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金融租赁理论及相关状况

作者:许言

    拙作《做好租赁理论研究 引领行业健康发展》发表后,有业内网友发来电子邮件,对其中的一些论点提出了指正意见,我看了后,一部分同意他们的观点,一部分也有不同的看法,并且最近也有一些新的认识,现综合表述如下,以求和大家一并探讨。
一, 关于“分类”。
    有网友称该文中对租赁理论研究人员的分类法“未必科学”,并且即使按所谓的“实务派”、“专业派”来予以划分也不尽正确。如裘企阳先生在今年退休前一直是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的从业人员,是做实实在在的具体业务的,而非所谓的“专业”搞理论的;又如其中提到的个别人士,实际上是从事企业运作的,是“事务工作者”,而非“理论研究人员”。对此我表示赞同。
    我现在认为这样的“分类”很难有“章”可循、有“理”可讲,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若非要对理论研究者进行所谓的“分类”,似乎从研究方向和方式上去分,可能会有点价值。这样可看看下一步应该从何种角度、领域用何种手段去研究。
    正如对租赁的某些分类一样,有时很难从中找到界定的标准。比如何为“传统租赁”,何为“现代租赁”,虽然也有着具体的定义,但实际上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比如“干租、潮租、湿租”之间也难以找到截然的界线;即使“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的分法在《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中有明确标准,有的也可以通过做财务报表等手段来进行相互转化,说明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又如所谓“创新租赁”、“厂商租赁”、“制度租赁”、“节税租赁”等,租赁种类中绝无此说法,但有人提出来了,并一定程度上约定束成了,表达出了人所共知的意思,似乎也可以的。
二, 关于秦皇岛会议前的理论研究工作
    有业内专家称我在该文中的表述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感觉:“以秦皇岛会议为分水岭,前面一片空白,后来才有了转机,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在九九年六月该会议召开前,诸如梁慧星、吴思奇、张稚萍、陈烽、屈延凯等很多人“做了多年的、大量的带有浓重理论探讨性质的努力”,才促进了被称为“四大支柱”的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这些理论研究人员为中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做出了切实的贡献,对此不应予以忽略。对此我完全赞同。事实上,不可能开了一次会,忽如一夜春风来,从此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当然也不会象有些说法那样:“秦皇岛会议的召开宣布中国金融租赁业结束了简单融资租赁阶段,从此进入了创新租赁阶段。”。凡事有果必有因,没有金融租赁理论界长期不懈的上下求索、热切呼吁这个会议能否得以召开可能都是个问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九九年三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融资租赁合同》作为单篇列入其中,对比旅游、电力等产业在此中都没有一席之地,更觉得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当时不仅没有正规的行业组织,而且实践上也处于困顿、停滞状态,这些事几乎全靠几个搞理论研究的人在操作。在李鹏委员长主持召开的全国人大立法会议上,其他产业都是各协会、各部委的负责人出席,有的行业是部长亲自出马,唯有融资租赁产业是屈延凯、张稚萍两位“民间人士”在参与讨论,并且最终“拿”下来了,真是不容易。 
三,关于租赁理论及理论界的“封闭性”和“与时俱进”问题。
    由以上的事实,有人认为租赁业理论界并没有我所说的“封闭性”及“没有与时俱进”。对此我不那么认为,我以为这两个问题直到今天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着,需要认真的对待。
    首先应说明:是否已“开放”和“与时俱进”,这只是一个程度问题,不可能绝对的没有,只能讲程度还不够。
    如果没有封闭性,为什么在中国持续深化的“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时代背景下,长达十几年在国际上只以日本为师、而没有对相对成熟的欧美市场给予更多应有的关注呢?为什么一直没有派人到近在咫尺的世界租赁业前五强、并同为发展中国家的韩国考察访问呢?不要讲一个国家的产业,就是一个小公司,如此“闭关主义”也是行不通的。如果没有封闭性,为什么在很长时间内对租赁的本质功能、所需政策支持、其发展的“轨迹”所知不明朗或者干脆不甚明了呢?要知道,这都是最基本的东西啊!中国加入WTO后,很多产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外来投资活跃;二00二年,中国吸引外资高达500亿美元以上、已取代美国成为世界上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但金融租赁做为首批全面开放的产业,却并未象业内原先预测的那样,老外们蜂拥而至了,总体上似乎还是一种“只出不进”的状态。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最起码原因之一是我们对外宣传、对外交流得还很不够吧!
    近年来,租赁界在对外接触方面有了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应清醒的看到只是几个组织和公司到美国、日本去了几趟,走马观花看了看,和其租赁界做了一些交流(从短暂的访问时间上看就不可能太深入。),据知,除了浙租公司的考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外,余者好象成效也是有限的;又有一两位世界租赁专家到中国考察了几家公司,讲了几天课;有几家租赁公司做了一点涉外租赁业务,这显然远远不能说明中国租赁业和世界接轨了,已经开放了。
    由此我们认为:中国金融租赁业本身及其理论界不管在对外开放、对内开放以及在行业内“开放搞活”等方面都有很多工作要做,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们已经注意到,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二00三年工作的设想中有以下内容:积极争取二00四年世界租赁年会在中国召开;组织业内高级管理者和业务骨干出国培训,学习国外先进的租赁理论和实践经验;加强对金融租赁的宣传,办好动态与信息刊物;加快建立并逐步完善中国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网站建设。可见行业已认识到并正着手予以改善其开放不够的问题。我们相信经过各方努力该情况会逐步的好起来。
    所谓“与时俱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发展阶段,都会有不同的解释。在全行业已完全停滞不前的状况下,理论界并没有放弃,作出了应有的努力和贡献,应该讲是做到了“与时俱进”。但我们要着重提出:就目前而言,租赁理论已跟不上行业发展的步伐,满足不了行业发展的需要,新的理论“瓶颈”已然出现。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行业发展“四大支柱”基本确定,改制重组也进入尾声,各租赁公司从求生存的状态转向求发展的创新探索,势头很旺。那么此“时”租赁业的着力点应该在哪里?显然是怎么经营、怎么赢利、怎么做到稳健发展的可持续。相应的,租赁理论也应完成一个调整,即应对“怎么干”、“怎么办”等具体的实际操作问题予以大力探讨,而不是仅仅在定义、分类、功能、政策等方面做文章。
    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深化发展,中国的大多数产业已在企业品牌建设、体制改革、组织安排、企业管理、文化培育、人才培训、市场开发、业务创新、产品塑造、风险控制、信息搜集、广告宣传、同业竞争与合作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并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理论体系。正是这些“经营性理论”(姑且先这么称呼)引导着企业不断前进。但租赁理论体系中这一块明显欠缺,打开网站或理论刊物其中谈宏观政策层面上的似乎相对偏多,贴近市场、贴近“基层”的作品相对较少。有时难免让人有点产生落不到实处的感觉。
    为了具体说明租赁理论体系中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我试举其中两个方面的例子。一是广告宣传。在很多时候,一谈到租赁的功能和优势,总是把其宏观的、微观的、主要的、次要的、共性的、个性的一股脑端出来,加起来足有十几条之多,看起来全面周到、尽心尽力,但广告宣传的目的是要让对方明白、了解和接受,说的多了效果并不好,反而让人家不知所云,那就是等于什么都没说。若按这种思路去宣传,房地产公司可以把房子的功能和优势列出一百条好处。广告宣传最忌求全责备和不分场合、不分对象。电视上的广告几乎都在一点上做诉求,这一点让人留下印象就不错了。如洗化用品,海飞丝就是去头屑,飘柔就是洗发护发二合一,潘婷就是炬油护发。清清爽爽,明明白白。金融租赁业也意识到推广租赁理念的重要性,但对此在理论上都没有论及,只是知道要去做这项工作罢了。二是市场销售。只有把产品卖出去才能赚到钱,没有人会否认其重要性。不抓销售,就难以推进市场化战略;不搞市场开发和建设,就不可能保证发展的可持续。这是绕不过去的问题。但租赁理论对这方面的探讨是非常之少,有的公司主动销售意识甚至都需要强化的。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大部分产业特别是家电、医药、房地产、汽车、IT业等都极为重视营销工作,各种新的营销理念、方式、手段层出不穷、风起云涌。即使同属金融机构的保险公司,其销售机制的培育、销售人才的培养、销售能力的提升已达到相当的高度。总的来看,租赁业的销售工作和人家相比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都有着较大的差距。
    当前,金融租赁业已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以上所说的理论欠缺已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新的发展“瓶颈”。这种情况虽然是有其现实原因的,但对此不予以足够重视和着手解决,将是不“与时俱进”的,也是一种方向性的错误。
    如何弥补这些“经营性理论”的不足呢?依靠业内的几个理论专家显然是不够的。笔者认为除了要加强从各个方面学习外,主要需充分调动自己公司内部的力量。不要把理论这个东西神秘化。理论就是“论理”,就是把问题讲明白。处处都有理论,人人都可以搞理论。只有发扬团队精神,员工们一起来参与,才能不断在观念上有新突破、发展上有新思路、工作上有新举措、事业上有新局面;才能逐步形成具有本行业、本公司、本部门特色的理论体系。
    当前,随着相关政策的逐步到位,新型租赁主体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租赁业和中国的大部分行业一样,正在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和越来越多的发展商机。现在,各个租赁公司的各项工作都在深入开展,企业发展状况正一天天的进步和向上。中国金融租赁事业的前景取决于各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各公司的业绩必然是要靠其内在因素来推动的。目前发展中的问题和不足,将会在持续的开放和创新中得到解决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