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民用飞机是如何被租赁(购买)的

摘自http://www.jtstar.com/hangkong/hkfw_7.htm网页

干租

    干租又称光机租赁,它与湿租基本相似。所不同的是,干租仅涉及飞机的租赁,不包括机组和备件。承租人必须自己提供机组、燃油,甚至自己提供维修服务。

    干租和湿租这两个术语,最初起源于航空工业,其它租赁业务也是由这两种业务扩展而来的。干租和湿租的最大区别之处,在于干租只提供飞机的资金融通;湿租则不仅提供飞机的资金融通,而且提供所需的燃油、机组、维修等方面的支援。

干租航空器的登记

    是关于干租和进口使用过的航空器的登记注册方式问题。干租航空器的登记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航空器所有人(出租人)所在国登记注册,使用出租人所在国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一种是在航空器使用人(承租人)所在国登记注册,使用承租人所在国的国籍标志和登记。

    航空器在出租人所在国登记,会有诸多不便。比如我国原民航北京管理局(即改革后的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从美国租赁了两架B747SP型 飞机,曾在美国登记注册,其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是N1301E和N1304E,也要执行FAA的有关规定。比如,维修机构必须经FAA批准,飞机放行人员须持FAA的A&P执照等等。由于这些规定,我们不得不花费大量的资金委托泛美航空公司维修和放行飞机。此外,还要定期飞到美国接受FAA的检查。

    航空器在承租人所在国(航空器经营国)登记,这是最好的一种选择。航空器在经营国登记,,受该国适航部门管辖,关系比较顺利,对其适航性也容易控制,从而有利于保障安全。目前,我们国家绝大多数租赁的航空器都在我国登记,具有中国国籍和登记标志。

    进口作用过的航空器,国籍转移前,需要进行适航检查,符合新登记国的适航要求后,才准予登记。中国民航总局适航部门也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飞机选型

    飞机选型是机队规划所确定的机队等级、规模,并根据航线、机场等情况,对预选铁若干型号、相同等级的飞机进行综合评估,选择出最适合的机型。是一项比较复杂的技术经济工作,包括的工作内容有:飞机的技术分析,如飞机、发动机的安全性分析、先进性分析、可靠性分析、客舱布局及舒适性分析、机场适应性分析和航线分析;飞机经济分析,如直接使用成本分析、财务分析。

飞机租赁

    飞机租赁是租赁的重要领域之一,是航空公司(或承租人)从租赁公司(或直接从制造厂家)选择一定型号、数量的飞机并与租赁公司(或出租人)签订有关租赁飞机的协议。在租期内,飞机的法定所有者棗出租人将飞机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以按期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飞机的使用权。

飞机租赁市场

    飞机租赁市场是租赁飞机交易活动的场所或是指租赁飞机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交易关系的总和。飞机租赁市场是租赁市场重要组成部分。

    飞机租赁市场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展商品经济范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业的发展,对飞机租赁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一般认为,具有一定的地点,设备,交易商品及买方,卖方,就构成了市场,简而言之,市场是商品交易的场所。然而飞机租赁活动没有固定的场地和必需的市场设备,租赁飞机的交易活动不局限于某一固定的场所,也不局限某一特定的时间。市场中的交易关系,不单纯是租赁关系,还应包括买卖关系和借贷关系,其市场联系、交易方式及组织形式十分复杂。因此说,飞机租赁市场的含义若简单地以“场所”来概括是远远不够的,涉及的范围和内容都过于狭窄。实质上,应有比“场所”更广泛更深刻的内涵。飞机租赁市场应该是租赁飞机的整个“流通领域”,是飞机租赁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飞机租赁市场的主要体现了飞机承租人与出租的之间的租赁交易关系,同时也体现了出租人(租赁公司)与飞机制造厂商之间的买卖关系,以及出租人与贷款人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租赁双方、买卖双方、借贷双方以及市场上其他促进或辅助飞机租赁的机构相互渗透、相互联系、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复杂的交易体系,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交易关系总和,即飞机租赁市场。

飞机租赁市场的作用

    飞机租赁市场的形成,为国际航空工业的发展和航空运输业的兴旺发达开创了新的、有利的环境,为国际间的金融和贸易往来注入了新的活力。飞机市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飞机租赁市场有利于世界民用航空工业的发展。世界民用航空工业的产生和发展,产品销售量的增加,有赖于商用飞机销售市场的发展及用户的需求能力。飞机租赁市场的产生和不断发展,为民用航空工业的销售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从供求关系上讲,世界各航空公司对收音机的需求,或者说使潜在的需求变成了现实的需求。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航空公司有增加飞机、扩大机队的愿望,但由于购买飞机价格昂贵,企业资金不足。飞机租赁市场解决了航空公司资金短缺的问题,使航空公司在初始投资很少的情况下,就可得到飞机的使用权,可以大大增加航空公司对飞机的需求数量。
    2. 飞机租赁市场有利于航空运输企业的发展。飞机租赁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为世界各航空公司的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首先表现在,飞机租赁作为融资的一种进货模式,为航空企业融能资金开辟了新的渠道;其次,飞机租赁市场增强了航空公司的经营灵活性。传统上,航空公司要经营,先得出资购买飞机,飞机归为已有,其使用权与所有权是统一的。飞机租赁市场的的形成,使航空公司在取得飞机上改变了传统的只有购买的单一方式,形成了购买、租赁两种并列的获得飞机的方式。这样,一家大型航空公司可通过购买其机队所需的一部分飞机,建立起核心营运力量,然后根据运输市场的需求情况,可以通过租赁方式随时增减另外部分的飞机,从而提高了航空公司适应市场变化的经营灵活性。

飞机租赁市场的构成

    飞机租赁市场主要由市场的参加者和交易对象两部分构成。市场的参加者是指参与飞机租赁活动的法人组织,是构成飞机租赁市场最基本的要素。在飞机交易活动中,市场参加者被称为交易主体(或交易当事人)。飞机租赁市场的参加者较多,成分也比较复杂,在市场中处于各自不同的地位,承担一定的责任,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飞机租赁市场的参加者主要包括以下4种。飞机制造厂商,主要作用是为飞机租赁市场提供租赁对象棗飞机,同时提供销售支援,如直接信贷、差额担保、资产价值担保、回购担保等销售支援形式;航空公司,是航空运输的承运人,是租赁飞机的需求者,也是飞机租赁市场上的主要参加者。飞机租赁公司,在飞机租赁活动中,主要以出租人的身份出现,同时也可能是投资人;金融机构,主要作用是提供租赁飞机所需的资金或担保,促使飞机租赁有较快的发展。

    飞机租赁市场上的交易对象,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飞机租赁市场上的狭义交易对象是指飞机租赁的标的物棗飞机。飞机租赁市场上广义的交易对象,除由交易关系确定的标的物飞机以外,还可能包括由租赁关系确定的飞机发动机、机组人员、油料、飞机备件、维修服务、税收、保险之中的一种或几种。此外还包括由借贷关系确定的交易对象,如货币资金和债券等。

飞机租赁的工作程序

    飞机租赁的工作程序有如下几个环节:

  1. 提出申请。航空根据运输需要要求租赁飞机,首先要向中国民航总局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形式提出增加飞机的请求,包括相应的资金筹措方式,由民航总局经过审查、选型和综合平衡,然后上报国家计委正式批准,航空公司方可与外商正式谈判。
  2. 订购飞机及购买转让。根据国家批准的文件,由中国航空器材公司和航空公司统一对外谈判。并与飞机制造商签订飞机购买合同。航空公司至少应在飞机交付前三个月与外国银行或租赁公司取得联系。航空公司委托银行财团或租赁公司安排租赁后,由中国航空器材公司和航空公司将购机合同;转让给出租人,由出租人将购机款支付给飞机制造商,然后将飞机租赁给航空公司。
  3. 对外招标。航空公司对外招标,但不发招标通知书,也不签任何形式的书面证明文件,如意向书、委托书等。通过航空公司与外商在平时接触中,有意识地向外商透露订购飞机的有关信息,如租赁飞机和发动机的型号与架数;飞机的规格、交付日期、租赁期限等。
  4. 方案评估。航空公司根据各银行和租赁公司提供的融资建议书,将各主要条款列出并作一一比较,对各建议书进行全面评估。对投标较多的租赁,需要经过1-2次的审查,逐步缩小考虑的范围。然后,对较好的几个建议书约外商进一步谈判,直到选出一个经济、安全、可靠的方案。方案评估,涉及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租赁期限、货币和汇率风险、投资与贷款比例、期末购买价值、净现值、租赁利率、贷款利率投标者的资信。
  5. 发出委托书:航空公司经过严格审查和科学地评估,将最后选定的方案报民航总局审批,经批准后,由航空公司将与外商磋商的方案,以委托书的形式发给外商,并聘请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和具有飞机租赁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审查出租方起草的租赁文件,同时将委托书的内容及要求告诉律师,以便律师按航空公司的意图与出租人和租赁的有关各方讨论所有文件。若发现新问题,律师一定要征求我方的意见后方可与对方谈判。
  6. 制定工作日程。航空公司在发出委托书后,应与安排人、银行和投资人等参与人确定以下工作日程:投资和贷款的承诺日期、飞机租赁文件第一稿完成分送日期、第一次磋商文件日期、修改稿分送日期、第二次磋商文件日期、签约日期。
  7. 承租人的工作程序。承租人的工作程序主要有:审查保险、担保和法律意见书的格式、经济计算部分和责任保证部分;准备飞机租赁的有关先决文件和办理有关手续,如授权书、飞机国籍登记承诺书、特许飞行证、银行担保函、保险单、律师意见书等。
  8. 飞机的签约与交付。各交易方在磋商、审查文件之后,如无差异,方可正式签署协议。签约后的30天以内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外债登记,取得外债登记证,并要求担保银行签署担保函转让确认书、保险公司签署保险转让通知书。

飞机租赁的评价

    航空公司在做出租赁飞机的决定时,需要进行一系列评价,评价,其中应该考虑这样一些问题:航空公司的经营目标,航空公司的制约因素,各种飞机取得方式的费用(机会成本),对飞机技术性能的掌握程度,最合适的使用期限,租赁的方式,需用飞机的最早日期,拟议中的飞机将如何使用(航线与航班的安排),飞机制造商或飞机租赁公司的选择等。评价的具体指标有:净现值、内部收益率、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大小、通货膨胀率等。

飞机租赁的担保

    按照国际惯例,在租赁飞机的交易中,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机构的担保并不作为“保证条件”中不可少的一个部分但由于国际政治,经济方面的一些因素,以及我国航空企业自身的一些条件的限制,习惯上,中国银行提供的担保函已成为我国航空公司涉外融资的重要先决条件之一。虽然我国改革开放子已历时十多年,经济的飞速发展也为世人所瞩目,但我国的租赁业是在金融制度尚不太发达,外汇管理办法有待改革,各项法规,税制末臻完善的特定条件下被引进的,所以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在为我国的航空公司安排融资时,一般提到一个概念叫,既国家风险(亚洲各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类似问题),所以要求的保证条件比较苛刻。传统上,出租为从商业银行取得飞机价格的一定百分比的款项,须提供如下保证条件:(1)飞机抵押,(2)转让租赁,保险凭证;(3)转让出租人因飞机所有权而取得的利益;(4)转让银行担保函。

飞机租赁的法规

    关于飞机租赁业务中的有关法规包括:

    1. 飞机的国籍登记和适航方面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航空器国籍和登记的规定》。
    2. 外债登记方面的《外债统计监督暂行规定》。
    3. 抵押登记和实施方面的《对外经济合同法》。
    4. 飞机留置方面的《海关法》。
    5. 税务方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收入所得税减免办法暂行规定》、《印花税征收暂行规定》、《印花税补充的实施细则》、《善于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实施细则》。
    6. 法律选择方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同法》。

飞机租赁的法律文件和成套协议

    飞机租赁交易涉及面广,业务性强,其内容和结构非常复杂,需要签订一系列协议(或称合同),通常称之为成套协议。这些协议,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用,构成了法律文件的重要部分。

    就杠杆租赁飞机而言,主要的法律文件有:

    1. 主要文件:租赁协议、贷款协议、抵押转让、保险转让、担保、抵押。
    2. 补充文件:租赁的补充、提款通知、保险经纪人关于保险转让协议的信件、出租人母公司的同意书、接受证书。
    3. 购买文件:转让协议和转让认可书、购买协议、销售单据、发票、飞机制造商开具的收据。
    4. 法律意见:承租人律师的法律意见、飞机制造商的法律意见。
    5. 公司文件:出租人的公司文件、承租人的公司文件、担保人的公司文件、代理人的权力和有关交易方的签字样本、董事会的决定。
    6. 保险、批准和其他证书:保险单、飞机鉴定人的批准书、预扣税的免征书、外汇批准、承租人和担保人所在政府的批准。
    7. 注册文件:出口适航证、适航证、飞机注册证书、抵押注册证书。

杠杆租赁飞机的主要协议有:

    1. 购买飞机的转让协议
    2. 贷款协议
    3. 飞机租赁协议
    4. 抵押协议和转让
    5. 抵押协议

飞机租赁的保险

    飞机保险是为了防止飞机发发生意外事故(如由自然灾害,战争,劫机飞机本身机械原因或机务原因等而引起的飞机全损或部分损坏)而对飞机(包括机身,发动机及主要零备件)进行的保险。飞机保险作为运输工具保险的一个队险的早在二战以前就有了,但航空保险业的真正发展还是在40年代末,50年代末初,到点50年代中期至於60代初,专门的航空保险市场逐步得到完善,航空保险在整个保险中日日日虽然只占很小一部分,但由于航空保险的风险高度集中,投保金额巨大,加上飞机失事,航空事故又时有发生,因此,为保证空运市场的稳定,航空保险是不可缺少的手段。

飞机租赁的特点

    与其它领域里的租赁相比,飞机租赁有这样几个特点:作为出租物的飞机,价格昂贵且租金高;飞机租赁的租期较长;飞机租赁公司拥有雄厚的实力;承租人仍可获得购买飞机及发动机的优惠让款;租赁交易最为复杂。

    租赁飞机与拥有飞机的所有权相比,飞机租赁在财务方面提供了迅速而灵活的资金融通;租赁飞机可以获得税务优惠;可以加速机队更新并避免拥有飞机所有权所带来的技术落后的风险;租赁飞机可以避免通货膨胀的影响;租金固定利于企业的经济核算;简化了飞机获得的手续;可以获得售后回租的优势;可以使航空公司的经营策略十分灵活;促使航空公司更加注重经济效益。

飞机租赁资产的管理

    飞机租赁主要方式分为两大类,即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通过这两类方式租入的飞机需要进行管理,这便产生了飞机租赁资产的管理问题。经营性飞机租赁资产的管理,主要侧重于实物管理,包括租金支付的管理、飞机使用的管理、交机的管理等;融资性租赁则既涉及价值管理也涉及实物管理,融资租赁飞机的价值管理主要包括融资租赁飞机资产的资本化、飞机修理费用的管理、融资租赁飞机的折旧、租赁贷款的摊销;融资租赁飞机的实物管理主要包括租入飞机的验收、信息管理、使用管理、维修续租等方面的管理。

分租

    分租又称转租,是指将飞机租进租出的一项租赁交易。即,第一承租人租人飞机后,再将飞机租给别的用户的飞机租赁交易。

世界主要飞机租赁公司024-101

    世界上,参与飞机租赁的租赁公司较多,包括各种类型。其中主要的租赁公司有:

    1. GECAS(General Electric Capital Aviation Services),始建于1975年,其前身为GPA公司,总部设在爱尔兰的香农(Shannon),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专门从事飞机租赁的专业租赁公司之一。1993年,GPA被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mpany)下属的通用电气投资公司所兼并,更名为GECAS。

      GECAS的业务主要有五部分: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融资、购置和返回租赁及资产管理,其中经营租赁是该公司的主要业务。

      GECAS现拥有波音、麦道和空中客车公司等厂商生产的各类型号的飞机,该公司还与世界上55个国家的157个航空公司建立了租赁关系,其中包括与中国的6家航空公司建立了租赁关系。

    2. ILFC(International Lease Finance Corporation),始建于1973年,是美国最大的专门从事飞机租赁的专业租赁公司,也是世界上主要的飞机租赁公司之一。

该公司拥有各类齐全的机群,可供租赁的飞机有空中客车、波音、麦道等各种型号的飞机。

ILFC在进行飞机租赁的同时,积极提供其它各方面的服务,设有客户装备采办专家小组、财务专家小组、法律顾问专家小组和营销服务专家小组。

1990年,著名的美国国际集团(AIG)收购了ILFC公司。由于ILFC有较强的资信,其所筹奖金以无担保融资为特征,因此ILFC也被称为无担保出租者。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民用航空器的优先权,是指债权人依法规定,向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承租人提出赔偿请求,对产生该赔偿的民用航空器具有优先受赔偿的权利。《民用航空法》规定,下列各项债权具有民用航空优先权,一是求援该航空器的报酬,二是保管、维护该民用航空器的必需费用。这些债权中,通常是后发生的先受偿。

有条件销售租赁

    是租赁公司购买飞机并出售给航空公司(或承租人),租赁公司是飞机的法定所有人,航空公司按协议规定在一定年限内将全部租金支付完毕后,飞机所有权以名义价格或直接无偿转让给航空公司。航空公司是飞机的经济所有人,享有其所在国税务利益和期末残值。

机队融资

    机队是指航空运输公司拥有或需要拥有的各种飞机,融资在这里是指租赁,因此机队融资就是指飞机的租赁。但是,机队融资或飞机的租赁与飞机租赁是不同的,机队融资仅仅是飞机的租赁,可以就是飞机租赁中的干租。

机队融资的主要方式

    机队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四种:

    1. 银团贷款。机队融资涉及向商业银行借款,因为飞机的价值高,使用期限也特别长,因此一般要向多家银行借款,因而称为银团贷款,也称辛迪加贷款。
    2. 出口信贷及担保。这是国家为了支持本国飞机出口,增强出口飞机的竞争能力,采取利息补贴和提供担保的方式,由本国商业银行向本国的飞机制造商或外国银行、航空公司提供利率较低的信贷和担保。
    3. 转租赁。这一般是指租进租出的做法,即某家租赁公司从另一家租赁公司租进飞机后再租给别的用户的飞机租赁交易方式。
    4. 证券融资。这是指借款人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又称衡平租赁,举债租赁,贷购租赁和利用贷款租赁。杠杆租赁基本是融资减税租赁的一种形式,出租人只需投资飞机购买价格20%一40%的资金,其余的大部分资金以出租人的义借贷获得,但出租人必须以飞机作抵押并将有关权益转让给贷款人,这样,出租人既可拥有飞机所有权,享有如同对飞机完全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并将一部分减税优惠以降低租金的方式转让给承租人,从而使承租人可以获得其他方式更低的融资成本。

净租

    净租与湿租是相反的。从出租人提供的服务范围来看,净租指的是,出租人只提供承租人要求的飞机,有时还应需提供备份发动机,承租人则必须负责一切与飞机使用有关的生产或运营费用,其中包括机组、维修、飞机机身及发动机的翻修、保险和税收等。

    从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来看,净租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是租金的净值,所有与飞机使用有关的一切费用都由承租人自己负担,也就是说,这些费用是不包括在租金之中的。比如飞机的税金、保险费、维修费等都是由承租人直接负担的。

    绝大多数资本性租赁和直接租赁都是净租赁。我们国家民航融资租赁的飞机多属于净租赁。

    为了进一步明确租期土豆时飞机残值的处理,还出现了纯净租赁(Net Net Lease)这个术语。纯净租赁与净租赁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在纯净租赁中,承租人除承担净租赁以外的风险外,在租期结束时归还给出租人的飞机还要有预选确定的价值。也就是说,承租人要对飞机的实际再销售价值和预先确定的价值的差额负责。

    干租、湿租、潮租、净租的区别如下图所示:

机组

客舱机组

驾驶舱机组

湿

出租人仅提供飞机及一些服务项目

燃油

出租人提供一切

 

 

 

备件

税务、保险及 其它交易费用

出租人仅提供飞机和备份发动机

维修

备份发动机

飞机

图: 各种飞机租赁方式的范围

单一投资租赁

    在一项租赁交易中,如果设备的购置资金全部由出租人独自承担并在购买设备后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一项租赁交易称为单一投资租赁。

国内租赁

    国内飞机租赁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同一国家或地区而区发生的飞机租赁交易。目前在我国,尚地区性无国内飞机租赁,而在美国,西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这项业务十分发达。

国际租赁

    国际飞机租赁是指出租人不在同一国家或地区而发生的飞机租赁交易。租赁的形式既可以是经营租赁也可以是融资租赁。通常,国际租赁表现为两种形式:跨国飞机租赁和间接对外飞机租赁。

直接租赁

    直接租赁也直接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实质上是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一种混合型,通常指由出租人采用杠杆租赁的形式,即由出租人用在资金市场上筹措的资金,向飞机近制造商支付购机款,购进飞机后直接租给用户,即购进租出的作法。

经营租赁

    也称营运租赁或服务性租赁。从业务范围的角度来看,经营租赁飞机是泛指不属于融资租赁以外的一切飞机租赁。经营租赁是飞机租赁的基本形式之一,是承租人(或航空公司)从租赁公司租入所需要的飞机租期较短,承租人在租期内按期支付租金,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可以续租或退租,但一般不可购买飞机,是一种可撤销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的飞机融资方式。

转租

    转租又称分租,是指将飞机租进租出的一项租赁交易。即,第一承租人租人飞机后,再将飞机租给别的用户的飞机租赁交易。

挂旗公司

    是指国家指定其航空器外部能够绘制国旗的航空公司。在我国,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航空器上绘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位于机身前部两侧。除此之外的其它航空公司,均不得绘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租金的计算

    飞机租赁中的租金包括飞机的价格、贷款利息、租赁手续费。在租金的计算中还要涉及租赁期限。租金的计算方法有逐步法和内插法两种。

减税租赁

    减税租赁飞机是指出租人购买飞机并把它租给承租人。出租人是飞机的法定所有人和经济所有人,获得其所在国投资、折旧、利息等减税的经济利益。出租人以降低租金的方式向承租人转让部分税收优惠,承租人取得飞机的使用权并按期支付租金。承租人的租赁融资成本通常要比贷款融资成本低。租期结束时,承租人享有优先按公平市场价格或按规定的价格购买飞机的权利,也可以选退租或续租。

售后回租

    售后租简称回租,是指航空公司将其所有的飞机出售给租赁公司,同时再从该租赁公司租回来的一项飞机租赁交易

湿租

    是指出租人在飞机租赁中提供飞机并且完整地提供机组人员、维修及燃油等服务和辅助支援。总之,湿租是指出租人为承租人使用飞机提供一切。

    湿租主要以经营租赁为主。在一项湿租交易中,出租人提供一定数量的座位。承租人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增加或减少座位。湿租最适合新成立的航空公司,因为这种方式可以使新成立的航空公司没有什么生产包袱,致力于新的生产之中。

    湿租的历史开创于1947年的美国。当时,设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州阿密的美国航空租赁公司(International Air Leases, Inc.)首次采用湿租的方式出租了一架DC?/FONT>3型飞机。

    在我国,首次采用湿租方式的是新疆航空公司,它于1992年7月20日从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航空公司短期租赁了两架伊尔86飞机。后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北方航空公司、通用航空公司、云南省航空公司、浙江航空公司和四川航空公司等也采用了湿租方式。

湿租航空器的登记

    是关于湿租航空器的登记注册方式问题。通常,湿租航空器在其所有人(出租人)所在国登记,具有该国国籍和登记标志。登记国应该履行其有关安全等方面的职责和义务。显然实际上实行起来是有很大困难的,从而也是对飞行安全不利的。所以,登记国一般都将对租机的职责和义务转移到经营国。但这种职责和义务的转移,必须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而且双方当局要签订协议。职责和义务转移后,登记国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就被解除了。

    中国营运人湿租航空器从事商业运输,其登记问题要具体遵守中国民航总局《湿租外国民用航空器从事商业运输的暂行规定》。

潮租

    是在湿租飞机时发生的一种情况。潮租与湿租不同的是,并不完全提供机组人员,湿租只提供驾驶舱机组而不提供客舱的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