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行业组织应尽快调整自己的功能

作者:沙泉

    租赁业,特别是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并不是空白,但监管效果并不理想,租赁业过去发生过混乱,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缺少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政府的监管往往不到位,导致行业脱离主业、违规经营的事件履禁不止。

    为此从上世纪85年就开始有人提议,90年代初强烈呼吁成立行业组织。因体制改革还没完全有到位,至今行业没有统一的组织。99年秦皇岛会议后,监管金融租赁公司人民银行认识到行业组织的重要性,协助企业建立了自己的行业组织——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研究会。由于条件所限,研究会主要从事一些研究和服务性工作,并没有过多地参与行业的自律管理,行业组织还没有发挥自律的作用。

    入世后政府的职能进一步削弱,WTO的23个协议、492页纸里,涉及到企业的条款只有2项,其余都是约束政府的。政府退出后的一些职能历史地落在行业组织的身上。为了适应这一变化,行业组织应尽快调整自己的功能,为行业的发展发挥更多的作用。

    到底那些地方需要调整?从行业组织过去工作的利弊中可以找出改进措施。

    目前融资租赁行业组织多是挂靠在某家公司,有利的地方是公司免费给行业组织提供了办公地点、人员,节省了一部分费用开支。不利的地方是行业组织的资源集中在某家公司不利于公平竞争。由于过去租赁公司开展的业务不多,竞争不激烈,这种状况没有人提出疑议。今后随着租赁行业的激烈竞争,这个问题就显得比较突出了。

    行业组织有许多无形资产,她是政府和行业沟通的桥梁。除了服务外,还承担行业自律的责任。入世后政府退出市场,一些事务性工作将转移到行业组织中操作。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中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可以成立行业性自律组织,对金融租赁公司实行自律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必要时,可授权行业性自律组织行使有关行业管理职能。”行业租赁今后不仅是服务,而且还要承担一定的行政事务。如果再挂靠在某家公司不利于信息的采集和工作的开展。独立工作问题已经摆在行业的议事日程中来。

    租赁行业组织过去着重于呼吁政给予行业合理的政策,宣传租赁的好处,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如今租赁已被政府和社会各界认识,在谈论租赁的好处效果没有以前那么高。下一步主要任务应该是如何为行业发展租赁业务服务,服务的内容应该转移到业务培训和开发业务模式的方面。下一步任务是如何将现有的租赁理论转化为租赁公司的生产力。

    过去我们宣传的对象是行业内部和政府主管部门,今后的宣传和培训对象应该向客用户转移。让他们了解租赁才能形成租赁市场,解决他们的需求是开发租赁业务的任务,他们的需求增加是推动租赁行业发展的动力。

    入世后研究会的管理职能要逐渐扩大,服务功能还不能缩小,特别是重组后的老公司和新加入的新公司存在着大量的培训工作;准备加入金融租赁公司队伍的企业有许多咨询工作;与媒体共建租赁专栏扩大宣传的工作;创新租赁的推广工作以及奥运租赁的策划与管理工作都将增大行业组织的工作量。

    行业组织也要借助入世和老企业增资扩股、体制改造和资产重组的机遇,调整队伍,加快组织建设以便更好地为行业和政府服务,真正发挥他们之间的桥梁作用,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为发展中国的金融租赁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