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要点:金融租赁公司想要获得外部融资并不容易】

安邦@研究简报

    近日,一份由银监会低调下发给各地银监局的关于金融租赁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定(征求意见稿)》,引起金融租赁公司的广泛关注。根据该条令,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可向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入股。对一直因没有稳定的资金渠道而“普遍缺血”的金融租赁公司而言,这无疑是重大利好。但从现实性来说,金融租赁公司想在短期内获得其他金融企业的参股仍然较难。业内专家沙泉分析,保险公司有长期资金,非常符合融资租赁的资金需求,且他们也需要融资租赁公司的运营渠道为保险基金增值。遗憾的是,中国的保险公司的决策层很少有人关注融资租赁,原因很简单——他们是否愿意投资一个不熟悉的领域?各家商业银行本身投资指标饱和,资本充足率不高,至少不能大规模进入融资租赁业;另外,他们对租赁的认识、经营、管理普遍缺乏经验,就算愿意进入也需一定时间。对信托投资公司来说,本身有资金来源和融资租赁经营资质,比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还广,为何还要投资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本身也有融资租赁经营资质,虽只能从事内部业务,但即使愿意加入金融租赁队伍,也未必是和老金融租赁公司组合。至于金融租赁公司之间的投资合并,可能仅仅存在于理论上。此外,虽然证券公司也需要金融租赁服务,但如何保障租赁公司的融入资金不跑到股市上趟水?所以,金融租赁公司想要获得外部融资并不容易。(B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