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政府采购中值得应用的资产配置方式

作者:佘云祥
江苏省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是二次大战后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金融工具,是资产新置和更新的重要方式。它通过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形式,为投资人提供资产的即期使用权和可灵活选择的延期所有权。它以其独有的金融与贸易结合式服务,特别是在控制政府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方面与政府目标和纳税人意愿的完全一致,因而,在国际上,融资租赁成为政府新置资产的重要形式,在发达国家政府采购中广泛引入。我国已经开始实施政府采购,并将其作为与国际接轨的经济运行方式。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融资租赁在其中却几乎是空白。本文拟对政府采购中引入融资租赁的意义提出心得和探讨意见,寄望我国融资租赁能为政府采购的目标实现,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

一、 政府租赁:

    政府租赁就是指政府及其部门的资产新置或更新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经济行为。它主要运用于政府办公设备的添置,如计算机及其关联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机械等。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1997年全世界融资租赁业务发生额中约有5%是政府租赁,总额为200亿美元左右,近两年也基本保持此比例水平,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为主要政府租赁国。资料表明,在应付庞大的政府开支中,融资租赁因其特有的融、投资及服务性管理功能,可以为节约政府支出、满足政府办公现代化硬件要求、分担政府资产归口管理责任、提高经常性办公用具有效利用率等方面发挥作用。实际上,政府租赁正是在政府采购中运用融资租赁进行的资产配置行为。

二、 政府采购中引入融资租赁的意义:

1、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从小康逐步向现代化过渡的阶段,但从经济发展阶段看,我国正处在传统的工业化进程尚未完成,现代化进程刚刚开始的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投入、国企改革、中西部开发、经济资源开发等等方面都需要政府的大量财政资金。在政府采购中引入融资租赁,实际上,扩大了政府采购配置资产的内涵,可以通过融资租赁为政府资产新置融通资金,从而节约财政支出,少花钱,多办事,将财政支出用在刀刃上。

2、加速政府投资进程:

    和美国相比,我国的GDP已接近其一半,但我国与美国主要差距在科技上;在知识技术创新、科技效率上;在获取知识与信息的能力上。在信息社会的今天,按照邓小平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我国要赶上发达国家,必须缩小与他们在通讯与信息手段上的差距。此方面投资应是不争的客观需要,财政支出或政府采购中的关联财政支出责任重大。而通过融资租赁,实现信息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交换机、电讯设备、政府部门办公设备的新置或更新,不仅可以依照政府采购的规范和程序进行,而且可以加速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的投资进程,以适应政府部门改善和加强管理,提高应付经济全球化的政策调整及决策能力。

3、有利于财政监督和控制:

    政府采购既是为了节约财政支出,更是为了加强财政监督和控制,以避免和尽可能地减少损失浪费、重复配置、无效闲置等。在政府采购中引入融资租赁,由于资产使用权与其所有权的分离,资产使用部门要对租赁资产能否有效使用提出限制性条件,而租赁公司因是租赁资产所有权人,自然会对出租资产加强管理以实现其商业利益。因此,在强化资产管理和有效利用上,政府采购中完全可以利用融资租赁,以实现其监管要求。

4、可以促进政府资产的流动生效:

    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中,一方面,资产新置财政支出的需求有增无减;另一方面,闲置、“停库备用”的资产量也逐年滋长。如何解决旧财政支出方式下的资产浪费的问题,笔者认为,引入融资租赁对政府部门闲置资产进行转租、回租、委托租赁,是可以探讨实施的办法。这样,既可以解决政府部门的资产闲置,使其盘活、流动、生效;又可以延伸政府采购的资产管理职能;同时扩大了融资租赁业的服务领域;对国家是有利无弊。

三、 政府采购中引入融资租赁的理论思考:

    上文中笔者已对融资租赁为政府采购所用的意义及国际上普遍引入的情况作了阐述与介绍。笔者认为,尚有一些认识上的问题有必要探讨。

    1、 融资租赁是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经济业务,是商业行为;而政府采购是国家和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行为;二者如何结合?企业的商业利益和政府的投资监管是否存在必然矛盾?

    笔者以为,在政府采购中引入融资租赁,是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的正常的经济行为,就象政府部门盖办公楼,招标选择建筑开发商一样。在具体实施建设中,是客户和商家的关系。

    2、 政府采购中引入融资租赁,将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对政府办公设施是否适当?政府租用资产应该怎么看?

    首先,笔者并不赞同融资租赁全能。政府采购中引入融资租赁,并非政府采购中所有招标项目都适用融资租赁,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能力等问题。笔者已在前文第二部分对有关租赁物进行了说明,这里不再赘述。其次,打破资产权属终身制,树立资产使用创造价值的意识,克服租用与占有的形式差异的心态影响,应能提高政府采购资产的利用率,把握财政支出、国家财产的真谛。

    应当强调,在我国政府采购中引入融资租赁,是新鲜事物。无论是在理论上、技术上、操作方式上,还是在意识上、认识上、理解程度上,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有必要进行深入、广泛地宣传、探讨、尝试;考察、学习、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和作法;需要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中,积极地引入融资租赁;需要金融租赁公司按照政府采购的规范,踊跃参与,提供优质服务。笔者相信,随着我国政府采购的不断加强和发展,融资租赁在其中的角色一定会由新鲜而至丰满,并可望成为自然的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