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场馆建设企业应公平合法竞争

记者:何苇

摘自《市场报》 (2002年01月05日第二版)

  日前,本刊记者从北京奥运会组委会了解到,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场馆建设工程进度已经基本确定。从时间上划分大体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去年8月份到今年6月份,主要任务是深化、优化场馆规划,确定场馆建设和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投标方式等政策,最终确定场馆的位置。
  第二阶段,从今年开始,到2003年上半年,是工程前期准备工作。这一阶段的两大任务是完成场馆业主的招投标和场馆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投标。同时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如土地拆迁平整、完成环境评估等。
  第三阶段,从2003年下半年起到2006年年底,各场馆陆续开工建设,同时开始场馆运营计划的制定,直至完成竣工验收。
  第四阶段,2006年中以后到运动会前,各场馆建设已基本竣工,需要按照运行计划安装临时设施,并进行一系列测试,最终完善场馆环境工程。
  北京2008年奥运会奥运场馆的建设工作,无疑又给了许多商家一个挣钱的机会。据记者近日从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获悉,日前社会上有不少单位或部门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名义,想借北京奥运会大量工程建设的机会,向组委会公开推荐其行业协会所属会员单位的建材产品。对此,组委会法律事务部已明确表示,到现在为止,组委会还没有委托任何中介部门向组委会推荐包括建筑材料在内的产品。
  组委会法律事务部有关人士说,目前,组委会还没有开始奥运会工程建设以及相关的采购行为,即使开始实施后,也要在实行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严格按照招投标的制度,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事务部的负责人士还特别提到,如果这些行为发生了,那就是侵犯了国际奥委会的权益,也违反了前不久实施的《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他希望有关企业或个人从北京奥运的良好形象和自身利益出发,不要有这种推荐行为。
  在奥运场馆建设的材料使用上,任何商人不得有这种投机行为,同时,在今后的场馆建设投标上同样不得有类似的行为。企业必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竞争,那么,作为一位投标者来说,如何才能在均等机会的情况下更好地把握住此次奥运场馆建设的商机呢?
  专家认为,投标人首先应当具备承担奥运场馆建设招标的能力。参加投标活动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不是所有感兴趣的法人或经济组织都可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通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如《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
  据了解,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也有规定。专家表示,像奥运场馆建设这样的大型建设项目,对材料供应商和工程承包商都有一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至少应达到甲级资质。
  另外,投标人如何编制投标文件也值得注意。专家认为,投标人首先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且在投标文件中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清楚的响应。像奥运场馆建设这样的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奥运场馆建设的机械设备等。
  按照组委会拟定的工作日程,奥运会场馆建设招投标政策及相关文件将在今年内出台,届时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