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明年初组建 |
记者:范利祥 |
汽车消费贷款发展不起来不是市场没有需要而是当前的交易条件不公平
本报实习记者 范利祥 近日,国家计委一位官员透露,我国首家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有望在明年年初组建,目前,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至于哪家汽车公司会首先“中标”,他不愿多说。
汽车厂商代行金融机构的职能,
买车人为卖车人买保险,
这都合理吗?
国家机械局“十五”汽车市场需求预测课题组的报告显示:到2005年,我国汽车的总需求量可达到289~318万辆,其中轿车128~139万辆,我国汽车的保有量将为2198~2355万辆,其中轿车843~909万辆。汽车与社会发展研究咨询中心主任周立群女士的观点是:“中国很快就会进入私人购买轿车的高潮期”。
而汽车金融服务事业和私人购车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陈淮博士介绍说,我国的私人购车在最近3年内有了明显增长,但与之相应的金融服务却一直处于滞后的地位。一直到“九五”计划中期,我国的汽车消费信贷主要是由汽车厂家提供。产业资本被迫代行金融资本的职能,这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分工的退化。一方面,流通甚至消费过程占用了本来应当集中于生产领域的资金,极大地加大了生产领域的成本;另一方面,让产业资本不合理地承担起了流通过程以致消费过程的风险,技术改进和规模扩张就无法受到合理的保护。
陈淮指出,最近几年,一些银行对汽车销售过程的金融支持有所加强,也推出了一些鼓励消费的汽车信贷品种,但从总体看,这方面的金融创新和业务扩张还是远不能适应需要的。一个典型例证是要购车人为利用消费贷款买保险。贷款人能否全部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是应由银行与销售商承担的风险,让需求方为供给方的风险买保险,让银行或销售商作为保险的受益人,这其实是违背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的。汽车消费贷款发展不起来,不是消费者没需求,不是市场的资金可供量不充裕,关键是交易条件不公平。
陈淮并不认为,在我国一定要成立专门提供汽车消费贷款的金融机构,因为金融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覆盖较广的领域,才能有效的规避风险,专门在某一狭窄领域从事业务的金融机构实际上是无法存活的,但他强调,汽车金融是我国金融机构从以对公业务为主向以对私业务为主转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一方面,汽车生产规模的扩张不可能和消费能力增长是一样的渐进过程;另一方面,消费者是可以通过“消费”汽车、提高效率,来抵偿消费的部分代价的。
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国家软课题已出笼
据汽车与社会发展研究咨询中心主任周立群介绍,根据国内外有关经验,目前组建汽车金融服务机构的途径主要有四种:一是各厂商直接组建成立自己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也是国际上的主流作法;二是由银行建立专门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因为我国汽车制造商的资金有限,社会融资渠道不丰富,在具体操作上也存在一定的障碍,而银行的资金实力雄厚,营业网点多,分支机构广泛,对金融业务有着比较丰富的经验;三是由非汽车制造商的财务公司组建成立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我国目前共有69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中大多数都不是汽车厂商的财务公司,有些资金实力是相当雄厚的,如果将这些公司的经营范围扩大,允许其从事汽车金融服务行业,必将促进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行业竞争;四是从国际成熟市场的现状来看,还存在着其他的组建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方式,比如有些信贷联盟组织也为各大公司的汽车销售提供金融服务。
周立群认为,目前我国最可取的是第一种形式,首先应尽快允许各汽车厂商组建成立自己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种组建模式一方面保证了新组建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与汽车集团荣辱与共、与汽车市场消涨与共,追求汽车工业的最大发展,另一方面,当汽车市场低迷或启动困难时,可以立即转向于更有利可图的金融产品。而且,“汽车产品非常复杂,售前、售中、售后都需要专业的服务,如产品咨询、签订购车合同、办理登记手续、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保修、索赔、新车抵押等等。银行由于不易熟悉这些业务,因此做起来有较大的困难”。
记者从国家计委有关部门获悉,由汽车与社会发展研究咨询中心组织的有关在我国建立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国家软课题已出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