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融资租赁的原理和功能 |
作者:梁福山 |
第一节 融资租赁原理
融资租赁也称金融租赁(finacial leasing),由于世界各国租赁业的发展过程不同,各国的法律制度和会计制度不同,各国的租赁业也各有其特点,在概念上有所区别,当前国际上有代表性的几种定义主要有美国、英国、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等。
一、 融资租赁的基本概念
1、美国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第十三号公告对融资租赁的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租赁设备由承租人选择并指示出租人购入,租期内双方不得任意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期与设备的经济耐用年限基本相同,租金的合计金额超过设备的原价,设备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承租人在租期届满时可以重新续租,也可以留购,承租人在最终可以获得设备的所有权。
2、英国
英国设备租赁协会强调融资租赁的定义要有以下特征:由承租人而不是出租人从供货厂商或经销商那里选择设备,出租人保留设备的所有权,永不变为承租人的资产,承租人在按期支付租金并履行各项条款的情况下,在租期内享受独有使用设备的权利,出租人即租赁公司在租期内,设法补偿资本支出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以及有关开支和实际利润,由承租人完全承担设备陈旧的风险,并负责设备维修和保险,租赁届满时承租人有权选择降低租金续租(注意没有提到留购,这和其他国家不同,在英国,如果留购的话,则是近代租赁中的“租购”,而不是“融资租赁”)。
3、国际统一私法协会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调查研究各国融资租赁交易的基础上,于1988年5月在加拿大渥太华召开了外交会议,审议通过了“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公约第一条即提出了融资租赁的概念和特点:在一项典型的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依照承租人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应方)订立一项协议(供货协议),据此协议,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简称设备),并且拥有所有权,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协议(租赁协议),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这一融资租赁交易包括如下几方面的特点:承租人指定设备和选择供货商,并不是主要依靠出租人的技能和判断,出租人所取得的设备是和一项协议关联的,这项协议据供货方所知,已经或将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根据租赁协议应支付的租金是固定的,并须考虑摊提全部或一部分设备成本。
4、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国际会计准则-租赁》(IAS17)中对融资租赁做了如下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实质上属于资产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的租赁,租赁期结束时名义所有权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给承租人。这个定义特别强调的是一方面租赁资产的经济所有权发生转移,不重视法律上的名义所有权的转移,另一方面融资租赁实质上只是将租赁资产的经济所有权(而不是其他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正是因为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认为融资租赁资产的经济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因而主张融资租赁的财产须在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化。
5、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定义
2000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在附则第四十六条对融资租赁做了如下定义: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
二、融资租赁分类
融资租赁在具体业务中,因其不同方面的特征具体表现为不同形式。
1、资本性租赁(captital lease)和经营性租赁(operating lease)
将融资租赁分为资本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是从会计处理的角度划分的,划分的基础是究竟谁(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应该是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人,这里引进了经济所有权的概念,这种划分源于美国的FAS13。
资本性租赁是一种在帐务上被当作承租人购买处理的租赁方式,一个典型的资本性租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租赁期限等于或大于租赁资产估计使用寿命,租赁期结束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自动转移给承租人,在租赁期结束承租人可以通过廉价选择权获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需要支付的租赁款当前价值应大于或等于租赁资产在租赁起始日的公允价值的90%,等。由于资本性租赁中承租人被视为租赁物件的经济所有权人,因此由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资本化。
经营性租赁具有真实租赁的特征,并且必须满足美国FASB(财务会计标准协会)设立的有关标准,经营性租赁不要求在承租人财务报表中报告,仍由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资本化,FASB13下有关经营性租赁标准主要有以下几条:租赁物是由承租人选择和指定、出租人购买的,在租赁期间和租赁期结束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不自动转移给承租人,没有任何善于廉价选择权的条款,在租赁期间内租赁是不能取消的,而且租赁期间应不超过租赁资产经济寿命的75%,租赁资产的总价值或最小租赁付款额以租赁内含利率折现值不得超过租赁资产公平高价的90%。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经营性租赁和我国传统概念中的经营租赁是不同的,我国的经营租赁相当于国外租借概念,在英文中,租赁一般用lease来表示,相当于我国的融资租赁概念,另外有一类非专用性,短期性的租借以rent来表示,相当于我国的经营租赁或出租,而经营性租赁则是融资租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创新,在由承租人选定设备、事先确定不可撤销租赁期限的前提下,为了会计处理上不纳入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继续由出租人进行资本化的目的而产生的。
2、直接租赁、回购租赁、转租赁和委托租赁
直接租赁(direct lease)是租赁最基本的业务形式,即出租人筹措资金,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向供货商购买设备并支付货款,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在直接租赁中,只有一个出租人、一个承租人、一个出卖人,一个租赁合同和一个买卖合同。出租人以自己信誉筹措资金并承担风险,要求出租人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目前,这种最传统的租赁业务形式在各国租赁实践中仍占有最重要的地位。
售后回租(sale-lease--back)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将物件租回的方式。售后回租具有较强的融资机能,在不影响承租人使用设备的前提下,能够有效改善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和解决资金流动性,还能享受税收优惠,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美国在1936年就出现了这种业务。通常,为了防止借租赁名义办理贷款业务,各国均限制假回租交易,规定设备买卖合同必须以市场公允价格交易,租赁合同在租赁年限、残值处理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转租赁(sub lease)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是相对于只对同一标的物进行一次租赁的融资租赁而言的,转租赁业务包含至少两个出租人和两个租赁合同,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对上一出租人承担偿付租金的义务,租赁物件的法律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基本交易程序如下:出租人A按照承租人的租赁要求,与出租人B签定一项租赁协议,由出租人B向供货商购买设备并租赁给出租人A,由出租人A再租赁给承租人。这里包含两个出租人、两项租赁合同、一个买卖合同。由于发展中国家普遍资金短缺,转租赁常用在国际租赁业务中。有时为了充分利用发达国家的出口优惠政策,常由出租人A与供货商签订购买合同,再与出租人B签订一租赁合同,将设备租回(即两个出租人之间实际上是售后回租交易),再租赁给最终承租人。这种形式实际上包含两个租赁合同、两个买卖合同。
委托租赁是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物件,根据委托人的指定向承租人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间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代理管理并收取佣金。在委托租赁中,增加了委托人和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可以是资金委托,也可以是委托人闲置的设备。委托租赁常用于下列情况:一是委托人不具备出租人资格,对租赁业务不熟悉;二是委托人与受托出租人、承租人不在同一地区和国家,没有条件亲自管理,只好交给受托人。委托租赁实际上具有资产管理功能,可以帮助企业利用闲置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集约化的资金委托租赁实际上就是租赁信托计划。
3、单一投资租赁、杠杆租赁和托拉斯租赁
单一投资租赁是一种传统的租赁方式,是指在一项租赁交易中,出租人负责承担购买租赁设备的全部投资,即设备购置成本的100%由出租人独自承担,这种租赁融资方式主要适应于一些租赁成本较小的设备投资。
杠杆租赁是一个包括承租人、设备供应商、出租人和长期贷款人的比较复杂的融资租赁形式。在杠杆租赁交易中,出租人、承租人、设备供应商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买卖协议和租赁协议,出租人只需投资设备购置款项的20-40%,另外60-80%的资金通过将上述协议抵押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提供无追索权贷款获得(即规定贷款者只能从租金和设备留置权中得到偿还,对出租人的其他资产没有追索权),出租人收回的租金存入专项帐户,必须首先偿还贷款本息,出租人拥有资产所有权,享受全部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还本付息和残值的税收节约。当一家金融机构无法承担巨额融资时,出租人还可委托信托机构通过面向多家金融机构和投资人发行信托凭证的方式来筹措。由于杠杆租赁的直接目的是税收节约,因此税务部门有严格规定,如美国规定1:(1)出租人投资必须有一个最低限额,即至少占资产初始总成本的20%以上,且在租赁期内一直保留这笔投资;(2)租赁期限不能超过经济寿命的80%;(3)租期结束后,残值不低于20%,且由出租人承担风险和收益;(4)承租人及其关联人租期末不能以低于市场公允价格留购,即不具有廉价购买权、续租权;(5)承租人及其关联人不能作为本项目的贷款人和为残值提供担保;(6)租金和预计残值总额必须超过还本付息和投资的总额;(7)租金必须超过总的还本付息额。对银行来讲,由于银行拥有在租金中优先扣除贷款本息和收回设备的权利,参与杠杆租赁比信用贷款要安全的多。杠杆租赁是70年代在美国首先发展起来的租赁方式,由于金融机构的广泛参与,现在,大部分高价值、经济寿命在10年以上的长期资本密集型设备如飞机、船舶、邮电通讯系统、成套设备均采用此种方式,杠杆租赁推动了租赁业的快速发展。
与杠杆租赁一样,托拉斯租赁也是适应高价值、大型成套设备需要巨额资本而产生的租赁方式。基本交易程序是,由数个出租人联合组成托拉斯代理公司,以代理公司名义向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筹措购置设备的巨额资金,购置设备并租给承租人使用,并将交由一家信托机构管理,由信托机构负责收取租金、处理残值和支付债权人本息,收益和风险由参与投资的出租人共同承担和分享。托拉斯租赁实际上是杠杆租赁中的单一出租人发展为多个出租人,解决了杠杆租赁中一个出租人无法承担的巨额租赁风险,是杠杆租赁的延伸,促进了租赁业向大规模资产设备方向发展。
4、收入分成租赁和风险租赁
一般传统的租赁方式都采取固定租金支付的方式,最多考虑到利率的波动会有一个合理的浮动,但对于租金外的项目收益出租人是没有要求的,分成租赁则是一种变革,分成租赁是一种灵活支付租金的业务形式,即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固定租金只占一部分,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在租期内从该资产创造的销售收入(或其他参照指标)中按一定比例支付另外的租金,双方共担风险,分享收益。分成租赁的出现是租赁市场成熟化后市场竞争的结果,使租赁由一种纯粹债权融资的固定收益的金融工具演变成了在不改变债权融资本质的前提下具备了股权收益特征的全新的金融工具,它使出租人不得不开始部分承担项目风险,同样,也给了出租人获取更高收益的机会。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收入分成租赁,没有固定租金,租金的回收完全依赖于分成,分成的标准是以承租人销售收入(或其他参照指标)为依据的,在租赁开始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出租人的全部成本和合理利润,同时确定租金的年折现率,不确定租赁期限(为满足会计准则要求,可以确定不可撤销的最低租赁期限),直到出租人收回的租金折现后达到事先确定的租金净现值总额为止,租赁结束后租赁标的物以象征性价格由承租人留购,这种融资租赁称为风险租赁,风险租赁实际上是风险投资在租赁业务上的创新表现。
三、融资租赁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较
1、与银行贷款的比较
融资租赁和银行贷款的相似性主要是:一是融资租赁和银行贷款一样都是为企业融通资金,一项典型的项目融资性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更是具有相似性,二者都要或多或少地深入到项目或设备后期管理中,来降低风险;二是融资租赁和银行贷款都要求以收取一定的资金升值(利息)为基础,项目贷款和融资租赁都主要看项目或设备的未来现金流,利息和租金以此现金流为保障。三是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国际融资租赁与买方信贷在目的和结构上相当相似。
融资租赁和银行贷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融资的性质不同,银行贷款为企业提供资金,一般是一种纯粹的资金运动形式,即使是与贷款相关的实物运动也往往与资金运动不同步,贷款的直接目的是获得资金,至于资金的用途,在贷款合同中并没有特别的限制,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仅是一种简单的借贷关系,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融资融物相结合的形式,融资是手段,融物是目的,在租赁交易合同中,一般对融资用途作了专门的限制,如用于购买某项设备,经承租人认可,资金由出租人直接支付给设备供应商,不经过承租人的帐户,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资金运动和实物的运动同步且紧密相连。二是融资程度不同,借款人向银行贷款,银行通常要求借款人必须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提供抵押和担保,对抵押品的评估是相当低,为公允价值的一定比例,而且一部分贷款还要作为存款存于银行,因而相对抵押品的价值,贷款数额较小,而融资租赁是设备自身未来创造的现金流量,一般在数额上等于融资租赁资产的价值,因而相对融资数额较高,且通常不再要求其他担保。三是涉及合同数量和标的物不同,在银行贷款中,只有一项借贷合同,合同标的物就是资金,而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有两项合同,合同的主要标的物是租赁资产。四是交易中涉及的关系不同,在银行贷款中,主要当事人涉及贷款人和借款人两方,而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要当事人涉及三方:承租人,出租人和供货方,他们的关系既有租赁关系,又有买卖关系。五是会计处理方式不同,银行贷款对借款人而言,会计处理上是直接计入借款人负债,但融资租赁则不一样,资本性租赁会计处理上应付租金记入以长期应付款企业负债,分期摊销,而经营性租赁则不计入负债,租金直接列入费用,只在会计附注中列示。六是税收待遇不同,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是设备的购买者,可享受投资税收抵免等税收政策;银行贷款则由借款人享受投资税收的优惠待遇。
2、与分期付款销售的比较
融资租赁是融资与融物的结合,融物是其中的关键,从某种意义上说,融资租赁本质上仍具有促销的职能,与销售商在产品销售中经常使用的分期付款相比,既具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
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作为促销手段的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信用在目的上是相同的,即实现产品的促销;二是在现金流上相似,即两者都是先购买商品,然后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分批归还商品的价款和利息,现金流都是分期回流;三是都以商品形态提供的信用。实际上在美国和英国对真实租赁和非真实租赁的区分上,就显现出租赁和分期付款销售方式的相似性,作为非真实的租赁,即被视为是一种有条件的销售,或者就是一种特殊的分期付款销售,出租人不能享受到有关税收优惠,以至于在融资租赁业的后期发展中,出现了融资租赁的一种更高形式---经营性租赁,这种真实租赁符合有关税收优惠的条件,成为市场中颇受欢迎的租赁形式。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商品的所有权归属不同,在分期付款的商业信用中,交易开始签订合同,买方即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在货款未付清之前,双方的关系是债权与债务的商业信用关系,而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虽然物件的使用权和经济所有权属于承租人,但法律上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此项资产仍是出租人所有的资产。二是涉及的业务关系不同,分期付款中,卖方为买方提供货物并同时为买方提供商业信用,双方是买卖关系,而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涉及的虽然既有融资关系,也有商品买卖关系,但关系的当事人是错开的,租赁合同和供货合同将承租人、出租人和供货人三方联系起来,形成三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缺少任何一方,融资租赁交易不能成立。三是会计处理上不同,分期付款是所有权的转移,买方为购进的设备设置资产帐户,并按期提取折旧,而融资租赁交易中,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仍由出租人提取折旧。四是税收待遇享受主体不同,分期付款中,买方可直接享受投资税收抵免等税收政策,融资租赁中,则由出租人享受相关待遇。
表3-1 融资租赁、分期付款和贷款购买的特征之比较
项 目 |
融资租赁 |
分期付款 |
贷款购买 |
合 同 |
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
买卖合同 |
借款合同+买卖合同 |
标的物 |
物(设备) |
物(设备) |
资金 |
物件所有权 |
出租人 |
买方 |
买方 |
当事人 |
出租人、承租人、卖方 |
买方、卖方 |
买方、卖方和银行 |
融资人 |
出租人 |
卖方 |
银行 |
融资能力 |
100% |
一定比例首付款 |
一定比例自有资金 |
期 限 |
与标的物的经济寿命相联系,期限较长,且不可撤销 |
期限通常较短 |
根据信贷政策和借款协议确定 |
税收待遇享受者 |
出租人 |
买方 |
买方 |
折旧提取者 |
出租人 |
买方 |
买方 |
费 用 |
租金 |
物件价款 |
本金+利息 |
会计处理 |
经营性租赁不列入承租人的固定资产和负债,租金列费用支出;资本性租赁列承租人的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租金税前支出。 |
属于买方的固定资产和应付货款,分期摊销 |
属于买方的固定资产和负债,利息税前支出。 |
四、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的比较
和传统租赁相比,融资租赁是租赁发展的更高形式,已和传统租赁有了很大的不同(具体见表3-2)。
传统租赁与融资租赁之比较
表3--2
项 目 |
传统租赁 |
融资租赁 |
当事人 |
出租人、承租人 |
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 |
承租人的目的 |
短期、临时使用 |
中长期融资 |
投资决策权 |
出租人 |
承租人 |
维修保养服务 |
出租人 |
供货商或承租人自己 |
租金与投资回收之间关系 |
一次非全额清偿,通过多次租赁回收投资 |
一次全额清偿 |
出租人的风险 |
资产风险 |
承租人信用风险 |
期末租赁物件处理方式 |
退租 |
退租或廉价购买、续租 |
中途可否解约 |
可以 |
不可以 |
会计处理 |
不纳入承租人资产负债表 |
经营性租赁不列入承租人的固定资产和负债,租金列费用支出;资本性租赁列承租人的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租金税前支出 |
五、租金构成及影响因素
租赁交易的核心之一是租金的计算问题,对承租人而言,它是承租人为了取得某项资产使用权的一种有代价的交换行为,即出租人让渡资产使用权时,承租人给出租人所支付的等价物。对出租人而言,它是出租人在进行租赁交易过程中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其目的在于扣除投资成本后获得一定利润。租金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交换关系的具体体现。
1、租金的构成
融资性租赁交易租金的构成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租赁设备购置成本。这是构成租金的最主要成分,是出租人为承租人购置租赁资产过程中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包括租赁设备的原价、运费、运输保险费用、调试安装费等(这些费用中一般由出租人支付,要计入设备购置成本,如果是由承租人另外支付的不计入成本)。在国际租赁交易中,租赁资产从国外进口,如果采取的是CIF价,则CIF价加上入境后的相关费用为购置成本,如果采取的是FOB价,则以FOB价加上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再加上入境后的相关费用为购置成本,如果采取C&F价,则应加上运输保险和入境后的相关费用为购置成本,当然如果有些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FOB中的运费等,则不应计入到购置成本中。
融资费用。在租赁交易中,出租人为租赁项目进行融资的成本是需要从承租人处收回的,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向金融机构融资带来的利息支出,为融资进行的有关担保费用,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这部分费用取决于市场利率水平。
手续费。出租人办理租赁业务,需要开支相当部分的各项费用,如租赁业务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项目管理费、有关税金及杂费,这些费用一般摊入到所有项目的租金中一起核算,也有部分租赁公司将这部分费用一次性单独收取。
利润或风险补偿。租赁公司经营租赁业务的目的是获取一定的利润,在市场完全竞争条件下,租赁公司应获得相当于市场平均利润率的利润率水平。这种利润通过收取租金来实现,这种利润在某种程度上是承租人对出租人经营租赁业务承担有关风险的一种补偿,在具体的租赁交易中,利润额的大小取决于双方对项目的了解程度、谈判技巧、项目本身的盈利能力及对风险的分摊比例。
作为现代融资租赁交易的一种更高形式,经营性租赁是为实现税收目的而创造的一种租赁方式。经营性租赁的租金构成要素不仅包括有上述融资租赁中的所有部分,而且还包括有租赁设备的维护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2、影响每期租金支付的主要因素
租赁物的购买价格。租赁物的买价是租金的主要构成部分,其他费用如利息等也很大程度上基于租赁物成本的大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同一租赁物,如果出租人买价较低,则在和承租人的交易中,出租人可将降低的部分以降低租金的方式让渡给承租人,从而降低了承租人总的租金支付,如果出租人本身就是某一制造集团附属的金融性公司,或者与某制造业集团有战略伙伴的关系,可以获得销售产品的较大折扣,将有利于承租人降低租金支付金额。
出租人的融资成本。在融资本金确定的条件下,融资成本成为影响租金支付的重要因素。这一方面取决于资本市场的利率水平,另一方面受出租人融资能力的影响,那些银行所属的租赁公司或与银行有战略关系的出租人一般能获得较低的融资成本,也会使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得到降低。
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影响租金支付的另一重要因素,在有投资税收抵免和采取加速折旧等有税收政策的国家,出租人可通过真实租赁等方式获得税收上的好处,这种好处一般会通过降低租金的方式让渡给承租人,从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承租人的租金支付,政府对融资租赁的优惠也会达到同样效果。
时间因素。租赁期越长,出租人所承担的风险越大,要求租赁交易的利率也越高,以补偿这种损失。但对于承租人来说,每期分摊的租金额较小,减轻了还租压力。
租金支付方式。付租方式的影响包括几个方面:一是租金支付是期初支付还是期末支付,期初支付方式下,承租人占用资金较少,出租人要求的租金会较低,期末支付则相反;二是租赁支付间隔时间的长短,间隔时间越长,则资金实际被承租人占用的时间越长,租金越高。
保证金的支付数量和结算方式。一般情况下,保证金是不计算利息的,因而支付的保证金越多,对出租人越有利,出租人要求的租金金额会相对较低,同时保证金是采取从概算成本中扣除的方式计算,还是算作抵交最后一期租金的一部分,也会影响到实际租金金额的大小。
租金支付币种。租金支付币种的不同会因币种所涉及的汇率风险不同而影响到租金金额的大小。
第二节 融资租赁的功能
一、 融资租赁的宏观功能
从宏观上看,融资租赁具有如下功能:
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高科技产业化。
一是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构成了国民经济的主要部分,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是实现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根本所在。传统企业技改主要是采取局部装备更新,适于金融租赁运作。租赁机构集融资、贸易于一体,能通过它们熟悉的商业渠道为企业及时购进价格合理的先进设备,而且,当传统产业的地区分布不平衡时,融资租赁还可以将较发达地区的闲置或淘汰设备移入较不发达的地区,实现较不发达地区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节约全社会的投资成本,实现资源的最佳利用。
二是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了一种有效融资机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科技产业是一个风险极高但利润也极高的产业,在促进一国的经济快速增长和提高综合竞争力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受一国资本市场发展完善程度的限制,在高科技产业领域,普遍存在着资金来源不足的情况,一方面,商业银行由于大众化的资金来源结构、稳健的经营风格和担负着社会支付中介职能等原因,不能过度涉足高风险的投资,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对融资条件的限制也使高风险投资受到很大限制,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创业资本市场又不够发达,高科技资本供求缺口相当大,融资租赁则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这种不足,融资租赁实际就是一种风险资本进入退出机制,由于租赁机构极其看重项目投资的前景,而不完全是企业所能提供的抵押和担保,较银行更具主动承受风险的意识,而且比追求高额资本回报的创业投资更稳定,因而它能在科技企业白手起家的情况下,为其筹办急需的各种设施,并根据项目效益灵活安排租金偿还,使企业"速成",从而大大促进了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三是为高科技风险投资提供一种有效的风险保险机制。融资租赁虽然将涉及所有权的有关风险转移给了承租人,但从法律上而言,与租赁资产有关的风险并没有真正转移,而是以违约风险的方式保留在出租方,出租人承担的风险相对于以往更高。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公司一方面利用其专业技能合适地选择风险投资项目,将可预期的风险排除,另一方面,租赁公司利用风险资产组合有效地将风险分散,从而可以为企业的风险项目进行融资,即使个别项目发生风险损失也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经营,相当于一家保险公司,为高科技风险进行保险,有力地保障了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表3-1则列示了租赁在台湾高科技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
表3-1: 台湾高科技企业使用租赁状况
单位:百万台币
项
目 |
1996年 |
1997年 |
1998年 |
1999年 |
2000年 |
全部租赁交易额 |
73861 |
90140 |
110445 |
104919 |
100801 |
高科技企业租赁 |
859 |
1018 |
1407 |
1547 |
2209 |
占比(%) |
12 |
11 |
13 |
15 |
22 |
注:本数据来源于台北市租赁商业同业公会统计。
2、扩大投资,拉动国内有效需求,实现供求结构上的均衡
一是推动高效率的投资。经济的持续发展最终要由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投资完成。现代融资租赁在无需抵押的条件下为企业提供全额融资,具有极大的杠杆效应,能在短期内迅速扩大投资,既能将本国国民储蓄变为投资,又能筹措国外资金,并在资金筹措的过程中与国外的先进技术及设备相联系,具有特别优势。融资租赁同时将融资租赁的授信与企业实物投资天然结合,出租人可对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效地保证了项目投资效率。
二是创造消费热点。消费信贷虽种类不少,但居民参与不多。究其原因,除个人收入低、风险意识趋升外,居民对结构复杂的高价值商品了解不足,尤其是住房、汽车等,信息极不对称。租赁公司,尤其是附属于制造商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从选择供货商到购买以至售后服务的全过程中,为客户提供质量、价格、法律等方面的全套服务,而且因与制造商的密切联系,保证了物件品质,弥补了消费信贷只融资不融物的不足,大大推动住房、汽车、电脑等产品销售增长。
通过对投资和消费的拉动作用,融资租赁有力地促进了有效需求和供给,促进了国民经济供求结构的均衡。
3、促进新公司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新公司和中小企业较难达到银行和证券两大传统融资渠道的资格。但它们在经营灵活性、多样化、个性化等方面与大企业相比
颇有优势,并非是市场中完全或永久意义上的弱者,反而构成了一国经济体系中最具增长潜力和最有活力的部分,而融资租赁就诞生于小企业主告贷无门情急之下的灵感中,在促进新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由于租赁公司自身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筹资能力大,成本低,能对中小企业提供优惠的租金报价,还可抛开严格的融资资格要求,如资信状况、盈利水平、还贷期限安排等,针对中小企业现金流量淡旺季起伏大的财务特点,合理地制定租金支付计划,因而受到中小企业的广泛欢迎。以日本为例,中小企业租赁融资市场的比重就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见表3-2。
表3-2: 日本不同规模承租人的租赁交易量
单位:10亿日元
项目 |
租赁交易额 |
占比(%) |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
大公司(资本金>1亿日元) |
3343 |
3641 |
3708 |
3512 |
43.9 |
43.9 |
46.8 |
49.2 |
中小公司(资本金<1亿日元) |
3910 |
4265 |
3896 |
3313 |
51.3 |
51.5 |
49.1 |
46.4 |
其他 |
369 |
381 |
327 |
319 |
4.8 |
4.6 |
4.1 |
4.5 |
总计 |
7621 |
8287 |
7930 |
7144 |
100 |
100 |
100 |
100 |
注:本数据取自《世界租赁年报》(2000)。
在发展中国家中,租赁业对新公司和中小公司的重要性是更大的。一般公司的主要资本渠道包括三类:内部资金、银行贷款和证券市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的发育还不成熟,通常对公开发行证券筹资的企业有较高的要求,中小企业达不到这个标准,而银行往往喜欢向比较安全的大公司提供贷款,也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长期贷款,再加上新公司或小公司没有足够抵押品(或者在缺乏有效法律来获取抵押品的国家的那些公司)得不到多少银行贷款,因而在贷款市场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有限;在很多情况下,租赁或者供货商信贷可能是中小企业进行外部融资的必然选择。
例如在韩国,早在1991年,租赁(由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占到商业部门融资总额的1/5(表3-3)。这是小公司进行外部融资最重要的唯一来源。我国的台湾地区亦是如此(表3-4)。
表3-3: 韩国1991-1993年公司筹资中租赁融资比例
单位:10亿韩元
资金来源 |
1991 |
1992 |
1993 |
包括租赁的总额 |
58180 |
54889 |
61531 |
新的租赁合约 |
7235 |
9384 |
11368 |
租赁占比 |
12.4% |
17.1% |
18.5% |
资料来源:韩国银行经济季刊,1994年6月;《世界租赁年鉴》(1995)。
表3-4: 台湾中小企业与租赁的关系
单位:百万元台币
项
目 |
1996年 |
1997年 |
1998年 |
1999年 |
2000年 |
全部租赁交易额 |
73861 |
90140 |
110445 |
104919 |
100801 |
小型企业占比(%) |
29.3 |
27.1 |
22.4 |
40.9 |
35.4 |
中型企业占比(%) |
17.8 |
16.2 |
12.9 |
13.9 |
14.0 |
中小企业合计(%) |
47.1 |
43.3 |
35.3 |
54.8 |
49.4 |
注:本数据来源于台北市租赁商业同业公会统计。
4、在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中的作用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它的产生和发展对现代金融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
融资租赁创造了企业筹措中长期设备资金的新工具,促进了企业筹资方式多元化和金融资产多元化。融资租赁的产生是以复杂的金融机构、会计税收制度为前提,在现代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发挥着润滑剂作用。“租赁是筹措机器设备的新方法,是以设备为媒介的金融交易,”绝不仅仅是传统金融业务的延伸,从筹措资金的角度来说,似乎与其他金融工具没有区别。但是,对于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的成长阶段的公司,租赁便是可行的融资手段,他们没有优良的信用记录和强大的资本实力,不能象发展稳定的大企业那样容易获得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股票,融资租赁的机能是重视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发挥企业未来的增长潜力,着眼于为企业的未来发展筹集资金,特点是重视发展更甚于稳定,它可以向现有金融机构所不愿顾及的领域提供筹措机器设备,促进这些部门的发展。因此,融资租赁有效地弥补了原有金融服务体系的空白,适应了金融市场发展的需求,具有独特的服务空间,从产生那一天起,就预示了旺盛的生命力,九十年代以来,融资租赁年交易额已突破4000亿美元,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筹资方式,它与银行贷款、债券、股票一起为企业筹措资金提供金融服务,促进了企业筹资方式多元化和金融资产多元化,促进了企业投融资制度的改革。
融资租赁将中小型成长企业纳入正规融资市场,促进了金融市场的规范化。过去,这些企业主要通过非正规融资、供货商信贷(赊帐)和内部积累资金,发展缓慢。现在,租赁成了一种可行的融资手段,租赁公司作为中介从金融机构融资,又投向风险较高的中小型成长企业,架起了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桥梁,促进了中小企业和新型产业的发展,在国外,租赁和风险投资一起,已成为企业家创业的两大资本来源手段,为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为其他金融机构运用中长期资金提供了安全渠道。融资租赁是对企业进行中长期设备融资,租赁公司必须具有中长期资金来源,通常,他们从人寿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银行贷款,扩大了这些金融机构对中长期资产进行投资的基础,拓宽了这些机构的投资渠道,有利于金融资产风险分散化。
融资租赁的发展促进了证券市场的深化。随着租赁公司资信的发展,它们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商业票据甚至股票,通过给予投资者一揽子租赁项目可收租金的权利,保证了这些债券和票据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了对潜在购买人的吸引力,为资本市场投资者提供了新选择。在更成熟的市场上,资产证券化已成为金融市场发展的新方向,租赁公司依靠稳定的现金流量将应收租金证券化,为证券市场提供了一种新型交易工具,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发展。
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带来了信用评估体系的变革。融资租赁创造了以企业未来现金流量为基础的信用评价体系,改变了银行过去以资产为基础的信用分析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改变有力地推动了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发展。
5、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融资租赁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对经济发展的双向调节功能。在经济增长时期,出租人可获得充足、低成本的资金来源,能提供更具有竞争力的租赁服务,而较强的投资需求则推动了承租人对租赁业务的需要,使租赁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在经济萧条时期,由于企业闲置资产的增多,产品销售压力的增大,可以运用租赁方式盘活资产、促进销售,由于融资租赁交易中资产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也使其在萧条时期相对其他融资方式更具优势,吸引了众多投资者;而承租企业则由于资金来源渠道面临困难而把眼光更多转向租赁方式,因而市场对融资租赁的供给和需求都得以相对保持较高水平,不会因经济周期而受波动。融资租赁业减弱了经济周期的不利影响,在熨平经济波动方面具有很重要作用,成为经济自动稳定器之一。
各国政府普遍把融资租赁作为对投资规模和结构进行宏观控制和导向的手段之一。在投资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可对租赁业实施行业倾斜性鼓励措施,促使租赁业为市场潜力大的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政府意图通过租赁切入微观行为,在刺激民间投资的同时,避免了一味依靠扩张信贷和政府投资,成为一国市场经济中政府发挥职能的有效的经济杠杆。
一些国家在利用租赁业实现国家投资转向及产业政策调整方面也有着许多成功的经验,如美国曾运用融资租赁配合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增加了国内有效投资需求;英国、意大利给予出口租赁的优惠政策,促进本国设备的出口;日本曾利用租赁信用保险制度,通过鼓励租赁公司为本国中小企业购入机构设备,实现了普遍提高本国中小企业技术水平的目的,通过对特定行业的租赁项目给予租金补贴,引导租赁公司向这些行业集中投资,从而促进这些行业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韩国政府也曾利用租赁公司作为本国政府所获得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等优惠贷款的发放窗口等等。
二、融资租赁的微观功能
1、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的作用。
对承租企业而言,融资租赁具有相对其他融资方式的一些独特特点。
首先,承租人可达到分期付款的目的。对企业而言,保持较高的资金流动性是财务管理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能有充足的现金和流动资产,再融资能力也受到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因而一种能很好提高企业流动能力的途径会受到相当企业的欢迎,融资租赁由于其分期付款的特点解决了企业的投资需要,在不占用过多资金的前提下使其流动能力得到提高,是企业融资的一种较好方式。
其次,承租方可以取得税收优惠,是众多企业采取这种工具的重要原因。一些国家为鼓励投资,专门为融资租赁提供了税收优惠,如在融资租赁所有权转移到承租方时,承租人通过租赁融资的设备项目可以选择加速租赁物件的折旧,利用折旧冲减当期利润,降低所得税基,从而实现延迟纳税,又如在一些国家融资租赁发展初期,采取了特定领域投资的税收减免政策,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可以直接或分享出租人在特定领域进行租赁投资中获得的投资税收减免;
第三,承租方可利用融资租赁改善财务状况。现代租赁的特点是其创新性,各种租赁方式被创造出来,为具有不同需要和偏好的投资者所运用。回租即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方式,承租人通过将现有资产出售给出租人,出租人再将该资产出租给资产出售企业,通过这种方式,承租人仅付出当期租金,但获得了出售资产的现金流,实现了当期现金状况的改善;另外很多企业通过利用经营性租赁方式实现表外融资,既实现了投资的目的,又改善了表内财务状况。
因此,在企业进行资本结构设计,选择融资工具时,通常根据资产负债情况,财务杠杆的运用和风险情况来选择,融资租赁工具提供了一种较好的选择,在企业财务决策中,融资租赁往往被一些现金流不足、财务风险较高的新企业和中小企业所采用。
2、对企业产品促销和提高竞争力的作用
厂商采取融资租赁方式促销更有利于应收款的收回。相对其他如分期付款,买方信贷等促销手段,融资租赁销售的货物由于所有权没有转让,有固定的用途,因而风险更小,未来现金流更有保证,其分期付款和税收政策也更有利于吸引一般消费者,从而实现厂商设备等商品的销售,是企业尤其是设备生产企业实现促销的一种有利选择。
当前,随着市场中买方对附加金融服务的产品或服务产生了更大的需求,制造商通过投资设立金融服务公司来向顾客提供全面的产品服务正成为一种趋势,也是制造商进一步增强其在市场的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3、优化金融机构资产结构,降低金融资产风险的作用。
一方面因为融资租赁资金用途明确,因而减少了出租人在信息方面的不对称,从而降低了风险。与银行贷款相比,由于融资租赁已经确定了资金的用途,并事先经过周密的项目评估,出租人始终参与设备购买、安装、使用的全过程,可以掌握承租人的更多商业信息,大大减少出租人的风险,同时,出租人还可以利用拥有的所有权随时监督企业利用租赁设备经营的状况,即使发生风险时,由于融资租赁中租赁资产所有权并不归承租人所有,在存在完善的二手设备市场条件下,可以通过出售的方式部分收回投资,减少出租人的损失,大大降低了其投资风险,因而吸引了大量金融机构进入这个行业。
另一方面,金融租赁公司相对于一般企业具有更大的规模、更好的资信水平,更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银行更愿意向这些金融租赁公司融资而不愿意直接向一般企业融资,从而一定程度上优化了银行的资产结构,降低了金融风险。
4、在盘活闲置资产方面的作用
利用租赁方式可以将大中型企业的闲置设备转移到中小型乡镇企业,将发达地区的二手设备转移到不发达地区,按照经济发展的梯度转移资源,有效利用闲置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对较发达地区而言,产业结构的升级将导致一部分仍具有一定的科技水平且可以用于生产的设备淘汰,但这些设备对较不发达地区而言,却仍相当先进,而发达地区对这部分设备在价格上往往具有优惠,因而通过租赁的方式不仅解决了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而带来的淘汰设备处理问题,而且解决了不发达地区科技进步与资金缺乏的矛盾问题,促进了全社会的资源有效运用,加快了全社会的平衡发展,特别就我国实际情况看,东部沿海地区与西部内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落差很大,可以利用租赁方式把东部地区的二手设备转移到西部去,促进西部大开发。
1 引自Fritch 和 Reisman合著的《设备租赁-杠杆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