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租赁市场 亟待更大发展 |
作者:沙泉 |
摘自《经济日报》
租赁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在我国,租赁业有没有发展的空间和可能?这个问题是不言而喻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租赁业走过了一条比较曲折的道路,我们也从其中可以汲取许多经验教训,从而使我国的租赁业能够成为一个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流通渠道,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
租赁是世界上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是发达国家商品流通的主渠道。据《世界租赁年报》数据:2000年全球租赁总额为4989.5亿美元,前四名分别是美国、日本、德国和英国,而这四个国家也是全球GDP排序最高的四个国家,其中美国租赁总额高达2600亿美元,占全球租赁总额的45%,市场渗透率高达31.7%,80%以上的设备是靠租赁得以流通的。我国经济已连续多年保持7%左右的高速增长率,而中国租赁渗透率才达到万分之三,可见,中国租赁业已经与我国的宏观经济总量极不相称,中国租赁市场亟待大的发展。
我国租赁业发展起伏不定
租赁在中国发展了二十几年,在某些领域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相当的贡献。截至2000年底,我国民航的运输能力中,65.3%是依赖租赁融资方式取得的,其中通过融资租赁引进客机365架,利用外资总额达189亿美元,通过经营性租赁引进飞机117架。
另外,由于我国租赁市场上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所占的比重最大,而这些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外,中外合资租赁公司20年累计业务83.8亿美元,因此,成为我国引进外汇资源的一条补充渠道。
但中国租赁业留给社会的总体印象以负面为主。波及整个租赁行业的欠租问题,在世界范围内造成了恶劣影响,把许多租赁公司拉下了马。迄今为止,在被批准的16家金融租赁公司中,已有4家宣布破产或被特别清算,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中也有多家分别进入了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在剩下的租赁公司中,除了一些成立较晚、或已完成增资扩股的租赁公司外,大部分租赁公司由于历史的原因,处在业务停滞的状态。租赁市场秩序混乱,从事租赁业务的公司众多,但结构分散,形不成一定规模,甚至整个租赁业没有一个准确的官方业绩统计数据。
四大支柱铺平租赁业发展道路
对比发达国家租赁市场和中国租赁市场,所处环境的差异是中国租赁业未获大发展的重要原因。而今,中国租赁业的四大支柱日趋完善,为租赁业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从法律方面来看,中国最早发布有关融资租赁的法规文件是1996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10月1日又发布了《合同法》,该法将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作为列名合同单独列项,从而使融资租赁的法律地位率先得到了保障。
会计准则方面,财政部于2001年1月1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该准则的制定,使租赁行为在公司财务方面有法可依,避免了以往会计处理混乱的局面。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又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这一制度适用于租赁公司。至此,我国租赁会计在准则层面和制度层面都有了相关规定。
监管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于2000年6月30日,正式颁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确立了金融租赁公司的金融企业的地位,同时也将强化对其的监管力度。2001年8月14日,外经贸部又颁布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税收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1月15日颁布了《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对租赁企业营业税的计税基础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这些规范了租赁公司的市场行为,为租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配套的政策环境。
租赁业应发挥特殊作用
中国经济近年来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租赁业能否在解决这些问题中发挥一些特殊作用呢?
融资租赁的促销功能,可以降低投资门槛,刺激有效需求。目前我国有效购买力相对不足,如果引入融资租赁方式,使承租人只出部分的钱就可以享有商品的全部使用权,则可带动高端商品的销售,同时加快了承租企业的设备更新。
为西部大开发提供全方位服务。西部有资源优势而资金和信息紧缺,东部有信息优势、资金优势和设备优势。而租赁正好是信息流、资金流以及物流的集合工具,通过租赁可以实现“东资西调”。
突破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如果把融资租赁引进来,并由政府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相应担保,中小企业可以只支付较少的保证金,就可以使用设备,从而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租赁业在我国走过了一段弯路。可以断言,只要有了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有了配套的政策环境,又有各种难逢的机遇,我国租赁业必将迎来一个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