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导刊:北京奥运 钱从哪里来

 《新经济导刊》2003年第16期

  办大型体育运动会,自然需要花很多钱,几十亿、几百亿的办会资金从哪里来?一提起钱,人们自然会想到企业机构和个人的捐款,一如十多年前的北京亚运会。然而,办会需要新经济新思维,此次北京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断然拒绝了个人捐款,奥运融资采取了全新的模式,除了传统的企业赞助,本届奥组委创造了包括债券、基金、信托、租赁等融资形式在内的多种新金融工具。于是,本刊对这些奥运融资的几种工具做了条分缕析的全方位报道。“北京奥运:钱从哪里来?”这个全中国人民最关心的问题自然而然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场馆融资:不仅仅是钱的问题

  --专访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第29届奥组委工程部副部长刘志

  本刊记者李导龄

  “我负责找钱。”刚开始采访刘主任就抛给记者这句话。“对奥运场馆资金的来源,目前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北京市计委采取了项目融资的方式。这种方式在国外有成功的经验和试点,如悉尼奥运会和法国世界杯。”

  刘志说:“我还负责奥运招标的工作团队,先后选聘了10多家国内外公司协助开展工作。其中选聘了7家国内外著名的公司作为奥运项目办公的财务、法律和招标代理顾问机构,他们分别是财务顾问:国家开发银行、普华永道、香港汇丰银行;法律顾问:英国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公司、三峡招标公司和中技招标公司。这些顾问机构的加入确保了奥运项目法人招投标工作达到国际水平并符合国际奥委会的要求。”

  据刘志介绍,“不同基础设施项目将采取不同的方式建设,如不久前成立了水务公司,今后在市政道路、地铁也会允许其他企业参与投资建设。”

  随着奥运的主体育场中标人出现后,其他的场馆项目及融资情况如何?

  直接投资不超过200亿 整个奥运的投入究竟有多大?

  刘志主任对此问题提法并不太满意。奥运会基础设施建设分5个层次,第一是场馆,我们预计这块总投资不超过120亿。第二是为奥运会服务的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道路等。第三是建设多种档次的宾馆、饭店;第四建医院、学校;第五相关文化设施,如绿化工程等。“这些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广阔。这其中为奥运会投入的数额没有准确的数目是因为为奥运筹资的概念需要探讨。如道路修建,为奥运是一个目的,但也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成份在其中,不应完全归入奥运投资总额中。”

  刘志认为直接投入总资金并不会太多,“公正地说,对于奥运筹资需要多少资金,说任何具体的数目都是不科学的。如果指直接投资我认为不会超过200亿,且分解在5年中。当然,政府只投入很少的钱。”

  “十五”期间北京市的基础建设投资是2899亿元,这是不举办奥运会正常发展所需要的投资。现在举办奥运会后,一部分场馆要兴建,路要改建,地铁要新建,其中要增加300--500亿元。这不仅包括基础设施还有一些其他的文化设施,如信息中心、网络平台等建设,还有为奥组委提供信息服务的大厦的建设都已在规划中。

  钱并不是问题 要怎么才能找来钱?

  刘志反复提到,融资是企业的事。他考虑的不仅仅是具体项目的资金问题,而是吸引业主参与奥运场馆建设项目。他说:“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吸引资金投入,包装成市场的项目让企业来赚钱。招标的对象是项目法人即业主,其后所有行为由业主完成,诸多金融工具如贷款、发行债券、信托等方式都由企业来完成。所有的金融工具在这些企业的融资方案中都有阐述,那是企业的事。在确定业主后再由其按标书合作的内容来进行融资。”政府当然也有资金投入,他在发表的文章中介绍了政府不是把风险完全推出,而是借鉴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并共担风险,即以特许经营协议的方式由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维护等;特许权期限内,项目公司通过经营,获得合理回报,政府则拥有对项目的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项目公司将把体育场馆无偿移交政府。

  如果项目不挣钱不会有人来竞标。如何筑巢引凤,北京市政府要考虑相关配套服务。这项工作前后持续9个月时间,现在到了最后阶段,该到各场馆纷纷定出“真命天子”的时候了,所以刘志这段时间很忙。不过没到最后公布时刻,刘志对中标的人情况未透露多少信息,只是说“现在投资人实力都很强。业主不是一个单位,联合体包括国内外企业,有分别负责设计、建筑、经营的公司”

  对于北京奥运场馆建设项目招标,刘志介绍北京市政府采取“良莠结合”的方式,即赚钱的项目和非盈利的项目搭配在一起招标,以吸引竞标企业,同时使资金使用相对平均。

  具体招标基本思路是:第一,主会场由政府出一定补贴资金。由国资公司即代表政府进行了投资,政府占51%股份。

  第二,游泳馆的钱由华侨捐献,由国资公司代表华侨出任业主。

  第三,进行排球和手球比赛的体育场馆建设项目,与奥运村(48万平米住宅)这个最赚钱的项目二者捆绑,中标人同时拥有两个项目。

  第四,奥运会会议中心建设项目与商业开发捆绑的项目。

  第五,五棵松体育文化交流中心也是与商业开发捆绑的项目。

  其中政府对主场馆投入占到51%,政府出资的目的一是使政府可参与设计并控制工程进度,要确保奥运会的正常使用。第二降低场馆成本。第三为了吸引投资。建成后可成为百姓活动的公共场所。

  从融资思路上分析,所有资金投入都能实现资金正常运转,并充分考虑到了“业主”的盈利问题。所以不难理解目前各财团及相关单位对奥运这些场项目竞标的热情。

  刘志说:“但现在看来钱并不是问题,关键是创建一个好的经营机制,让参与的企业挣钱才是关键的。因为项目好,业主一旦中标,银行就在后面追着跑。我认为都没必要发企业债券。企业债券还得企业还,如果运营不好还会回到政府手中,所以并不是最理想的融资方式。”

  是否赚钱才是问题 

  刘志说:“奥运工程建设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为此,奥运工程多数采取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方式合理分散筹资风险。避免资金筹措压力、建设风险、资金偿还风险过度集中于政府或其他投资者,避免资金集中于建设期。像国家游泳馆由华侨捐赠,则由北京市侨办专门成立了委员会督办此事,同时由国资公司代表华侨出任业主。对于捐助性的项目,实施过程也要进行招投标程序。其他场馆设施资金到位及工程进度由专门的机构负责。

  刘志说:“对于场馆建设的融资方式,我们建立了三道机制来保障项目按进度进行。第一,业主必须向北京市计委提供三套以上的融资方案,以保障在工程建设中有坚实的融资方式。这个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定。第二,要利用保险的方式做保障。所有的工程建设方面都要投17个险种,把工程建设中可能发生的事都纳入保险范围。同时,在资金融资上增加保险的后续方案。第三,要求企业先交部分风险金,一旦出问题,则用这笔钱投入到建设中。”

  “实际并不是钱的问题,其背后的问题是项目是否赚钱的问题。”刘志认为做项目招标和融资就是要让项目都赚钱,“因为项目好,银行现在天天在后面追着要贷款给项目”。即使这样,仍有许多再保险措施,让工程建设万无一失。例如联合体自身也需要注入资金,像中信集团,其团队内就有财团做资金支撑。

  刘志最关心的还是可持续发展问题。场馆建好后,奥组委做为用户用完16天后,奥运会结束,下一步怎么运营并正常运作是大问题。所以,在项目规划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未来的商业运作中资金的良性循环。通过项目招投标将法人的确定,与规划设计、建设、融资、运营融为一体,在满足奥运会使用的同时,充分考虑赛后利用,商业运作在设计过程中即充分体现。

  之所以如此重视,与总结了悉尼奥运会的许多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密切相关。悉尼奥运会给北京奥运会筹办最大的启示是采用由政府主导,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北京奥会筹备许多顾问即为悉尼奥运会专家。像主会场的招标就吸取了悉尼奥运主会场的招标经验,最明显的例子是北京许多场馆为避免悉尼奥运会一些场馆会后拆除的结果,在申办过程中,进行了三次调整,如把原计划在奥林匹克公园内的场馆放在了大学园区,即在北大、清华、农大、科大、北工大校园内建设。因为高校内的学生是便于运动的,而且高校本身要建运动场馆。

  但有一些拆除的建筑也未必是坏事。如奥运会期间奥委会要求有赞助商、销售商的展台及展示区。我们在奥林匹克公园内留了大量的空间,打算临时搭起大棚,以满足厂商需求。又如在奥运村中要求有一个国际区,并留下大量空间。如果这块地都归奥运会并由业主来承担,可能因为价钱贵而存在问题。这样我们把国际区移到北边,奥运会期间是国际区,会后成为绿地。

  所有场馆按可持续发展原则,如果是永久的建筑按市场需要建设。在大型场馆我们考虑到了许多综合利用,如大型文艺演出,公共娱乐设施,因为日后可能不仅是体育设施,也会成为旅游场所。像悉尼、慕尼黑等举办过奥运会的城市都成为旅游胜地。

  “很多事情必须等到中标人出现后才能开始实施。以后由业主来负责融资。9月底所有场馆中标人都将确定。”下一步,刘志要把工作重心放在项目监督和执行上。

  能赚多少钱?

  奥运会的盈利问题是个复杂问题。现在社会就有人开始预测2008年北京奥运会赚钱或亏损。刘志对此澄清认为:“这些所谓预测都是以奥运会的16天来计算。这与政府花了钱是否能收回来是两个概念,后者是广义的理解。”刘志认为,“从美国洛杉基奥运开始,奥运会期间都能实现盈利。但从宏观上看,国际上流行一种叫”前七后三“的概念。从建设期开始直到2008年的7年建设期,及会后3年转入正常运营期,这10年期间,是个城市运营的概念,此期间借奥运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文化设施等。”

  刘志表示目前组委会对盈利充满信心,他更关心的是建设的场馆今后能否盈利。“若运营是亏损的,还需政府补贴,这是政府不愿看到的。”刘志现在所做的项目融资、企业化运作就是为了让以后场馆正常运营。一个场馆的运营应该不局限在一个区域一个地方,对此,国外的一些大运营商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我们会把他们的运营经验、思路、模式包括营销网络体系带到中国,则对我们国内的运营管理有很大促进。

  融资的困难

  很多人问过刘志目前最大的困难是什么。他认为困难在于:“项目法人招投标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项目审批、项目管理方式上的改革,以及融资方式的改革等,没有多少现成的经验供我们参考。这是个创新的事,就要求我们边干边学。”

  简单的讲,困难之一是:“目前所有招标项目,都有一个标底额,招标时都需要唱标,标的保密再由各家单位竞标。而北京市计委的场馆招标不存在标底额,招标最后出现的是一个业主联合体,而非资金金额。选择业主单位,需要从业主业绩、资金实力、施工等方面全面衡量。如何界定,法律并没有规定。”

  刘志具体说到了《招投标法》与项目法人招投标的“不兼容”。“法律规定招标都是甲方实施的招标,而北京市计委这次项目招标招的是甲方,这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国的《招投标法》中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活动适合于本法。”可是在项目法人招标中遇到的问题《招投标法》没有规定。为此,北京计委制订了《奥运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这次招标活动相关细则做了规定。此《办法》可以指导刘志的工作,但既不是地方性法规因为没有通过人大会,又不在国家法律规定范畴,这就让刘志遇到了法律上的问题:如果没有《办法》则招标过程无法操作。记者问到是否会因此会影响到《招标法》的修改时,刘志透露“目前正在沟通此事。同时,我们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每个工作环节、每一份公开的文件和每一项向政府提出的建议都经过与法律顾问的充分研究。”

  对于国外投资者投标奥运会场馆建设的法律问题,北京市计委政策法规处韩处长解释说,在中国进行招投标的项目,主要还是适用于《中国招投标法》以及各地方制订的招投标条例,而在国外则适用于国外的法律。

  这些新的模式都要创新,法规又不健全,如何实施都存在困难。

  债券:箭在弦上

  本刊记者 李继培

  随着国家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这两个奥运场馆项目开工进入倒计时,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资公司”)为建设这些场馆进行的融资计划也已加快了步伐。

  除了通过银团贷款之外,首期将发20亿元奥运债券的计划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据悉,该计划已得到北京市政府和国家发改委的批准。

  继2002年的紧急叫停之后,奥运债券再次重新启动。

  国资公司浮出水面

  此轮债券的发行与国资公司息息相关。

  据了解,国资公司是北京市授权的、专门从事资本营运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金15亿元。致力于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主要投资领域是金融、高新技术产业、城市基础设施。2002年12月,被北京市政府任命为国家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两个奥运场馆项目的业主。

  “发行奥运债券是北京市2003年的折子工程,即必须要做的事。”国资公司研究发展部一位李姓人士介绍说,“所以国资公司一接手两个奥运场馆项目就开始着手准备发债的相关事宜。”

  记者在向国家发改委证券处采访时,一位工作人员说,“该项目总体已批,但发债的详细计划还没有上报过来。”北京市计委财经处的一位人士也向记者证实了奥运债券已获批的说法。且称具体的发债细节还在积极准备之中。

  谈到发行时间,李先生介绍,由于国家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将于2003年底前动工,由于资金需求必须与建设进度相配套,因此奥运债券可能也将在年底前发行,发行金额为20亿元。债券利率等都还没有确定。

  据有关人士测算,在北京市的1800亿元投资中,国家开发银行已表示可贷款500亿元,中国建设银行取得“奥运代理银行”的资格,许诺贷款50亿元。如果其他三大国有商业银行能提供350亿元贷款,就可以解决一半的建设资金。至于其余800亿元资金,则需要通过在资本市场上筹集。

  可以相信,此次首发的20亿奥运债券肯定只是个引子,随着奥运项目不断的开工,更大额度的奥运债券将会接踵而至。

  关于此次奥运债券的承销,据接近国资公司的人士透露,国家开发行已获得承销权。无独有偶,有消息说,国家开发行的有关负责人曾放出豪言壮语:开发行愿意掏出500万元购买奥运债券的承销权,此前多次成功承销企业债的经验令其底气十足。

  “奥运债券”

  奥运筹资的金融创新,最初的设想是发行北京市政债券。但鉴于一般债务债券属于“地方政府债券”,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因此被搁浅。

  从而转为另一种市政债券形式,即收入债券。该种债券由政府事业单位的收入为担保,比如供水收入债券以市政供水系统的收入来偿付,供热收入债券以市政供热的系统的收入来偿付等。

  在国内,收入债券通常以企业债券的形式出现,特别是那些由政府部门转型而来的国有企业,比如路桥建设、供电、供暖、供汽、交通等,这些企业发行的债券名为企业债券,实质上相当于市政债券中的收入债券。而奥运建设债券就是为奥运建设这一特定目的而发行的收入债券。

  目前,上海、青岛、重庆等地都发行过专门用于城市基础建设的收入债券,以上海为例,上世纪90年代,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就充分利用了企业债券来筹集资金,具体有三种形式,煤气建设债券、浦东建设债券和城市建设债券。

  问题是,既然收入债券是通过企业债券形式发行的,为什么要叫“收入债券”而不直接叫企业债券呢?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希望政府主管部门不要以普通企业债券的眼光来看待奥运建设收入债券。为了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北京市的许多市政建设都要提前几年来完成,如果还是按照常规的企业债券额度分配给北京市的相关企业,对北京市政建设的资金需求量无疑是杯水车薪。既然市政建设要提前,那么债券额度也要提前给,并且还要加大力度。

  目前,市政收入债券,主要由具体的企业和想拿承销商的券商来推动,而具体的企业,包括北京市燃气集团等都在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

  一波三折

  奥运债券又称“奥运特种债券”,其发行可谓一波三折。

  北京申奥时曾许诺投资3000亿元进行市政和环境建设,但目前市财政每年的财政支出仅400亿元左右,并保持着60亿元以上的赤字。2001年,北京市长刘淇提出要在政府出资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市场筹资的新渠道。之后,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何小锋教授提出北京市发行奥运市政债券的想法,在当时是被各方面给以极高期望的一项方案。

  该方案遇到了来自《预算法》的障碍。1995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文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显然,作为奥运会承办者的北京市政府,并不具备发债主体资格。2002年中旬,“奥运特种债券”的计划被国务院否决。

  但是,“这一法律障碍并非不可逾越。”中国社科院金融博士何德旭在接受采访时说,“其中一种选择是,可以提请全国人大对现行的《预算法》进行修改,以法律形式明确地方政府的发债权。如果对《预算法》进行修改的时机尚不成熟,那么也可以考虑由国务院依据《预算法》尽快制定并出台一些特别的规定,并制定地方政府发债的具体办法,包括对地方债券的发债主体资格、每年的发债申请审查和批准、发债方式、地方发债的适用范围及偿债机制等建立严格规范,为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提供法律依据。”

  “由于奥运工程工期迫近(2003年底开工),再去做以上两个工作中任一个都来不及了。”何小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但如果以一个企业发行债券还是可行的。”何德旭说。2002年底北京市政府将国家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两个奥运场馆项目交给国资公司经营,并以国资公司的名义发行企业债,筹集资金用于两个奥运场馆建设。

  何德旭说,这种债券以项目产生的收益作为还款资金,形式上是一种企业债券,实质上是一种地方债券。它的发行大多在在各级地方财政吃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非常短缺的情况下,为避开《预算法》的限制而进行的变通做法。

  “此次国资公司发行企业债券也是这种类型。”何德旭说。

  “准地方债券”

  据介绍,北京市完全有能力在区域之内实现奥运建设资金的筹集。北京市只需要以北京的地税收入或土地为担保,就可为长期债券的发行提供足够的吸引力。但受累于预算法,北京只得变相发行奥运债券。

  何德旭称,像北京一样,我国很多地方都发行了一些发行“准地方债券”。具体表现在:(1)中央财政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用于地方项目建设,如1998年中央财政发行的1000亿元专项国债资金中有500亿元转贷给地方,期限3-5年,利率4%-5%;1999年中央财政又安排300亿元转贷给地方;(2)目前大量存在的也是政策所允许的,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由地方政府举借的大量外债,包括直接承借和担保的债务;(3)尽管在法律上不允许地方政府发债,但客观上已经形成了地方政府融资体系,并且产生了变相的甚至是隐蔽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行为,如地方政府以各种名义、各种名目成立公司、建立基金甚至采取行政摊派的方式筹集资金等。

  地方政府大多存在自发寻求融资渠道和变相发债的现象,但其融资行为缺乏统一的规范化管理。

  何德旭认为,一方面,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管理分散,未能建立有效的偿还机制和决策责任机制,存在明显的短期行为,使地方债务运行存在一定的隐患;另一方面,低水平的融资方式限制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加大了地方和国家的金融风险;此外,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缺乏相应的金融机构作为依托,融资总量难以把握,宏观调控的力度不够;最后,地方政府采用不规范的融资方式,往往缺乏有效监督,随意性较大,资金使用效益不好,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因此,开放和发展地方债券市场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要把那些事实上存在的、比较隐蔽和不规范的地方债从“幕后”请到“前台”,增强地方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促使其健康发展。

  “地方发债机制的突破已是当务之急。”何德旭说。

  信托:障碍已除

  本刊记者 孙瑞华

  近日,记者从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投)获悉,从8月份开始,该公司将陆续推出五大资金信托计划,几乎全部与奥运相关。“几个项目可以突破百亿”,北京国投总经理办公室王姓人士对记者说。据其介绍,这五大项目多为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公路、供水等,并不涉及具体的奥运场馆项目。

  一时间,有关奥运筹资的话题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那么,事隔两年,奥运筹资金融创新进入到怎样的层面,其创新手段又有哪些呢?

  从最初的市政债券设计,到后来将重点放在奥运产业基金上,现在奥运信托已经没有障碍,中间几经周折,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当初相关法律没有正式出台。而自从2002年7月18日,《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之后,有关奥运筹资的思路已然发生了巨大转变。信托依其特殊的制度安排,以及特殊的功能设计,注定了将在此番奥运筹资中应当而且能够将扮演重要角色。

  作为“奥运的金融支撑工程”课题组重要参与者,同时更是推动者的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信)总裁助理孙飞,日前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做如上阐释。

  在孙飞看来,奥运融资的市场化创新,本身也是一个场外的奥林匹克比赛。他个人认为,目前至少有三种创新方式条件已经成熟,即奥运建设收入债券、奥运产业投资基金和资金信托。

  现在资金信托没有障碍

  奥运产业基金目前还有法律障碍,尚需国务院特批,还要等待,但信托不用,奥运信托没有障碍。孙飞说。

  很多人认为,当初重庆国信在北京设立办事处就是冲着奥运来的,孙否认这点,“除了奥运,我们还有很多事可做,实际上,我们的项目做不过来”。他还特别更正,目前位于首体南路22号的国兴大厦办公地点,并不是重庆国信北京办事处,而是重庆国信业务发展一部,业务发展二部则设在深圳,自然重庆作为总部。因有关法律规定,目前信托公司尚不被允许成立各分支机构,所以,办公部门也只好做变通。

  作为西部地区最大的信托机构,重庆国信注册10亿元人民币,目前以金融信托为主,并控股了西南证券,以及上市公司重庆路桥和重庆百货等优质公司。未来的目标是,构建成集投资银行、股权托管、产权交易、基金、房地产等一体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目前,重庆国信是少有的几家进军北京的外来信托公司之一。

  通常,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通过信托公司发行资金信托计划,筹集资金用于奥运场馆建设和奥运基础设施建设,无疑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因为,信托有自己特殊的制度安排、特殊的功能设计、特殊的创新优势,以及特殊的业务平台。信托有三大特殊功能,第一是财产隔离,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后,这部分资产既不是信托公司负债也不是信托公司资产,是独立受到法律保护的,包括受信托期内,委托人受到法律纠纷等都不受影响,是被独立保护的账户;第二,可以合理避税;第三,有政策规避功能。

  其独特的功能设计,决定了其是唯一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产业市场的桥梁,与商业银行以及证券公司相比,显得灵活得多。

  2002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各地的信托公司也先后推出了各具特色的信托资金计划,如爱建信托上海外环隧道信托计划、北京国投北京CBD信托计划、外经贸信中远房地产贷款信托计划等等。这些成功案例也为奥运融资提供了很好经验。

  当然,目前通过资金信托筹集奥运资金也有障碍,特别是《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例如某一价值10亿的奥运场馆通过资金信托来融资,以200份为限,那么每份资金信托合同的金额平均则高达500万,这无疑大大减少了奥运资金信托计划的需求。进入门槛太高,只能针对富人和机构投资者即高端客户,而与一般百姓无缘。

  但也不是没有办法应对,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选择。一是精选出真正的好项目,这样就能找到大型的机构购买信托资金计划,即使在200份的限制下,也能融到足够的资金。二是向人民银行申请豁免,即在奥运融资上“特事特办”,信托合同突破200份的限制。毕竟,目前信托业意见最大的一点也是在“200份”限制这一点上。

  300亿蛋糕谁受益

  据相关机构的测算得知,在总共1800亿的奥运资金需求中,通过信托方式可以解决300-500亿。即使就下限300亿来说,对于希望进入北京市场的信托公司,也是一块有诱惑力的大蛋糕。

  那么到底谁来瓜分,谁又是这块蛋糕最大的受益者呢?

  业界普遍认为,参与此番奥运信托计划的信托公司中,最大受益者当属北京国投。它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优势,充分体现了属地信托的优势,其深厚的当地政府背景资源,是其他信托公司无法比肩的。北京国投的第一大股东,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占有46.67%的股份。

  北京国投不仅拥有深厚的政府背景,占据属地优势,更有一系列的投资记录。

  早在2002年9月,《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刚推出两个月,北京国投就来了一个大手笔,发出6个亿的北京CBD信托计划,当时可谓火暴京城,很快就被抢购一空。进入2003年,信托计划更是一个接一个地闪亮登场,今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在推出1.6亿盘子的“三环新城”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信托计划之后,又于7月9日推出“债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

  现在,又放话出来,陆续有5个计划在后面等着,具体涉及公路、供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前面发行的信托相比,时间期限上可能会长些。其总经理办公室王先生介绍说。即将推出的这些信托项目只涉及奥运基础设施,至于具体的奥运场馆,则要通过其他渠道来筹集。这五个信托计划加起来肯定要上百亿,尤其是公路和供水项目,数额都比较大。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奥运信托从此被北京国投垄断了?有关人士解释道,其实也不是垄断,更确切地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一方面,北京国投熟悉本地的具体项目情况,能相应规避风险,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形成了一定品牌效应,在投资者心中有了一定口碑。而对于外地信托而言,基本相当于异地购买,风险是比较大的。

  况且从长远来看,除了北京国投正在运作的100个亿外,尚有200亿的可想象空间,单靠任何一家公司肯定做不过来。未来,各信托公司之间将会有更多的联合,只不过相对北京国投来说,其他信托公司拿到的单子会稍小一些。

  其实还有比北京国投动作更快的,那就是重庆国信。只不过,它是从边缘介入奥运项目了,典型案例就是景龙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

  稍加分析就能看出,这是一个与奥运密切相关的项目。景龙国际公寓位于亚运村以北2公里,在规划的奥运村记者村旁边。

  从其项目计划书上可以了解到,其发行规模是8000万人民币,信托期限为一年,年预期收益率不低于6%。

  该项目负责人就是孙飞,同时他担任该项目法人方即北京中建森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

  虽然,相对于北京国投的直接介入,重庆国信是间接切入了某些奥运项目,而且,确如专业人士所言,金额较小。但不管怎样,重庆国投作为少有的几家进入北京市场的外地信托公司,正在开始建立自己的投资记录,为今后争取更大的奥运项目做准备。

  目前在北京的信托公司,除了上面提到的北京国投、重庆国信,另外还有中煤信、外经贸信、中信等,但相对于前两家,后者似乎反映较迟钝,有关人士分析道。

  另外,据可靠消息说,近日又有一批外地信托公司开始积极介入,与北京国投、重庆国信等建立联盟,希望也能分享一些奥运蛋糕。毕竟奥运信托不仅具备商业意义,更有政治意义。如果哪家信托公司有参与奥运信托的记录,那么其声誉会大大提高。这当中,就包括河北国投。

  但,似乎也有些信托公司对这几百亿的市场不感兴趣,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吗?否。

  作为全国五家信托业协会筹备委员之一的金信信托公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向记者表示,不会去争抢这块蛋糕。

  租赁:蠢蠢欲动

  本刊记者 李继培

  自2003年元旦过后,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余小梅为筹划“奥运租赁”项目就一直没有“消停”过,“我们前期做了长达数个月的市场调研;现在,我们正抓紧与奥组委法律部进行有关接洽与谈判”,8月6日下午5点还在办公室里工作的余小梅满脸疲惫地告诉记者。

  但令她欣慰的是,目前组建奥运租赁集团的事情总算有了点眉目,奥组委也最终答应参加该协会于8月8日举行的中国(北京)租赁业推介展览会。据悉,该协会在今年3月递交到奥组委的一份“租赁为奥运服务”的建议书,已经得到了北京奥组委有关高层人士的认可。

  业内权威人士指出,“奥运租赁”为奥运的一般性工作运转节省了不少投资成本,给奥运建设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模式;同时,奥运租赁可观的利润也必将吸引一些公司早做打算,争得尽可能多的利润。

  “奥运租赁服务部还将负责对可租赁项目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和筛选。”参与建议起草的业内资深专家沙泉说,“这样做既可满足奥运租赁需求,同时也会给租赁企业带来巨大商机。”

  6亿的利润

  2008年奥运会将给北京乃至全国许多行业带来无限商机,租赁行业也不例外。资料显示,整个承办将带动1300多亿人民币投资,这里面包括治理环境污染170亿人民币;60项重大工程1000亿人民币;新体育场馆160亿人民币等。

  据沙泉介绍,奥运会的设备投资最少300亿元,可用于租赁的设备约200亿元,其中可租赁设备主要有:基础建设的工程机械设备、电视转播设备、奥运交通运输设备、治理环境污染设备、体育设施、电梯设备、立体停车设备、相关奥运的其他设备。

  “这对租赁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巨大的蛋糕。”沙泉分析说,“如果按3%的行业平均利润率来测算的话,200亿的租赁设备,参与其中租赁公司将会获得6亿元的利润。”

  据业内人士分析,对政府来讲,政府可以减少一半的奥运投资,或者说带动一倍的社会投资。短期租赁节省投资的比例就更大。租赁行业切入奥运服务,不仅会促进民间投资对奥运的投入,而且还将建立一种新的经济发展体系。对于租赁公司来讲,参与奥运租赁不仅会带来巨大利益,而且,由于是由政府参与的项目,租赁的风险也相对比较小。

  面对如此大的蛋糕,租赁公司当然跃跃欲试。据北京租赁协会副秘书长余小梅介绍,目前已有很多企业想介入奥运租赁,其中不乏像上海金海岸、上海迪尔等大型设备租赁公司。

  租赁公司参与奥运租赁积极性高涨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沙泉指出,2003年1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财税【2003】10号《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在规定了承建奥运项目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大公司欲动

  面对巨大利润的诱惑,一些大型专业租赁公司蠢蠢欲动。其中,上海迪尔公司专门成立了北京地区分公司;上海金海岸租赁有限公司正准备组建一个筹备小组专门负责奥运租赁方面的工作。

  今年年初以来,上海迪尔北京分公司除了与行业协会进行紧密接触外,还开始和奥组委财务部门、市场部门进行直接联系,从多方着手了解奥运会各个项目方面的具体内容,希望尽早找到合适的项目进入实质阶段。

  该公司北京地区经理李大航在接受采访时对本报记者说,“目前,公司已购置了大批高空作业车,它在奥运工程项目尤其是场馆的建设中将取代传统的脚手架,节省人力物力。由于有美国迪尔的背景,我们能够直接从国外引进品牌、性能一流的设备。”

  对于北京租赁行业协会组建奥运租赁集团的做法,该公司副总邹武兵说,“在一个开放式的平台上,大企业与小企业有相同的机会参与奥运经济。这对所有的企业都是公平的。”

  上海金海岸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倪季廷向记者证实,“公司高层现在已经行动起来了,4月8日之前,公司会召开一个奥运专题研讨会,之后将组建一个筹备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我们准备在环保设备、运动器材、通讯转播器材等租赁领域为奥运提供服务”。

  酝酿租赁集团

  2003年2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北京几大租赁公司负责人一同来到了位于西城区月坛北街的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余小梅代表协会接待了他们。据她回忆,当时的情形颇具戏剧性,“事先我们就约好了探讨行业规范问题,谈了大约一个小时后大家都觉得很乏味,这时,其中一位负责人忽然话锋一转抛出了组建奥运租赁集团的话来,于是又都重新落座一谈就是两个小时,并最后确定发起组建奥运租赁集团”。

  据悉,奥运租赁集团将由奥组委、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大型租赁公司联合组建,为奥组委提供奥运场馆、设施建设、出租服务等开发项目,并承担“奥运租赁”的专题研究工作。

  “组建奥运租赁集团是很现实的事情,它既减少了政府的投资又为租赁公司带来了巨大利润”,余小梅信心十足。据“租赁为奥运服务”建议书的主要起草人、国内著名租赁专家沙泉预测,“奥运租赁”将为政府节约近1700亿的投资;奥运设备的投资可用于租赁的大约200亿元。

  曾经经手大运会租赁的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秘书长郑庆林向记者介绍说,大运会筹备组这种以租代买的形式至少为政府节约了将近一半的资金。而承办大运会租赁的北京周天英邦技术服务公司总经理夏同生先生对此也颇有感触:“如果购买,仅大运会餐厅供1万人使用的桌椅一项就要150多万元。而15天的租赁费,组委会只支出大约20万元,实在是省了一大笔钱。在大运会后,我们又将这批桌椅出租给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筹备组,之后再卖掉。对我们来说,这20万元除去运费等开支大概能赚到其中的10%-15%左右。”

  租赁的模式

  关于奥运租赁的模式,余小梅认为,奥运租赁可分为出租服务和融资租赁两种基本模式,前者解决中短期租赁物件使用问题,后者主要解决设备的长期投资问题。

  据了解,出租服务一般应用于下列情况:一是为奥运的一般性工作运转提供出租服务,比如,提供办公设备、食堂炊具、餐桌、餐椅等物品的出租服务;在奥运会比赛期间,向运动员、教练员提供摄像机、电视机、录像机等研究分析比赛的设备和运动员受伤后需要防护、恢复身体所需的医疗器械以及特殊项目专用体育训练器材等;此外,奥运会场馆建设中需要许多施工机械和建筑模板等,这些设备在建设期过后,有可能被闲置,因此采用租赁方式也可以节省很大一笔投资。

  融资租赁是这次奥运新提出的。在奥运建设中采用融资租赁的目的主要是为奥运建设提供新型的投融资模式,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将政府投入资金转化为投资杠杆,撬动民间资金参与奥运建设。

  沙泉指出,通常融资租赁的物件是机械设备。在奥运场馆建设中,少不了添置永久性固定设备,因此适合融资租赁的项目是非常多的。

  沙同时强调,融资租赁是以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计算租金的。奥运会的许多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而且收益都是在奥运会以后才体现出来的,因此租赁并不是对所有的项目都合适,只适用于设备投入后立即就能得到收益的项目。如为奥运服务的外部附属设施、公路、环保设备等。

  大运会经验

  “租赁为奥运服务并非凭空想象的,之前大运会租赁服务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沙泉说。

  大运会租赁是市场需求的产物。沙泉介绍说,一是大运会经费比较紧张,二是国际大体联曾提出运动会期间能提供租赁服务的希望。在此形势下,大运会管委会考虑采用租赁的方式。

  北京周天英邦技术服务公司是大运会租赁的幸运儿,获得了独家承办权。据北京市商委负责租赁的杨敬东副处长介绍,当时北京有一千多家租赁公司,其中建筑行业的租赁公司就占40%-50%,生活服务类的租赁公司仅1%左右,而且他们所经营的项目并不适合大运会的要求。北京周天英邦技术服务公司是个贸易类型的公司,平时对商场的价格和供货渠道比较了解,一旦出现需求,可以立即组织货源,开展租赁业务。

  据杨敬东介绍,大运会租赁的运作程序是由大运会提供了一个租赁物品的名单,北京周天英邦技术服务公司负责组织货源,开展租赁业务。本次租赁包括炊具餐桌椅、空调、安全检查设备,包括酒吧都是租赁的。除此以外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生活消费品、医疗保健器械等小到电话线、磁带等物品都采用租赁的方式。

  “不过大运会只提供了一种出租服务而没有融资租赁的方式。”沙泉说,“大运会租赁不仅解决经费问题,还增加了运动会期间的生活和体育保健服务范围。大运会的租赁经验告诉我们,用租赁的方式可以降低投入、提高服务。”

  具体建议

  按照北京市“十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租赁将作为重点发展战略之一,奥运租赁早已列入规划之中。在借鉴大运会租赁服务经验的基础上,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提出了奥运租赁建议书。

  该建议书建议,由奥组委、租赁行业组织及大型租赁企业联合组建“奥运”租赁服务部,专门研究、组织、管理奥运租赁项目并负责开发租赁产品。

  奥组委可根据筹建工作的需要,列出需要租赁的物资名单。“奥运”租赁服务部负责对可租赁项目进行筛选、整体规划和设计。

  在完成租赁项目的筛选和规划之后,建议书建议成立“奥运租赁集团”,整体承包奥运租赁项目,由奥组委作为整体承租人,用政策性担保或奥运收入担保。该奥运租赁集团可由一家租赁公司或行业组织牵头,与奥运承办单位洽谈一揽子协议,争取共同的优惠政策,统一采购、统一租赁、分别融资。从项目选项、担保、资金筹措、管理等几方面集中管理、共同运作,利益分享。

  但任何租赁项目都是有风险的,奥运租赁项目也不例外。为了吸引投资者投入奥运建设,奥运租赁项目也应该在某些地方得到租赁偿还的保障。为此,建议书还提出了解决奥运项目融资中的信用风险问题。

  首先,建议书认为,奥运项目的设备融资租赁不应该是全额融资,项目法人(承租人)应该拿出部分资金作为租金偿还的保证金。如,每笔租赁业务由承租人率先拿出30%左右的保证金,并且由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其余的风险由租赁公司和设备供货商承担。这样,租赁公司除了负责融资外,还担任租赁资产管理的角色,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建议书还指出,奥运租赁项目在奥运会结束后,仍然还会有管理问题。这些事情最好还是由奥委会和租赁行业组织组成的机构监管。

  奥组委态度

  现在,无论是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还是各大租赁公司都急于想知道奥组委对组建奥运租赁集团的明确态度,拿沙泉的话来说,“它是关系到各租赁公司甚至整个租赁行业的大事,一旦得到奥组委认可,租赁业将被注入一股新的活力,并将提升行业协会的权威性,为规范行业行为夯实了基础”。

  记者多次打电话向奥组委求证此事,得到的答复是:对于“奥运租赁”,奥组委自然会大力支持,但组建奥运租赁集团一事太过敏感,不好单方面予以回应,况且离奥运会开办之期太远,其中充满了变数。

  但据国家体育总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分析,按常理,组建奥运集团,奥组委应该不会反对,问题的关键在于奥组委在这里面充当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另外,具体什么项目适合融资租赁、什么设备适合一般性租赁都需要奥组委和租赁行业组织进行协调和管理。

  基金:《预算法》之困

  本刊记者 李继培

  资金短缺正在困扰着北京的一家路桥建设公司。这家承揽了北京市外环公路建设的公司被要求在2005年完工,而原定计划是2010年。与此类似的还有参与北京市水、电、热、气等项目建设的众多公司,因为它们都被要求缩短建设工期。

  “建设周期的压缩使得资金筹措的压力陡然加大。”该公司一位李姓负责人说,按照预算,5年需要建设资金350多亿元,现在只落实了一半,其中银行贷款占80%。尽管北京市政府允诺每年为公司注入资金4亿元,目前已投入9亿多,去年国家还特批了15亿元的企业债额度,但这无异于杯水车薪。

  “如果信贷资金比例过高,企业的风险将大大增加,相应地,赢利能力也会减弱。因此必须寻找新的融资方式。要是有一种‘奥运路桥建设基金’就好了!”在李看来,由于所建设的公路中有一些是收费公路,未来预期有可靠的现金回报,因此很适合设立专项的投资基金。

  “奥运基金”

  李的期待正在变成现实。据悉,有关成立“奥运基金”一说就显得相当敏感,北京有关方面显得极为低调。有消息显示,北京市政府拟于明年推出奥运产业投资基金(暂名),目的是为2008年奥运会筹集500亿元的建设资金。该基金可望在北京和香港两地推出,初期将主要由企业参与,之后将开放于个人投资者。目前,包括外资在内的多家公司已对此表示出浓厚兴趣,咨询者不断。

  “奥运投资应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引入民间投资,使之产权清晰,步入市场化的良性轨道。”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宋国清认为,民间的参与将极大地缓解奥运建设庞大的资金压力,并调动人们参与奥运的热情。这也符合奥林匹克的精神--人人参与。问题的关键是,必须从法治上保证参与者的权益。

  其实,奥运基金只不过是一种“变通”的结果,最初的设想是发行奥运债券。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的黄嵩日前表示,奥运债券计划并没有像外界所说的那样被完全否决,只不过在法律还存有障碍的情况下,为确保万无一失而准备了另一套方案。黄所在的首都发展研究院一直致力于为奥运筹集资金的专项研究,他是课题的主要参与者之一。

  黄嵩所指的障碍来自于《预算法》。《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显然作为奥运会承办者的北京市政府,并不具备发债主体资格。

  “我们现在的主要精力已放在了设立奥运产业投资基金上。”首都发展研究院的专家说,我们希望能尽快启动这一计划,时间应该是明年初。据了解,由于时间紧迫和大量的建设任务,北京市计划于明年开始大规模奥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因此,资金筹措也就成为重中之重。

  基本框架

  据测算,在北京市的1800亿元投资中,国家开发银行已表示可贷款500亿元,中国建设银行取得“奥运代理银行”的资格,也许诺贷款50亿元。如果其他三大国有商业银行也能提供余下350亿元贷款,可以解决一半的建设资金。至于其余800亿元资金,则需要通过在资本市场上筹集。

  奥运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财政支出,二是企业和个人投资。统计数字显示,2000年,北京市地方财政收入约342亿元,支出约407亿元,赤字达65亿元。而2001年,北京市公布的地方财政收入是454亿元,但仍然有赤字。预计到2008年,平均每年需300亿元的资金投入,这将对北京市的财政造成巨大压力。此前,在一个内部研讨会上,专家们提出了不动产证券化的思路,一是发行市政债券,专门成立一个政府授权机构,把它作为对奥运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投资的企业的融资渠道。二是建立奥运产业投资基金,专门投资奥运本身的体育运动设施和相关的配套设施。三是发行奥运基础设施支撑证券,在与奥运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中,其中的收费项目可采用基础设施支撑证券进行融资。四是出售奥运设施所有权类凭证。

  在这四种方案中,设立奥运产业投资基金被提上了最重要的位置,它是目前被认为最行之有效的手段。

  据接近北京市计委的相关人士透露,“奥运基金”的基本框架已定,正待审批。其大致思路是:以奥运会组委会、北京市政府、国家体育总局为依托,并在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下,发起设立奥运投资基金。拟定中国奥运基金发起人协议书等文本;关于设立基金的方式,将通过市场手段,发行基金证券进行募集设立。基金性质为封闭式、契约型、全国性,以发行的实收资金为基金注册资本金。基金存续期满一年后申请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基金期限为20年;主要由大金融机构、投资商发起,发起人与北京市政府协商确定奥运建设项目;在内地成立基金的同时,在香港也发起设立一个奥运基金,并在港上市,形成姐妹基金,发行总规模为300亿-500亿元,由发起人认购10%,其余向公众发行。北京市政府同时推荐奥运及相关项目给这两个基金,互为配套;在可能的条件下,还可以成立中外合作基金;关于基金的管理,在国家计委、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下,由奥运会组委会、北京市政府、国家体育总局及大型金融机构联合组建中国奥运基金管理公司,实行国有控股,允许民间资本加入;管理公司请一批基金及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运营;奥运基金运作的主要对象,包括奥运建设项目、奥运公共设施等。

  奥运产业基金运作的原则是,基金专项用于奥运建设及相关项目不低于70%,投资有价证券的数额不超过基金净资产总额的30%。据悉,初步的设想是,基金发行总规模为面值300亿-500亿元人民币,由发起人认购10%,其余面向社会发行。如果以底线300亿元计算,能解决1800亿元建设资金中的1/6。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将适当增加发行规模。

  鉴于以往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专家认为,奥运基金应该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必须面向社会公开发行募资,避免政府出资变成“官办公司”;二是要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来管;三是必须上市,有一个退出渠道;四是在公开招募之前要确定一些好的投资项目,对现金回报要有一个测算。

  另类版本

  据了解,我国的投资基金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出现的,在1990年到1994年经历了膨胀时期。当时全国共发行了70多只基金,即所谓的“老基金”。这些基金起初的性质是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是投资房地产等实业,后来也投证券等流动性资产,成了综合性的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似乎生不逢时。随后的宏观调控,以及基金本身运作的不规范加速了它的死亡进程。1994到1997年,国家对投资基金审批坚决叫停。去年4月17日,在沪深两市交易的最后三只“老基金”沈阳兴沈、沈阳久盛、富岛基金被同时摘牌,中国产业投资基金从此暂别历史舞台。

  关注投资基金的人士希望,在奥运的概念下,产业投资基金能够重新复活。但这很可能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投资基金法》起草领导小组副组长张肖日前表示,正在制定中的《投资基金法》,现在正由委员长会议审查,预计8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内容仅涉及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

  有知情人士透露,奥运产业投资基金也许会做为一个特例来处理。

  但在安邦策略分析师陈功看来,“发行债券与设立基金的方案书生气太足,筹资时间过长,效果太慢,并且必然会遇到政策阻碍。”在对奥运会长时间关注和研究后,他建议:由北京市政府作担保,设立一到三家“奥运投资公司”进行融资。融资途径可以向国有银行进行银团贷款,或者引入国内、国际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由于有北京市政府担保,又有奥运项目的资产作抵押,相信融资难度会大大降低。至于归还贷款,可以通过经营奥运资产,或者出售奥运资产来获得。在这一过程中,也可辅之以分拆公司上市。

  (本刊记者李海东对此文亦有贡献)

  赞助:先认清目标

  本刊记者 李海东

  或许在许多人看来,2003年9月1日这一天距离2008年奥运会的召开尚还遥远,但对那些企图加入奥运赞助行列的国内外企业来说,却已迫在眉睫。受非典疫情影响,原本计划在5月启动的北京2008奥运会市场开发计划被迫推迟到9月进行,这为还在是否赞助上举棋不定的各国企业又创造了一定的考虑余地。如今,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迫近,各企业之间博弈的压力正在因赞助机会的变小而逐渐增大。

  两种类型

  据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负责人介绍,奥运赞助计划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际奥委会直接管理的TOP计划,另一类是由北京奥组委负责管理的国内赞助形式,其中包括三种,即合作伙伴、供应商和特许经营商。北京奥组委表示,在国际奥委会优先确定顶级伙伴计划以后,北京奥组委将获得其他产品的类别准入,鼓励国内企业竞争成为奥运赞助商,而供应商和特许经营商的招商规模将参考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53家和100多家来设置。

  著名的TOP计划(The Olympic Program)是由国际奥委会从1985年开始实行的,TOP赞助商就是指国际奥委会的顶级赞助商。TOP计划四年一期,现在已经到了第五期。到目前为止,北京奥运会第六期(2005-2008年)已经有八家跨国公司与国际奥委会签约,分别是可口可乐、柯达、维萨、斯沃奇(Swatch)、恒康(John Hancock)、斯伦贝谢神码(Schlumberger Sema)、松下和三星,他们在各自领域占领了制高点。尽管距离2008年奥运会还有近5年的时间,但TOP赞助商已经只剩下一两家了,这令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委会十分高兴。用国际奥委会官员的话说,就是中国诺大的市场前景不愁找不到买家。

  与TOP赞助商不同,标志特许使用权属于国内赞助计划,享受的营销权力限制在主办国之内。北京申奥报告中共列举有20个行业,如石油、石化、纺织轻工、电信、民航、铁路、航运、银行、保险、邮政、证券、能源(水电)、机械、电子、交通、建工、建材、食品、冶金和医药卫生等,每个行业中又分若干个小项,因此它涉及的面相对比较宽泛。此前,北京奥组委已委托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对汽车、银行、石化、白色家电、啤酒等全国19个行业70余家企业进行了调查,希望能参照国际赞助商标准选出12家国内赞助商及若干家特许、供应商。除去9家国际赞助商所在行业,这70余家企业应该看作中国目前各自行业内最有实力的顶级企业。

  据悉,联想集团、李宁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首批浮出水面的企业,已经表达了参与北京奥运会市场开发的意愿。

  门槛高难进入

  与其他许多重大活动略有不同,国际奥委会牢牢把握着赞助领域的主导权。换句话说,即便你想投钱,也必须经受得住“考核”。你的钱不够多,名气不够大,就不允许你赞助。这实际上就给各个企业树立了高门槛。

  拿TOP计划来说,从1985年的400万美元到现在的近5500万美元(估计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赞助费将突破6000万美元),TOP赞助商的最低赞助额已经攀升了近16倍。再加上未来数倍于赞助费的全球推广和营销费用,没有个几亿就别想染指。另外,必须强调的是,国际奥委会的TOP赞助商拥有全球排他权,不管哪一类赞助,均具有垄断性,即每一种商品只能有一家企业享有此殊荣。如上所述,目前已经有八家大型跨国公司与奥组委签订了合同,这也就意味着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其他企业将不再可能进入相同的领域。

  更重要的是,国际奥委会挑选全球赞助商的原则是少而精,基本条件虽然只有那几条--必须是国际化大公司、必须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商业网点必须能够遍及全球、必须能够帮助奥林匹克精神在全球传播--却不是随便哪家公司都能达到的。因此,尽管2008年奥运会开在中国的家门口,但TOP计划的高门槛也不是中国企业一步就可以迈进去的。

  谁成“顶级”?

  1992年,维萨开始赞助夏季奥运会,它的市场占有率迅速上升了17%。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可口可乐当年第三季度的盈利同比增长了21%,达到了9.67亿美元,而竞争对手百事可乐同期利润却下降了一半多。无疑,可口可乐由此成为了奥运赞助的大赢家。另外,韩国三星集团以往在西方人眼里最多只是个二三流的公司,这阻碍着它的产品打入欧美市场。为了树立世界级品牌,三星从1996年就开始竞争国际奥委会的赞助商,2000年终于成功。虽然它付出了4000万美元的赞助费,但其品牌价值却从2001年的63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83亿美元,是当年全球品牌成长率最高的公司。

  一系列成功的例子吊起了公众的胃口,许多人都不禁在思考一个问题:是否会有一两家中国企业跻身为国际奥委会的TOP全球伙伴?

  在今年7月初于捷克首都布拉格召开的国际奥委会第115次会议上,国际奥委会市场开发委员会主席海博格又再次发出邀请,希望能有中国企业加入TOP阵营,成为国际奥委会的全球顶级赞助商。这让猜测的冲动再次升温。

  联想集团是被提起次数最多的企业之一。早在2001年1月,联想电脑公司就曾经向北京奥申委捐出价值1200万元的资金和技术设备。考虑到奥运会对电脑及其网络服务的需求,加之本次IBM已不在全球赞助商之列,与国际奥委会赞助商不能属于同行的规定不会形成冲突,所以,联想的机会很大。

  海尔集团是目前中国最大、最为国际化的企业,它有着自身优势。其一,已在欧美各地建立起自己的网络,海尔产品已进入欧洲15家大连锁店的12家、美国10家大连锁店的9家,并且进入日本市场;其二,海尔开始在国际上建造自己的知名度。目前在全球白色电器制造商中海尔排名第五,冰箱在全球冰箱品牌市场占有率居第一。近几年海尔的发展速度都在20%以上,从长远看,保持这一增速困难巨大,因此似乎有必要借助轰动性的事件广告在欧美国家快速提升知名度,加大市场占有率。

  还一些人看好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一是“名正言顺”;二是李宁公司已经连续几届赞助奥运代表团。此外,依李宁公司品牌战略及一贯作风,赞助中国首次主办的奥运赛事,应该是他们的最大心愿。但是李宁公司近两年的销售情况都不甚理想,是否能够在短期一下拿出成百上千万美金的赞助,前景不敢看好。

  显然,中国公司要达到国际奥委会全球赞助商的条件,还有一些困难。6000万美元的赞助费和几倍于此的后续推广费用是很大的风险投资,这需要公司的经营者有清醒的头脑,准确的评估和有战略眼光的大胆决策。但更重要的是得到赞助权后的后期推广,需要有全球的行销网络和推广经验,这正是中国公司经营方面最大的弱点。但是,TOP不成,参与北京奥运组委会赞助活动,对中国企业来说还是可能的。申办报告预计合作伙伴将有10-15个,赞助费用应在1000万美元左右。供应商数量申办报告中虽未指明,但专家预计应在64家左右,按此数字推算,赞助费用平均应在31万美元左右,这对联想、海尔等国内大公司还是比较容易的。

  先认清目标

  尽管举办奥运会潜藏着巨大的商机,也造就了许多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成功个案,但奥运会这项体育盛会毕竟是用经济的手段来进行操作的。企业如果对赞助的本质认识不够,反而会弄巧成拙。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赞助商中虽然有可口可乐公司这样的大赢家,但当时取得赞助权的200多家企业中,75%是属于只有短期回报,或是血本无归的企业,这个数字很能反映出奥运赞助的风险性。

  北京大学投资银行学会会长黄嵩博士认为:“中国企业是否参与奥运赞助应该取决于这个企业战略目标的制定,而不是不切实际的追高。”在他看来,目前中国只有联想、海尔等极少数的几家企业具有参与奥运全球赞助的可能。但是,客观来说,没有一家企业有必要做出这样的投入。

  例如,联想的战略目标是在几年内占据亚太地区第一的位置,也就是说,联想的国际化目标市场主要是在亚太,而参与TOP计划的目标是瞄准全球市场。倘若参加TOP计划,那么联想就需要用远高于亚太开发费用的全球推广费用来为亚太市场买单,这有些得不偿失。至于海尔,目前它的主要国际市场是在第三世界,奥运顶级赞助商的角色并不一定能够增加现有市场的占有率,同时,在欧美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上,要想向前迈进一步,也并不完全是靠一次赞助能够解决的,更何况,这种赞助的成本如此之高,它伴随更多的是风险的增大。

  因此,在进行赞助决策之前,首先,要事实求是地评价自己的经济实力,当前奥运赞助商的出资额越来越惊人,而且赚钱的企业集团大都有多年品牌运作的成功经验与高超的营销手段做后盾,一般实力不济的企业与其倾囊而出,不如从小处、从自己的长项入手,在市场的参与中赢得自己的那一份。其次,要明确企业短期和长期的战略目标,根据目标的远近来选择赞助的形式和方向。切勿把实现目标的投入片面加大,以免步秦池后尘。最后,要委托专业机构认真论证投资方向以及投资风险。企业的第一宗旨是盈利,而不是为了争面子。对于积累并不容易的中国企业来说,我们已经没有花钱买教训的时间了。

  当然,2008年奥运会是一次难得壮大企业、扩大企业国际影响的好机会。中国企业应当理性的积极参与,这样才会获得更多的机会。另外,北京奥运最终是不是会成为一次让组委会赚钱,同时也让企业赚钱的成功的奥运会,还取决于奥运会组委怎样把部分商业开发权下放给企业,吸纳更多的中国民间资本共同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商业运作,至于它的效果将会如何,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