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如何为奥运服务

作者:沙泉

    当得知我国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消息后,出于职业的敏感,第一个反映就是奥运建设将给租赁业带来无限商机。在与相关部门接触后知道,承办奥运会建设是全国的一件大事,租赁作为服务贸易的领域,首先应该想到租赁如何为奥运建设服务。只有站在这个出发点,才能找到租赁和奥运建设结合的契机。
    承办如此大规模世界级的体育赛事,在中国是第一次,现代租赁为奥运服务也是第一次。尽管现代在中国发展20多年,由于条件限制和环境限制,仍处于幼稚产业时期。如何让租赁为奥运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了解奥运项目的特点,也要知道租赁的规律,而且有些服务项目是随着奥运项目的推出才能开发出新的服务项目。因此我们要针对具体项目,研究出切实可行的运作模式。既要保证奥运会的顺利召开,又要保证参与者的利益。
    奥运建设不仅是中国的事情,也是全世界的事情,因此奥运建设是国际化的,奥运项目的投资,不仅是中国政府,还需要大量的民间资本甚至涉及到国外资金。如何通过奥运租赁项目将政府投资转化为民间投资是我们业内的责任,有美国民间成功举办奥运的经验在先,我们一定能实现这个愿望。
    既然要通过租赁服务奥运的方式拉动社会投资,一定根据国际奥委会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竞争,因此许多奥运租赁项目有可能是以招标的方式参与。租赁公司如何参与奥运服务,成为行业重要的研究课题。
    为了鼓励民间参与奥运投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已联合发文财税[2003]10号《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了承建奥运项目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这样让企业参与奥运租赁项目的建设可以在税收方面得到一些实惠。通过租赁服务奥运仅有这个文件是不够的,在后面我们还要提出一些政策方面的建议。
    租赁为奥运服务是体育政治背景下的经济活动。因此企业既要考虑经济效益,又要考虑社会效益。参与奥运项目的建设,企业不仅获得经济利益,还获得奥运带来的无形资产。
    如果租赁企业没有利益,全凭热情是不够的。但是仅考虑经济效益,不考虑国家利益,没有奉献精神是不能参与奥运租赁中来。因为政府凭借奥运支持了企业,企业在奥运建设中得到了无形资产,这些都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既然有租赁为奥运服务的功能,因此奥运会的投资方式可以有三步:一是赞助;二是租赁;三是政府直接投资。赞助主要解决项目的部分投入资金。世界上有许多大的企业集团,为了通过奥运会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和形象,都会花费大额资金赞助奥运会的活动。
    现代租赁是一种新的投融资工具。在奥运建设项目中,如果能使用现代租赁可以解决政府少投资,甚至不投资的问题。租赁是个投资杠杆,政府少量投入后可以通过租赁放大民间投资。租赁具有资产管理功能,通过租赁公司对租赁物件所有权的控制,政府间接地控制了整个项目的投资。这就是以经济的手段达到行政调控的目的。
    如果所有的投资都不能满足奥运建设的话,政府会再在关键时刻那出资金投入。总的投资模式应该是先民间后政府。
    鉴于租赁分为出租服务和融资租赁两种方式,租赁为奥运服务也建立在这两种基本模式之中。前者解决中短期租赁物件使用问题,后者主要解决设备的长期投资问题。
    出租服务可以为奥运的一般性工作运转提供出租服务。目的是节省奥运办公费用,减少对短期使用,可以回收转卖、转租的物资进行租赁。如,办公设备、食堂炊具、餐桌、餐椅等。
    在奥运会比赛期间,还可以向运动员、教练员提供摄象机、电视机、录象机等研究分析比赛的设备,受伤后需要防护、恢复身体的医疗器械以及特殊项目专用体育训练器材等。
    奥运会建设中有许多设备的使用都是短、中期行为,建设期结束后,设备就会闲置。为了减少投资成本,采用租赁的方式是最合适的。如:奥运会场馆建设中需要许多施工机械和建筑模板等,这些设备在建设期过后,有可能被闲置,因此采用租赁方式可以节省很大一笔投资。
    由于许多出租服务在奥运会承办期间就可以发挥其服务功能,因此建议奥组委首先根据筹建工作的需要,列出需要租赁的物资名单。通过招标,寻找愿意为奥运服务的租赁公司。因为可租赁的品种很多,因此需要奥组委协同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协调、管理出租服务的租赁公司。
    在奥运建设中采用融资租赁目的主要是为奥运建设提供新型的投融资模式,针对政府直接对奥运建设进行投入的项目,通过融资租赁,一方面将政府投资通过租赁转化为投资杠杆,撬动民间投资。对于已赞助的项目,通过融资租赁中的回租方式,可将赞助项目转换为资金再投入另外的奥运项目,或者解决项目本身的流动资金问题。
    通常融资租赁的物件是机械设备。在奥运场馆建设中,少不了添置永久性固定设备,因此融资租赁的项目是非常多的。
    鉴于奥运项目建设都有项目法人,对某个项目进行整体承建,且项目的建设不仅有设备投资,还有基本建设的不动产投资。因融资租赁比较适合设备投资,因此承租人可能是以项目法人为主。
    融资租赁是以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计算租金的。奥运会的许多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而且收益都是在奥运会以后才体现出来的,因此租赁并不是对所有的项目都合适,只适用于设备投入后立即就能得到收益的项目。如,为奥运服务的外部附属设施、公路、环保设备等。
    到底什么设备适合融资租赁,主要是项目法人和融资租赁公司具体商定。这需要奥组委和租赁行业组织进行协调和管理。
任何租赁项目都是有风险的,奥运租赁项目也不例外。尽管奥运项目除了经济目的外还具有政治意义,但也难免承租人不会出现拖欠租金的问题。为了吸引投资人投入奥运建设,奥运租赁项目也应该在某些地方得到租赁偿还的保障。为此笔者提出建议解决奥运项目融资中的信用风险问题。
    首先奥运项目的设备融资租赁不应该是全额融资,项目法人(承租人)应该拿出部分资金作为租金偿还保证(保证金)。如,每笔租赁业务是否由承租人率先拿出30%左右的保证金,再有一部分是由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其余的风险由租赁公司和设备供货商承担。租赁公司在此除了负责融资外,还担任租赁资产管理的角色,对投资人、对政府的资金负责。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占。
    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担保基金有一部分可以来源于奥租委或政府,另一部分风险也应该自己承担。
    由于奥运项目的承建商通过租赁可以减少自己的直接投资,他们的项目是经过竞标得来的,因此应该对奥运项目的名义负责任。如果不能偿还租金,奥租委有权撤消他们的项目法人资格,让他们承担所造成的损失,让有能力经营的企业继续经营。如果在这方面能得到法律方面的保障,其功效大于政策性担保,因此政策性担保可以不要。
    由此看来奥运租赁项目在奥运会结束后,仍然有管理问题。这些事情最好还是由奥委会和租赁行业组织组成的机构监管。
为了鼓励社会富余资金参与到奥运建设中来,减少国家的直接投入,将国家投资转为民间投资,建议国家在租赁的税收政策上给予一定的鼓励和优惠,以便有足够的吸引力吸纳社会闲散资金。
    一是租金可以税前列支。奥运项目融资租赁的承租人全部都是承建商,他们能参与到奥运项目的建设中已经给国家减轻许多投资负担,如果能利用融资租赁的话,承建商可以将一部分投资通过租赁的方式转为社会投资,这样会激励更多的承建商加入奥运的建设队伍中来。
    按照一般的政策承租人偿还租金的资金来源有三部分:租赁物件的折旧;租金中的利息;不足部分用税后利润偿还。第三部分在整个租金中占有的比重不大,如果国家政策允许承租人在偿还租金时,不足部分可用税前利润偿还,可以减少承建商税赋,也算是国家给承建商的一种回报。
    二是通过参与奥运租赁的投资,投资人可以享受投资抵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租赁业务时主要的资金来源银行。这部分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存款。由于很难分清投资主体,因此得不到任何税收上的好处。目前有许多民营投资公司、战略投资机构、亿万富翁,他们手中有大量的闲散资金却难得找到好的投资项目。
    有了投资抵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他们在给租赁公司提供融资时假设可以抵免33%的所得税,同时承担承租人不能偿还租金的部分风险(就算损失30%,还有3%的利润),这种无追索权的投资方式在国外政府鼓励的项目中比较流行。况且奥运项目都比较安全,如果这个政策出台相信有大量的资金介入到奥运项目的建设中来。
    有关税收政策的问题关系到国家利益,需要行业组织、专业人士与奥组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研究,经过仔细测算后才能出台。由于奥运在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中占的份额不大不会给国家增加太多的税收损失,反而会促进更多的社会资金自但风险地加入到奥运建设中来,为国家培育更多的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