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开放融资租赁,建立租赁机制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作者:屈延凯

    现代租赁业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重要的投融资机制和设备流通配置机制,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社会化会起到重要作用。由于没有明确的市场准入和管理法规,税负不合理,我国内资非金融机构的租赁公司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和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我国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必须加快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和广大农村的医疗、教育、通讯、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光靠政府投入,显然不行。要拉动社会投资,单靠给项目本身减免税是缺乏吸引力的。因为此类项目在很长一段时间是无利润可言的。必须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引入租赁投资机制,使投资人可以通过取得租赁资产的折旧消化投资机构自身已有的应税额。工业发达国家的此类项目多由投资人采取杠杆经营租赁为项目提供融资。此类项目的租赁债权还成为资本市场证券化、应收债权转让的热销产品。各类基金、保险、银行都是最大的买主。
    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就是投资可持续,投资可持续,就要有帮助投资人回收投资和锁定风险的运作机制。提取折旧,消化应税额是一种最基本的回收投资锁定风险的措施。
    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企业应税资源、资金资源很不相同。很多基础设施的服务运营商,如供水、供电、供气、城市公共交通、航空、河海运输、铁路运输和医疗服务、教育产业需要拥有大量的运营设备。由于项目回收周期长,或是新企业没有业绩记录,或是负债比例已经过高等种种原因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或是机构投资。相反,很多从事金融、证券、保险和产业投资的机构,或是一些特大型优质企业却又很多闲置资金和大量的应税额。但是却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或是可供提取折旧消化应税额的资产。这种资产拥有使用量和收益及应税额两种资源的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于不同行业之间、相同行业的不同地区之间、金融服务业和产业经济之间,并不能使所有企业都可以公平的享受提取折旧的税收激励机制。
    经营租赁特别是委托杠杆经营租赁的理财方案,可以在希望表外融资,租金税前列支的设备使用人和有资金希望投资并想通过拥有投资设备的所有权,提取折旧消化自身应税额的投资机构之间建立一种折旧换位、税收换位的机制。可以使不同需求的企业可以公平的利用税收激励机制,促进生产、流通和投资活动的可持续进行。
    租赁业务是不同金融机构和不同金融产品之间实现资源配置的渠道,是产品创新的工具,是一种多功能的运作机制。
    商业银行应该认识到,很多基础设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周期长,盈利小,过分信贷化,容易造成银行资产结构不合理和坏账发生。在项目企业有负债能力的情况下,银行可以成为基础设施项目的流动资金和部分设备投资的主要资金供给方。但很多服务运营项目,对拥有设备所有权并不看重。相反为保持合理的负债比例,或希望有一个与效益产出相匹配的偿债安排,提高股东回报时,企业就会选择经营租赁服务。但由于法规的限制银行是不能直接做租赁业务的,特别是不能做经营租赁业务,在自己的账面上记经营租赁资产。银行应该把租赁公司作为一个贷款中介。银行通过给租赁公司贷款为自己的客户提供租赁服务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租赁公司应成为银行的理财平台,通过租赁公司满足企业的经营租赁业务需求,扩大自己的服务范围,配置信贷资源,稳定优质信贷客户。
    同样,保险业与租赁业携手合作,也将会使保险投资机构和租赁公司各自的优势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在拉动社会投资的过程中达到双赢和利益最大化的目的。租赁业为保险投资机构开拓新的投资渠道和新的投资组合,为租赁公司解决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从国外保险投资机构的成功经验来看,保险投资机构参与产业投资基金或为租赁公司、银团贷款向飞机、通讯、船舶、公共交通、电力等收益稳定、现金流量好、应收债权融资变现能力强的基础设施项目承诺并提供长期资金同样是保险投资机构投资组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融资租赁业务的特殊性,在从事租赁业务投资时,当租赁公司仅是项目安排人,各种投资机构成为租赁业务的实际投资人的时候,投资机构不仅拥有租赁债权,还保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债权安全保障性比较好。投资人还能按有关规定享有租赁资产加速折旧或享有投资抵免所得税的税务优惠。
    投资人可以设立定向的委托租赁资金,通过租赁公司采取杠杆经营租赁的方式,支持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如:开展飞机、轮船、轨道车辆、电站、供电、供水、供气、供油、电讯、医疗设备、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杠杆经营租赁业务。由投资人出20—30%左右的资金,通过租赁公司再向银行筹措其余资金购买承租人所需设备。在租期内,投资人拥有设备所有权。这些项目往往具有特许或相对的区域垄断性质,有稳定的现金流,设备通用性强和设备实际使用寿命比租赁期长的特点。投资人不仅可以享有获取相对可靠的租金收益和租赁资产的余值处置收益,还可以提取折旧消化自己的应税额,获取税收好处,分散和锁定投资风险。由于3倍以上的财务杠杆的效应,投资人均可获得比一般债权和股权投资要高的年投资回报率。这正是在经济发达国家很多保险投资机构和战略投资机构,包括政府投资机构都直接参股租赁公司或积极参与涉及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租赁业务的原因所在。这一成功做法值得我国保险投资机构和租赁业借鉴。
    租赁公司把投资人的钱变产成租赁物,获取租金收益和税收好处,是帮助投资人理财,同时解决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帮助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使项目单位除股权融资和贷款发债之外多了一条可以表外融资,保持合理负债比例,最大限度合理避税的融资渠道。租赁业务加速了设备的流通,支持了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租赁公司把租赁资产通过信托计划实现债权转让,还加速了自身资金流转,使投资社会化,最大限度的分散投资风险,使投资风险社会化承担。中小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及个人的零散资金通过购买租赁信托计划或租赁信托资产可以介入一些安全可靠的大项目。
    充分发挥租赁的理财机制对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政府对租赁业的发展给予关注和支持。尽快完善我国租赁组织体系建设,对内资租赁机构开放融资租赁经营范围,发展以厂商为背景的专业化的租赁公司,允许保险投资机构在一定比例内投资如飞机、轮船、电力等有稳定现金流的租赁项目。要进一步加大对现代租赁的研究和宣传,大力培养租赁的专业人才。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屈延凯
200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