章程)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不仅提供服务,更重要的是提高自律管理的职能。主要应该从这几个方面考虑:
加强行业的培训和考核
租赁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需要具有较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才能胜任工作。经过资产重组、改制以及新加入租赁队伍的人员进行培训是非常必要的。过去行业脱离主业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高级管理人员本身素质不高,不愿意花费脑筋和精力去研究和开发租赁业务。如今租赁进入创新时代,如果没有不断地创新能力,没有进取精神,行业必然会走弯路。从目前成功与失败的租赁公司经营状况分析,足可以反映这个问题。如果不是行业主管硬性要求,行业组织也应该做硬性规定。这不仅是服务问题,还是行业自律问题。
干预行业非正常竞争
现在提出这个问题似乎过早,因为行业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市场空额还有很大的空间。但作为行业组织的自律,现在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并早日实现规范。当然这种自律应该建立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不能搞价格联盟,不能限制合理竞争。但也应该规范竞争游戏规则,防止不正当竞争(如诋毁他人,抬高自己和挖对方墙角)。
参与法律、法规的制订、调整与修改
入世以后,不多不合理的法律、法规都需要健全、调整和修改。创新租赁对政策的要求更高。由于创新和边缘业务的特性,许多业务都跨行业、跨政策。如果政府在制订政策中没有充分依靠行业组织,充分征求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制订的政策往往脱离现实,有些甚至把对的事情判为错误,如过去曾经把融资租赁判为变相贷款。因此行业的自律行为还应该参与一些租赁法律纠纷案件的审判意见,参与行业主管处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