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融资租赁的几点想法

作者:梁福山

作者的话:
    1997年至2001年初,我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工作,由于工作岗位的便利,我跟踪租赁业已经5年多了,期间曾参与起草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金融租赁公司监管指标体系》,近年来对租赁产生了浓厚兴趣,这几篇文章,实际上是对我积累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的结果,其中可能有些内容与其他专家、业内人士的论述有些雷同,读者可根据自己的兴趣有选择地阅读。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一、租赁、传统租赁与融资租赁
    租赁是指物主将物之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以收取租金的交易行为,物主仍保留物之所有权。众所周知,租赁是一种古老的交易方式,如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房屋租赁、汽车租赁等。
    租赁分为传统租赁和融资租赁。传统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行为,租赁物是出租人的自有闲置物品或自主决定购买的物品,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在英文中,传统租赁用RENGTAL表示;融资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行为,与传统租赁不同,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当事人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三方,租赁物由承租人选择,出租人是按照承租人的意愿而购买的,购买的目的是向承租人出租而非自己拥有和使用,在英文中,融资租赁用LEASING表示。在现代经济学中,广义的租赁包括传统租赁和融资租赁,而狭义的租赁则专指融资租赁。
    本文所研究的主题是融资租赁,它是现代租赁业的核心,它的出现使现代租赁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研究金融租赁的必要性
    笔者之所以研究融资租赁,主要基于以下想法:
    1、从国际租赁业发展历史看,租赁业在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融资租赁已经成为企业进行设备投资的主要融资方式。融资租赁于1952年发源于美国,当时,二战刚刚结束,西方工业国家普遍面临着由军事工业向民用工业转移的需要,战后经济重建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大规模的工业设备更新改造,设备融资任务繁重,特别是随着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高科技企业雨后春笋般出现,融资需求旺盛,但是,对于大批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和新建企业,由于没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担保,资产规模较小,财务管理不太规范,信息披露透明度不高,无法满足银行的信贷条件,更不符合资本市场融资的资格,迫切需要创造合适的融资方式以弥补传统银行融资方式的不足,融资租赁便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由于融资租赁本身具有100%融资、担保手续简单、租金偿付方式灵活、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加速折旧、表外融资等优势,再加上60年代初投资税收抵免制度的实施,融资租赁作为一种创新性的金融工具,一产生便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起来,据伦敦金融集团统计1,到1979年,全世界融资租赁交易量已达 530 亿美元,到1998年,更达到创纪录的 4325 亿美元,20年间租赁交易量增长了8倍,在主要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用租赁方式完成的设备投资占全部设备投资的比例超过10%,在租赁业最发达的美国,该比例更是连续10年超过30%,自产生至今经过不足50年的发展,租赁已成为设备资本市场上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对于促进设备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发挥了巨大作用。据世界银行所属国际金融公司统计,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引入了租赁业,国际金融公司也把融资租赁作为面向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的主要融资方式向各国推广。融资租赁在国外的成功发展已经预示了我国租赁业的未来前途,在我国已经成功加入WTO、经济全面对外开放的今天,我们不仅要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更应该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金融工具,如何把融资租赁“洋为中用”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
    2、研究融资租赁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我国融资租赁业是80年代初从引进外资开始的。当时,在荣毅仁先生的倡导下,我国引进外资窗口企业之一----中信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外资,解决了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即缺技术设备、又缺外汇资金”的难题, 极大地加快了引进外资的进程,促进了国有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融资租赁从(在国外)产生到引入我国,(仅仅30年时间),间隔之短,可能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所不能比的。”2可惜的是,20年来,不管经济形势如何风云变幻,全球租赁业稳健增长,租赁交易量迭创新高;中国更是成为全球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翻两番的目标已经成为现实,但是,中国融资租赁业20年的发展之路却是坎坎坷坷,没有分享到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1998年,中国租赁交易量仅18.4亿美元,为美国的1%,与中国的经济发展规模极不相称。中国现有中外合资租赁公司40家,正常经营的仅10余家;中资租赁公司16家(已有4家倒闭),正常经营的不足5家,中国租赁业已经整体陷入困境,租赁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令人担忧。我国的租赁业没有发展到应有的水平,问题与出路何在?这一切,值得我们去思考,去总结,以便更客观地认识融资租赁,更深入地清理与思考未来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一个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理论的研究以及经验甚至教训的总结,近年来,金融理论界关于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工具的研究很多,大大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发展,租赁业作为近年来金融机构中的冷门行业,尚未引起足够的关注,有关租赁的研究较少。本文的目的,恰在于“抛砖引玉”,把大家的目光吸引过来,弥补金融研究方面的空白。
    3、研究融资租赁是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需要。经过改革开放20年来的迅速发展,我国的宏观经济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基本告别了短缺经济,总供给超过了总需求,从过去的物资匮乏,发展到现在需要拉动消费,拉动投资;从过去的外汇短缺,发展到目前的外汇储备世界第二;从过去的资金、物资“按计划”配置,发展到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环境大为改善,通过各种金融工具激活国内物流和资金流已成为现实的课题。但是,从较长的经济发展周期看,我国的工业化过程尚未完成,信息化工程刚刚开始,人均GDP收入水平不高,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经济发展水平还有相当大距离,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出现的市场疲软、投资不足的局面,并不是真正的经济过剩,而是金融工具不足导致经济循环不畅的结果(近年来,金融机构通过大力发展住房信贷业务迅速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即是有利例证),因此,运用各种财政金融工具鼓励投资、刺激需求、启动经济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国际租赁业的发展经验已经表明,租赁是拉动投资、促进产品销售的一剂良方。运用租赁可以帮助国有企业促进设备销售,减少产品积压;运用租赁可以支持企业设备改造,实现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运用租赁可以把企业的闲置设备转移到需要的地方,提高设备利用效率,降低全社会的投资成本;运用租赁可以使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获得设备,投入生产;运用租赁可以使掌握了技术的高科技人员获得设备,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只要我们真正挖掘租赁的功能,给予租赁业发展必要的政策支持,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租赁将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制度,实现金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加速资金流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而市场化本身必然要求金融资产分散化、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工具多样化,使各经济主体有机会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金融工具,以求金融服务的最大满意度。长期以来,我国的金融服务体系一直以“银行-企业”的简单间接融资为主,银行贷款占了企业融资总量的80%, 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使国有企业陷入了高负债的困境,特别是长期技改贷款主要由国有商业银行承担,有悖于商业银行的基本功能,导致商业银行资产负债不匹配,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一大障碍。近年来,以证券市场为主的直接融资体系获得了很快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为国有企业补充了资本金,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但是,由于资本市场金融风险的社会性,上市融资的准入标准更高,能够上市的企业只能是少数实力较强、规模较大、财务管理规范的优质企业,据统计3,即便在证券市场发展最快的1999、2000年,新上市企业共 104 家,募集资金 809 亿元,原有上市公司再融资127 家,募集资金290 亿元。从目前中国金融体系来看,缺乏为企业提供长期信用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融资制度缺陷。如何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投资的融资体制,是金融体制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而租赁可以称之为解决上述问题的一剂良药,在工业发达国家,租赁已成为设备金融的主要方式,充分发挥租赁的优势,利用租赁方式为设备投资提供金融服务,有助于弥补我国目前金融服务体系的空白,有助于金融资产多元化和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是深化金融改革、健全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方面。
    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业的经营环境逐步改善,融资租赁业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契机。一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过整顿经济金融秩序,打击逃废债务的行为,企业信用意识有所增强,国内信用环境逐步改善;二是与融资租赁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199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融资租赁合同作为有名合同专章列出,确立了融资租赁交易的法律地位,2001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明确规定了租赁交易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规则;三是为促进投资,扩大内需,1999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技术改造使用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暂行办法》,在国外租赁业发展中发挥极大促进作用的投资抵免所得税制度已经开始实施,一套符合租赁业特点的税收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四是200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8月,对外经济贸易部又颁布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标准,加强了对租赁公司的监管,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租赁业的健康发展。这一切,都说明我国租赁业正面临着新一轮大发展的机遇。此时,认真研究国外租赁业的成功经验,总结20年来我国租赁业发展的经验教训,探讨我国未来租赁业的发展方向,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第二节 主要内容与结构安排介绍

    本文可分为四大部分,共七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融资租赁是一种创新性的金融安排,包括第一篇、第二篇、第三篇、第四篇,主要研究了融资租赁产生的宏观经济背景及在西方工业发达国家迅速发展的动因;融资租赁交易的特征及有关租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方式的比较、融资租赁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较;融资租赁交易的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其中对上述相关问题进行了中外比较研究;第二部分,即第五篇,对专门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与监管问题进行了研究,包括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类型及市场竞争力、租赁公司的发展趋势、金融租赁公司的负债管理、租赁项目决策与风险管理、租赁方式的创新等,关于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则主要研究了对租赁公司监管的基本原则和意义、各国监管模式及我国租赁业监管的现状及意义,并重点研究和分析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三部分,研究的是我国租赁市场的规范与发展问题,即第六篇和第七篇,通过对租赁业发展水平的国际比较和分析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对租赁业的需求,指出了我国融资租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分析了影响我国租赁业发展的因素,阐述了对我国租赁业发展中有关问题的认识,指出了我国租赁业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监管原则和发展方向及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一、融资租赁:一种创新性的金融安排
    这部分主要研究的是融资租赁制度,包括第一篇、第二篇、第三篇、第四篇。
    第一篇是从租赁(广义)的发展历史开始的。通过描述租赁业发展的历史轨迹,对传统租赁、近代租赁、现代融资租赁进行了比较研究,得出如下结论:现代融资租赁业的产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大规模的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本质导致的结果,是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金融创新的结果。它相对于以往租赁业发展的任何一个时期都是一次飞跃,一是融资租赁在发达的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独立的信用方式,具有信用和贸易的双重功能,承租人不仅取得物品的使用权,更重要的是将租赁信用作为一种融资手段;二是专业性租赁信用中介机构-----租赁公司的出现,使租赁信用形式有了质的飞跃,它扭转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市场的被动局面,理顺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关系,使租赁市场渠道畅通,使企业在获得设备使用权的同时,也取得了经营业务所必需的资金;三是租赁的功能更完善,经济关系更复杂、广泛,融资租赁的信用、贸易尤其是金融功能被充分发挥和利用,企业普遍通过租赁设备来解决资金短缺、技术改造问题。随着用户对多方面服务要求的增加,租赁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租赁业的功能也已扩展到很多领域。然后,讲述了50年来全球租赁业迅速发展的历史及现状,通过事实证明融资租赁是一种最具生命力的创新性金融工具。接着,分析了融资租赁业迅速发展的原因,1、战后经济重建导致的巨大设备投资需求为融资租赁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契机;2、税收制度和折旧制度是融资租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3、重使用权、轻所有权的观念扫清了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思想障碍;4、金融资本和工商业资本的融合是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强大后盾;5、科技革命尤其是信息革命是推动融资租赁发展的重要原因。其中,也分析了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现状及原因。
    第二篇主要研究了融资租赁的原理和功能。通过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分期付款销售等其他融资工具进行了比较,指出融资租赁是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是债权与物权有机结合的金融创新。然后,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研究了融资租赁的功能,宏观功能包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扩大投资,拉动需求,实现供求平衡;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桥梁,促进成长性中小企业的发展;填补金融服务体系的空白,优化金融资产结构,降低金融资产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微观功能包括帮助企业进行财务决策和现金流管理,盘活企业闲置资产,促销企业产品以提高企业竞争力等。
    第三篇研究的是融资租赁法律问题。融资租赁是不同于银行借贷、传统租赁及分期付款销售的一类独特的交易方式,不能用传统的法学理论解释和处理融资租赁交易之间的法律关系,特别是在大陆法系国家更是遇到了严重的法律障碍,因此,融资租赁立法成为需要研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随着国际融资租赁的产生和发展,国际融资租赁成为国际贸易的新形式,成为发展中国家引进外资和设备的重要方式。为消除国际融资租赁中的法律障碍,公平维护处于不同法律体制下各当事人的利益,确定有关融资租赁交易的民法和商法的统一规则,国际统一私法协会(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the Unification of Private Law 简称Unidroit)于1988年5月28日在加拿大的渥太华通过了《国际融资租赁公约》。该公约认为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需要有专门的法则加以规范和保护,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尽管美、日、英、法等发达国家与主要作为承租人的发展中国家在个别条款上仍有争议,《国际融资租赁公约》毕竟是专门约束国际融资租赁交易的唯一国际公约。该公约也成为了各国融资租赁立法的重要参考。本章则详细讲述了《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的内容,包括公约的制定目的、融资租赁的定义、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之间权利义务的分配等,还讲述了融资租赁立法对传统法学理论中合同相对性原则和物权法定原则的突破。然后,研究了我国的融资租赁法律制度,特别研究了我国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中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从融资租赁的适用范围、对传统法学理论的突破、租赁期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承租人违约时的处理等多方面将我国《合同法》与《国际融资租赁公约》进行了比较研究,指出我国的《融资租赁合同》是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的一部非常完整的租赁法律,它填补了我国融资租赁立法的空白,结束了我国融资租赁无法可依的局面,保障了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国融资租赁业的法律环境,为我国融资租赁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后盾。
    第四篇则研究了融资租赁会计与税收制度。会计的目的是真实、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以向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各方提供财务会计信息,便于经营者加强管理及投资者、债权人进行投资决策。由于各方对会计报表的使用目的不同,经常导致报表制作者按照不同的使用目的编制会计报表,进行会计欺诈,骗取更多的社会资源以牟取暴利。特别对于租赁交易,由于租赁物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引起了资产归属、折旧提取、租金等核算的不确定性,给会计报表编制者提供了隐瞒财务会计信息、美化资产负债表以误导报表使用者的可能性,因此,制定统一的租赁交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准则极为重要。笔者由此出发,首先讲述了租赁会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介绍了会计理论界对租赁会计的争论焦点,讲述了1982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租赁》(IAS17)的主要内容,包括租赁的定义和分类、租赁交易的会计处理要点、信息披露规则等,然后分析了我国租赁会计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研究了财政部2001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并就准则的结构框架、适用范围、租赁的定义和分类、租赁术语、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与IAS17进行了比较研究,指出该准则是吸取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精华,符合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会计准则,它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租赁业的发展环境。
    税收制度则是影响企业租赁决策和租赁业发展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因为税收直接牵涉到交易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合理避税”也是融资租赁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笔者从宏观税收制度对租赁业的影响和对租赁公司的税收政策两方面对国际租赁税收制度进行了研究,特别是在宏观税收制度对租赁业的影响中,对投资税收抵免制度和加速折旧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指出这两项制度不是针对租赁业“单一行业”的税收优惠,而是利用租赁过程中投资人与使用人相分离、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特有属性使租赁交易实现了“合理避税”的税收效果,成为西方工业发达国家融资租赁迅速发展的“催化剂”。然后,从资产折旧制度、投资抵免所得税制度、出租人税收负担、呆帐准备金提取及呆帐核销制度、销售税重复征收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的租赁税收制度,,指出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不符合租赁交易的特点,不利于租赁业的发展,不利于租赁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租赁税收政策的建议。
二、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与监管
    这部分研究的是租赁市场的经营主体---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与监管问题,即第五篇。
    金融租赁公司是专门经营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租赁市场的主体,租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租赁公司的市场开发能力、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因此,金融租赁公司在租赁业发展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本篇首先介绍了国外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类型,包括银行及金融机构附属(或控股)型租赁公司、制造商附属型租赁公司、独立型租赁公司、复合型租赁公司,研究了租赁市场不同发展时期各类租赁公司的市场地位、竞争力及原因分析,指出租赁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是由于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不同类型租赁公司所拥有的相对优势在竞争地位方面发生转换的结果,租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正由银行附属型向制造商附属型转变。接着研究了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问题,主要是资产和负债的管理,金融租赁公司作为专营融资租赁的机构,资产主要集中在租赁项目上,因此,资产管理重点研究了租赁项目决策及风险管理,包括项目评估内容、项目评价方法、项目风险分类及各类风险的防范等;负债管理重点研究了金融租赁公司的各种资金来源渠道,包括内部融资、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债券和商业票据、供货商信贷、吸收存款及其他融资渠道,分析了各类融资方式的特点、成本、风险及利弊等,指出金融租赁公司应选择与拟从事租赁项目的现金流、盈利能力、成本承受能力、风险等特点相适应的资金来源方式,另外,还研究了租赁公司负债的流动性管理和利率管理,因为对任何一类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和利率管理都是负债管理中必不可少的方面。同时,在本篇中,还研究了金融租赁创新,包括租赁资金来源方式的创新、设备来源的创新、风险承担的创新、租赁期限的创新、租金支付方式的创新、租赁证券化等,指出租赁创新是租赁市场竞争激烈、出租人为了更好地满足承租人的需要、金融租赁公司适应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融资租赁是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创新是金融租赁业发展的永恒动力。
    与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相对应,本篇研究的另一个问题是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根据各国金融市场的成熟化程度、金融监管的广度和深度、租赁公司是否吸收存款等不同,国际上对租赁公司的监管有三种模式:一是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将租赁公司作为普通商业企业,没有专门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将租赁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允许其高比例借款,但不允许以吸收存款方式融资;三是允许租赁公司吸收存款,将租赁公司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监管。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租赁业一直是多头管理。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由外经贸部作为一般服务贸易类合资企业监管;中资金融租赁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传统的实物租赁公司作为普通贸易企业到工商局登记即可,由原内贸局进行行业管理。多头管理导致政出多门,引起行业内的不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的混乱,三方监管,谁都不管。指出我国应尽快实现租赁业的统一监管。然后,详细分析了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7月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该办法认真总结了10余年来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教训,就金融租赁公司的机构性质、市场定位、准入标准、业务范围、经营原则、资金来源、风险控制、内控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对现有金融租赁公司的规范措施,明确了租赁公司可以通过 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债券等渠道筹集中长期资金,指出了金融租赁公司发展方向,该办法是我国对租赁公司监管的第一个部门法规,其颁布实施标志着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最后,本篇对我国租赁公司进行了研究,分析了我国中外合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传统租赁公司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包括资本结构的不稳定性、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违规经营等,研究了租赁公司经营中资产和负债管理存在的问题。
四、新世纪我国金融租赁业:规范与发展
    进入新世纪,中国租赁业面临两方面的任务,一是规范,二是创新与发展。规范包括经营主体的规范和市场秩序的规范,一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外经贸部颁布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对现有金融租赁公司和中外合资租赁公司进行规范,不仅是增资扩股,而是要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业务范围和资产负债结构、回归租赁主业,二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规范租赁市场秩序。租赁业发展的任务更重,发展是硬道理,只有租赁市场发展了,租赁公司的财务状况有所好转,一切历史遗留问题才好解决,租赁业的发展不仅是租赁经营机构数量要增加、规模要扩大,而且质量要提高、风险控制要加强,中国已经加入WTO,按照有关承诺,金融租赁业已经对外开放,中国的租赁公司必须尽快建立起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未来中国租赁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目前,中国租赁业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契机,一是关于租赁业的法律法规基本健全,在租赁业四大支柱中,租赁法律、会计、监管规则已经颁布,税收政策正在逐步调整;二是宏观经济环境为租赁业发展提供了契机,当前,社会资金流动出现了梗阻,银行存差过多,股市低迷不振,资本市场融资受搓,企业却在叫喊资金短缺,过度依赖银行融资的金融体系亟待改革,中国人民银行戴相龙行长在2002年度“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中小企业贷款难,商业银行难贷款,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失灵,已成为当前金融运行中的主要问题”4,尽快发展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在内的各种专业化中小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桥梁,是当前完善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著名金融专家、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扬指出“金融性公司(在我国)发展前景广阔”,租赁公司作为专门从事设备金融服务的金融性公司,理应是发展的重点之一。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是未来中国租赁业发展的主基调。
    第六篇通过租赁业发展水平的国际比较和国民经济发展对租赁需求两个角度的研究指出我国是世界上最有潜力的租赁市场。从国际比较来看,通过租赁交易额占GDP的比例、租赁交易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租赁交易额占设备投资比例等三个指标与工业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进行了比较,指出我国租赁市场的发展潜力;通过分析融资租赁与扩大内需、融资租赁与国有企业改革、融资租赁与金融体制改革、融资租赁与中小企业发展、融资租赁与高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租赁与农业产业化等,指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存在着巨大的租赁需求,这是租赁业发展的最大驱动力。接着分析了目前影响租赁业发展的因素,包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金融体制改革、加入WTO的机遇和挑战、新经济对租赁业发展的影响等。
    第七篇则分析了我国租赁业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监管原则、租赁经营机构的发展等问题。在宏观上,要促进我国租赁业的迅速发展,充分发挥租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必须在租赁业发展战略上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在经营主体上,由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为主转向以中资租赁公司为主;二是在对租赁功能的认识上,由单一重视租赁的融资功能转向综合利用租赁的促销、资产管理等功能;三是要实现重点为民营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提供租赁服务的转变。在租赁业发展的定位上,要把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方式,把租赁公司作为整个金融机构体系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把防范和化解租赁业风险作为化解整个金融风险的一部分;在租赁业发展的模式选择上,重点发展租赁专营机构;积极改善租赁发展的宏观环境,加强宣传,增强租赁意识,健全法律制度,建立符合租赁业特点的税收制度,加快建立设备流通市场。在微观上,我国租赁业规模太小,目前仅有金融租赁公司12家,总资产不足150亿元,中外合资租赁公司近40家,资产规模不过20亿美元,且主要经营涉外租赁业务,租赁业发展水平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规模和租赁市场需求规模远远不相适应,特别是面对加入WTO后对我国租赁业带来的挑战,急需采取超常规方式发展租赁经营机构,占领国内租赁市场。为此,提出了如下建议:1、积极支持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租赁公司。按照《公司法》和《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组规范现有的租赁公司,按照市场发展的需要,增设符合条件的股份制金融租赁公司。一是从资本结构上,鼓励大型设备制造企业特别是资金实力较强的上市公司参股发起设立租赁公司,用租赁手段为企业促销服务,为租赁公司发展提供业务基础;根据各国租赁业的发展历史,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均大量参股租赁公司,建议修改《商业银行法》,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参股租赁公司;积极发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促进租赁公司尽快提高资本实力,壮大规模。二是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金融租赁公司,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政企分开”,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制度,建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制度,鼓励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形成各负其责、协调发展、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科学化和民主化决策。三是建立健全租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以审批权限为核心的法人授权授信制度,坚持项目调查、项目审查、项目检查的“三查”制度,建立严密、有权威的内部监督制度;四是严格监督内部人控制和经理层的道德风险,严格控制和监督关联交易及对股东超额融资行为,打击金融犯罪。五是建立租赁业务经营规范,加强对租赁项目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不良租赁资产,防范租赁公司风险。2、为租赁公司开辟长期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允许商业银行和人寿保险公司以优惠利率向租赁公司提供中长期贷款,为租赁公司拓展租赁业务提供长期资金保障;二是允许商业银行向租赁公司发放针对特定租赁项目的无追索权贷款,鼓励杠杆租赁业务在我国的发展,促使租赁公司向大型项目进军;三是允许租赁公司与商业银行一样利用政策性银行资金从事政策性项目的租赁,即允许租赁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运用租赁方式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机电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四是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允许租赁公司发行中长期债券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逐步降低租赁公司的资金成本,提高租赁公司地竞争力。3、鼓励租赁公司的金融创新。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允许租赁公司和信托公司合作发行租赁信托计划,允许租赁公司和证券公司合作试办租赁资产证券化,分散和化解租赁公司风险。4、加强对租赁业的监管,督促租赁公司加强风险控制,防范租赁业风险,加强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研究,选准项目投资方向,加强对租赁项目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承租人可能出现的风险。5、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租赁是一种创新性的金融工具,租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靠对制度、业务、技术不断的创新,而创新的关键在人才,我国租赁业发展的关键也在于租赁专业人才的奇缺。因此,必须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1 摘自《世界租赁年报(2000)》。
2 欧阳卫民:《中国金融租赁业现状和出路》,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年。
3 取自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统计资料。
4 摘自《上海证券报》,2002年3月26日。