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业市场的变动

                               ——《环球企业家》对史炜的访谈

  问:关于外资和民营企业进入电信的门坎

  答:即将颁发的外资投资电信管理条例将主要针对外资投资电信服务业的资格做出规定,主要就是个门槛,比如规定外资的企业资产规模、是否在海外拥有电信牌照、是否有电信业务经验及经营年限、年营业收入等。

  实施时具体到全国各个地方会做出调整。

  至于民营企业经营电信业务,只有《电信管理条例》有部分规定,但也不够详细明确。只是表明了一个信息:“不是不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对于其从事增值业务,有资金技术牌照等要求。参股基础电信业务也是允许的,由于投资数额巨大,回报周期长,一般民营企业没有实力,也没有足够的兴趣。目前电信服务业的绝大部分民营投资都集中在增值及数据业务。比如做小区宽带的建设、内容及技术服务方面。

  基础电信业务门槛很高,我们在去年也曾提出过要促进非国有资金投资电信业的建议。其实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民营资本对投资基础电信并没有太强的欲望。我个人也曾接触过一些民营企业家,他们想投资的电信业务都集中在小区宽带,一位老总说:“作完后再卖给大的电信运营商套现”,这样的想法很普遍。

  问:对于张宏伟投资吉通我这样看。电信业务很特殊,需要庞大的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网络,香港的英国大东电信能够成功,就是因为其有庞大的服务网络,而网通和吉通这一点最缺乏,相对而言,网通在管理上有明显的优势,吉通则更为困难。

  答:如何分拆,采用哪种分拆方案并不重要,如何整合市场资源,分拆之后重组才是关键。如果说去年是竞争年,今年是分拆年,那明年是整合年,后年是上市年。

  的确已经有很多外资通过各种方式进入电信行业,比如信德融资租赁,中信泰富及中广有线中的外资等。我的观点也是进入wto后,外资的进入对电信行业来说是有利无害,将融资租赁变成股权将会有很大困难,主要是双方对于融资转化成股权的价格上的期望不同,而政府对此并没有什么限制,完全靠双方协商,但首先要符合wto对外资投资比例的规定。

  外资进入电信的方式除了现有的几种以外,还会采用如成为互联网的运营商,从事数据业务或内容提供,另外也可以通过介入设备制造商的环节,然后与电信运营商进行资本置换,比如中广有线。明年将是整合年,主要是国内电信资源的整合,2003年以后,才是大规模与外资整合的时候。

  非国有资金介入基础电信,国家计委会有一个对于民营资金进入垄断行业的大政策,不仅包括电信,因为涉及国家信息安全,所以对于投资的资格、程序、比例都会慎重考虑,并不像一些个所说的,加入wto后,哪个运营商吸引的外资多就能占据竞争优势,对于每个运营商来说,如何整合内部资源才是首要问题,比如增值服务如何市场化运作,如何减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等。我们并不缺钱,我们最缺的并不是钱。

  问:关于对电信分拆的看法

  答:方案本身无所谓好坏,分拆只是表象,更重要的是重组,其实我最反对分拆中国电信,因为未来我们不仅面对国内市场,而是在全球范围内参与电信行业的竞争,最紧迫的是组建跨国电信集团,主动走出去,去国际市场参与竞争。

  从现在到2004年,我们能否走完从分拆到重组,再到成长为跨国集团的历程,有很大的疑问,因为我不主张分拆中国电信,而是要重新整合电信资源,或者由大的运营商去主动收购弱势的运营商人,由市场通过收购的方式解决重组,这种方式也会使运营商的数量在2004年由7个变为3-4个。

  此资分拆并不涉及广电问题,目前广电比较敏感,国务院对于如何成立全国性的传输集团,是否从事电信业务等问题都有不同意见。

  问:分拆的形式那种更好。

  答:至于南北拆还是业务拆的问题,我认为都不是最好的方式。业务分拆更可怕,它会形成新的垄断,将传输公司分离出来的提法看似公平,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电信不同于电力,理论上可行而现实操作成本会很高。南北分拆,互相准入的政策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反而增加互联互通的成本,尤其是长话业务的网间结算。  网通、吉通、北方电信最终可能会形成一个集团公司,然后再按照固话、数据等业务成立分公司,要完成这个过程,操作的过程会很困难。

  问:3G牌照是政府指认吗?

  答:3G牌照的发放应采取竞标的方式,纯粹行政计划发放会很不公平。

  问:请谈谈电信监管问题

  答:目前,信息产业部与国务院同时监管电信行业并不是最有效的方式,我们正处在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融合过程之中。加入wto后,应当尽量减少行政干预的程度,多采取市场调节的手段管理。比如放开移动单向收费及长话、市话的收费标准,由运营商自主定价。

  没有专家有资格谈论是否应当设立如FCC电信专家委员会之类的机构,但我相信未来一定会成立这样的机构直属国务院,现在可以进行理论上的讨论,现在谈论是否设立为时过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