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租赁:"保守"与创新

作者:梅涛

摘自《数字财富》2003年5月刊 

  在金融租赁行业,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名字可以说是响当当的。事实上,叫得响的不仅是浙租令人折服的业绩,更是业内人士最为关注的将浙租引向成功的"浙租模式"。


                   幸运源自定力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人行针对国内非银行金融机构类金融租赁公司持续近3年的清理整顿工作正处于"攻坚阶段"。目前,仍有近半数的公司备受高额不良资产的折磨,改制、重组工作举步维艰。尽管有消息说一些"大鳄"级的投资者表示愿意"买单",以便获得金融租赁的"黄金牌照",但人行的态度却极为谨慎,这些公司能否重新获准营业还生死未卜。
  相比之下,作为第一批轻松过关的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却早已轻装上阵。截至2002年底,浙租已累计租赁投放200亿元人民币,浙江省内1980多家企业借助浙租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获得企业发展急需的固定资产。浙租因此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浙租的前身是成立于1982年的中国租赁公司(中租)浙江代理部,当时的注册资金仅为50万元人民币。1986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工行、农行、建行、保险公司、轻工业局、省物资局、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10多家单位发起,成立了浙江省租赁有限公司。
  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末,浙租与国内其它由人行审批的金融租赁公司一样,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但与多数同行不同的是,浙租在当时没有像其它金融租赁公司那样,把自己看成是简单的"转贷银行"(从银行拿到贷款再以高于银行利率的条件放给企业),更没有滥用自己的金融特权。在众多金融租赁公司疯狂从事转贷业务或者盲目投资于房地产和股市的时候,浙租却在老老实实地进行常规的融资租赁业务,致力于省内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被称为"金融机构中的乡镇企业"。这在当时简直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手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黄金牌照",不挣"快钱",反而埋头挣租赁的"辛苦钱",浙租甚至因此被同行讥讽为"极端保守"。
  今天回过头来看,浙租当年的"保守"却实在是明智之举作为坚守租赁主业的典范,浙租没有像多数同行一样陷入不良资产的泥沼之中,并在人行开始对金融租赁公司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中顺利过关,完成了改制和资产重组,获准重新营业。
  "浙租之所以有如此定力,并因此成为国内金融租赁行业的幸运儿,这要感谢浙江这方水土和浙江历届父母官。"浙租宁波分公司总经理李宝忠不无感慨地说。"正是浙江蓬勃发展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为浙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浙扛历届领导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扶植和鼓励政策,更是我们安身立命、谋求发展的重要条件。"
  从全球租赁业的发展看,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是中小企业最为主要的融资渠道和手段。浙江是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中小企业已达108万家,占了企业总数的99%以上,并为城乡提供了1000多万个就业岗位。2002年,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88%,企业增加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49%,实交税金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一半以上。早在90年代初,当时的浙江省有关领导便认识到租赁业对于发展中小企业和浙江经济的重要作用,并开始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法规。
  1992年6月16日,时任浙江省省长的葛洪升以省长令的形式签署和颁发了《浙江省融资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简称"27号令")。
  "27号令"将租赁业的发展与推动技术进步、促进浙江经济整体发展联系到了一起,并率先以地方性法规的方式,降低了从事融资租赁的门槛。"27号令"第六条规定:浙江省级融资租赁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为3000万人民币,如从事国际业务另需500万美元实收资本金;市(地)级融资租赁公司,其实收货币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中外合资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其实收货币资本金不少于800万美元。"27号令"还开放了其它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大门,规定:兼营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机构或其他公司,应设立融资租赁专项资金;省兼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市(地)兼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一位国内租赁行业资深人士在评价浙江省"27号令"时说,该法令具有极大的"开创性"。因为"27号令"不仅给予了租赁公司较高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它本着尊重、承认租赁业特点的原则,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租赁行为各当事方的权利与义务,并按照国际惯例给予了租赁公司在会计原则、税收政策方面的公正待遇。
  正是在这样的经济土壤和政策环境下,浙租获得了坚守租赁主业的定力,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有关资料显示,浙江境内1980多家中小企业都与浙租签订过租赁合同,其中利税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200多家。


                 改制与有限多元化

  200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所有归人行管理的金融租赁公司提出了改制、增资扩股和规范管理的要求。以此为标志,人行对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开始了新的一轮整顿工作。同年8月,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家被人行依法撤销的金融租赁公司。
  浙租的改制工作从2000年底开始,2001年底获人民银行总行核准重新登记。 
  在现有12家归人行以及银监会管理的金融租赁公司中,浙租是首批为数不多顺利过关的企业之一。李宝忠认为,这得益于浙租的"历史包袱"(不良资产)相对较轻。据了解,浙租改制以后的股东为10家,总资本为5.16亿元(人行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亿元)。
部分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人行管理的金融租赁公司的改制工作进展缓慢,其主要原因是不良资产率过高和国有股不愿退出。据了解,浙租新董事会中民营经济的成分已经"显著提高"。
  "改制之后最明显的变化是,我们作为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明显提高了,"李宝忠说,"这大大促进了我们与银行的合作?quot;他同时表示,资本规模扩大以后,浙租加大了招揽人才的力度,大批拥有硕士、博士学历的专业人才加入了浙租团队。
  "商品经济社会中的任何买卖行为其实都可以变为租赁行为,"拥有经济学硕士头衔、曾经在银行和信托公司工作过的李宝忠,实在有些"泛租赁主义者"的味道。"我们过去习惯于一次性付清货款获得物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现在日益流行的信用卡消费和分期付款消费,却是将商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客户凭借信用或其它方式在支付部分货款、甚至先不付款的情况下便拥有了商品的使用权,井通过分期或延后付款的方式钪栈竦梦锲返乃腥āPб娴牟谟谏璞傅氖褂枚怯涤校饩褪侨谧首饬薜谋曜寄J胶途杷凇?quot;
  基于这种认识,李宝忠和浙租认为,融资租赁的应用领域将非常广泛,租赁业可以变成名副其实的"万花筒"。尽管如此,浙租在完成改制以后,还是对国内和浙江租赁市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并制定了未来5年的发展规划。
  "融资租赁具有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属性,因此,它不可能仅仅是资本的游戏。"李宝忠说。正因为如此,未来5年,浙租将通过金融与实业结合,实现有限的多元化发展目标,并努力成为一家上市公司。
  根据浙租的5年发展计划,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行业将成为其主要的业务方向。李宝忠解释说,之所以选择这些领域,是因为我们十分注重风险控制、财务分析和现金流分析。这些行业现金流的稳定,将有利于融资租赁的风险锁定、风险分担和风险控制。 
  "公交公司有多少辆车、多少条线路、每天的票款收入有多少,这些都是可以比较准确测算的,"李宝忠解释说,"根据这些数字,我们就可以准确地设计出租赁周期长度和每月的租金数。同样,自来水公司收多少水费也都是比较稳定和可计算的。这些对于租赁公司来说非常重要。"
  浙租一位负责人曾撰文指出,在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浙租逐步认识到,融资租赁并非单纯的金融工具,而是金融、贸易与服务的混合体,租赁公司处在企业获得融资(融物)这一产业链的中间位置,要想获得更大、更好和持久的发展,必须发挥自身"多面性"的优势。浙租崇尚并锲而不舍地探索和实践集融资、投资、经营、资产与资本运作为一体的现代租赁理念。
  李宝忠告诉记者,浙租非常看好控股公司的模式,"中信控股的成立引起我们的很大关注。"


                   创新、人才与竞争

  金融租赁与信用卡消费一样,都依赖于整体的信用环境,这一点是国内目前相对欠缺的,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前20年所积累的大量坏账与此也不无关系。面对这种情况,浙租创立了自己的一套业务模式。 
  "我们致力于向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特色化的服务,"李宝忠指出,"租赁归根结底是一种机制,我们租赁公司是这个机制的神经结点,是将承租人、租赁公司、银行、供应商、担保企业、保险公司这六方捆在了一起的红线。一条线上拴六只蚂蚱,共同分担风险,风险最终被控制到最低限度。"
  据记者了解,浙租的基本模式是:
1、承租企业向租赁公司交纳相当于租赁物品价格20-30%的保证金;
2、浙租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承租企业交纳的保证金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并与供应商签订回购担保协议;
3、浙租将货物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根据相关协议在租期内按照双方商定的数额按时交纳租金;
4、租期结束后,浙租以"名义货价"将物品最终卖给承租人。同时,浙租还要求与承租人有一定业务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保险公司则为货物运输等环节提供保险服务。
  作为租赁公司,浙租的主要收入包括向承租人收取的服务费、利差、供应商给予的销售佣金和租赁物品残值处理过程中的差价等。在坚持上述融资租赁模式的同时,浙租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也颇为完善。
  在公司组织架构上,浙租设立了两个相对比较独立的机构评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就分公司而言,其基本业务流程包括:业务人员调查项目并提出项目建议书+部门经理认定+分公司项目评审小组评定(5人组成,两票有疑义该项目便无法通过)+分公司总经理(具有一票否决权)。
  对于金额较大的项目则直接上报给总公司。总公司的项目审核流程与此类似。对于一些超大项目,总公司的评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则从初期就开始介入。所有项目的合同还必须经过法律部专业律师的审核,最终才由总裁亲自签发。
  曾经在银行工作过多年的李宝忠表示,为了确保项目的成功,浙租的项目审查严格程度较之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毫不逊色,井与绩效考核挂钩。
  由于上述种种措施,浙租改制以后的业绩不断攀升。到目前为止,浙租累计租赁投放200亿元人民币,带动相关投资1000亿元人民币,新增产值近2000亿元人民币。据了解,在浙租开展的租赁项目中,租金有效回收率高达98%以上。
  尽管浙租目前已经成为国内金融租赁行业的佼佼者,但面对可能出现的竞争,浙租仍不敢掉以轻心。
  据李宝忠透露,目前浙租正在积极探索新的融资租赁模式,其重点是加强与银行、信托公司等其它金融机构的合作。
  此外,浙租在收取承租人租金方面也进行了新的尝试。"对于我们非常看好并有意进入的行业,我们在探索进行分成租赁方式,也就是把传统的固定租金变为根据承租人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租金的模式。"
  在谈到今后的市场竞争时,李宝忠指出,浙租最为主要的竞争对手,可能是具有强大产业背景的厂商租赁企业。而要应对这种竞争,浙租等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的首要问题将是专业人才匮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