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引进外资的一项有效途径

摘自《中美能源融资研讨会》

    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方面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在这种形势下,通过境内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从境外引进外资,完全按市场化的标准由其选择项目转贷(租)给国内企业,将成为一种引进中长期资本的有效途径。 

    根据我国“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国内中资企业向国内外资金融机构借款受到外债规模及较严格的资格条件的限制,境内从事融资租赁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仍由外经部按中外合资企业法审批,不属金融机构。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的外汇签约仅限于购置进口设备。据外管局统计,截至1997年底,外商投资企业外债为373.6亿美元,国内外企业外债余额132.9亿美元,租赁公司外债余额仅为18亿美元,融资潜力远远未发挥出来。 

    有关专家指出,发挥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有多方面的益处。

    一是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融资90%系从境外筹措。只要其所做项目不能取得政府及国有银行的有效担保,其债务不属国家主权债务,风险由其自提。
    二是融资租赁是以实物为载体的融资方式,期限一般为三年,企业债务均属资本项下中长期融资。债权人不可能随意抽逃资金,受政局和金融波动影响很小,有利经济稳定发展。
    三是中外合资租赁公司采用的是自主择项、自主筹资、自担风险、自谋发展的运作机制,出于自身风险防范和效益的考虑,不可能盲目投入,客观上还会起到扶优限劣的作用。
    四是在当前,同样是间接利用外资,但对内资企业来说,通过出售回租方式把存量资产变现、盘活比采用直接融资租赁扩大资产规模更为重要、更为紧迫。
    五是利用外资购买国内设备可以刺激国内制造业的发展,加速设备的流通,并很少拖欠货款现象发生,外资可以作为刺激内需,拉动投资和资金补充,同时,有利于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进口,企业技改设备购置成本。
    六是国内制造商收取外汇要结汇,贷款用户(承租人)还款用汇要购汇,外汇本金部分完全可以对冲,不会因结汇过多增加人民币的外汇占款。只要严格资本项下的外汇偿还管理,也完全可以防止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套取人民币、扩大人民币业务的情况。(在目前的人民币利率情况下无套利可图,而人民币的贬值预期,使外资机构一般也不愿冒汇价风险)。外资的流入不会造成对本币基础倾向规模的冲击,相反还可能加速人民币和国内设备的流通,促进企业之间债务链的解决。
    七是在国有银行集中资金重点保证国家大型重点的同时,很难在顾及大量中小企业,给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放宽投资领域,增加业务机会无疑为内资中小企业的生存和技改也提供了一个新的筹资渠道,有利于抓大放小政策的贯彻和实施。以企业自身资产和项目在境内自主融资。若众多内资中小企业能争取20亿-30亿美元的境内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支持,无疑会有益保证我国经济发展8%的增长速度的实现。为此,应允许鼓励内企业通过中外合资租赁公司,采取出售回租方式取得速效,将存量资产变现,以进行企业集团的改组、改制、改造。允许国骨企业用通过中外合资租赁公司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融资,经外管局批准后可以购买内生产的设备。 

    当然,在资金筹措过程中,应注意防范风险,并采取具体措施,比如,为防止盲目借债,可从行业、借款规模、借款期、审批程序方面做出一些具体规定。严格外债、登记和外债转贷登记的监管。 

    尽快颁布租赁的会计准则,在充分发挥现代租赁业在经营管理、奖金运用方面的作用的同时,规范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财务及税收管理,促进租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